中国政策档案 Governance Archive HOLDINGS 190,968 · FONDS 70
Record ·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ACC. 1849123
珠府办函〔2019〕75号

Notice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Zhuhai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n Issuing the Implementation Plan for Deepening the Facilitation of Administrative Approval Services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府办函〔2019〕75号)

Issuer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Date
2019-06-04 09:47:57
Instrument
action plan
Cited by
0
This document issues the Implementation Plan for Deepening the Facilitation of Administrative Approval Services in Zhuhai, aiming to streamline approval processes, improve government efficiency, and optimize the business environment by achieving 100% coverage of 'immediate, online, nearby, and one-stop' services by the end of 2020.
Full text · 原文 7,882 字
P.MsoNormal { FONT-SIZE: 10.5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TEXT-ALIGN: justify; MARGIN: 0pt;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 SPAN.15 { FONT-SIZE: 10.5pt; FONT-FAMILY: Calibri; FONT-WEIGHT: bold } P.MsoFooter { FONT-SIZE: 9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YOUT-GRID-MODE: char; TEXT-ALIGN: left; MARGIN: 0pt } P.MsoHeader { FONT-SIZE: 9pt; BORDER-TOP: medium none;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BORDER-RIGHT: medium none; BORDER-BOTTOM: medium none; LAYOUT-GRID-MODE: char; PADDING-BOTTOM: 1pt; TEXT-ALIGN: justify; PADDING-TOP: 1pt; PADDING-LEFT: 4pt; MARGIN: 0pt; BORDER-LEFT: medium none;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PADDING-RIGHT: 4pt } P.MsoNormalIndent { FONT-SIZE: 10.5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TEXT-ALIGN: justify; MARGIN: 0pt;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TEXT-INDENT: 21pt } SPAN.msoIns {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COLOR: blue; text-underline: single } SPAN.msoDel { TEXT-DECORATION: line-through; COLOR: red }珠府办函〔2019〕75号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珠海市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5月4日 珠海市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的工作部署,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5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以更快更好更方便服务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围绕依申请办理的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公共服务等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的6类政务服务事项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和深层次变革,在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等方面不断创新突破,努力打造优质高效的办事和营商环境,力争2020年底前,在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方面实现4个100%,推动我市成为全省政务服务质量最优、人民群众满意度最高的地区之一。二、工作任务(一)转变思维,推行审批服务“四办”。1.实体大厅“马上办”。进驻实体政务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要大力推行马上办理、当场办结、立等可取,减少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现场等候时间。2018年市、区、镇(街道)三级面向自然人提供的现场办理事项,即办比例已达到25%左右;2020年底前,力争达到50%左右,力争简易事项实现100%即来即办。(市、区级政务服务统筹管理机构牵头,市、区级部门配合)2.便捷服务“网上办”。落实机构改革后各部门网上办事系统平台的重新配置调整工作。推动政务服务“网上办”事项范围扩展至依申请办理的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公共服务等6大类。优化移动端办事服务。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原则,切实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市、区级政务服务统筹管理机构牵头,市、区级部门配合)3.方便群众“就近办”。依托区、镇(街道)政务服务平台和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全面向基层延伸,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2018年,我市面向自然人提供的现场办理事项,50%左右已实现可在就近的实体大厅申办;2020年底前,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属地管辖的事项,力争实现100%可在就近的实体政务大厅申办。(市、区级政务服务统筹管理机构牵头,市、区级部门配合)4.协同限时“一次办”。凡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的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要一次办结;办理过程中需要现场踏勘、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的,实行马上响应、联合办理和限时办结。2018年,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约80%已实现“最多跑一次”,区级政务服务事项约85%已实现“最多跑一次”;2020年底前,除属于中央、省事权和经市政府批准的事项外,市、区级政务服务事项实现100%“最多跑一次”。(市、区级政务服务统筹管理机构牵头,市、区级部门配合)5.编制“四办”事项清单。对照“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标准和要求,各区(功能区)、各部门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时,通过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勾选事项“四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以“广东政务服务网—珠海市”为载体集中展示、实时更新,实现“四办”事项全覆盖。(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区(功能区)、各部门配合)6.深入推进“全城通办”。根据机构改革后涉及政务服务事项调整变动的具体情况,各部门及时更新“全城通办”事项清单,切实做好相关配套及衔接工作,进一步巩固与深化“全城通办”改革。(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区(功能区)、各部门配合)(二)编制清单,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7.继续开展“十统一”梳理工作。各部门按照统一规范,基于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和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编制政务服务实施清单。根据省的有关部署,加快实现市、区两级同一事项的基本编码、实施编码规则、事项名称、子项拆分、事项类型、设定依据、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提交材料及表单内容要素“十统一” ,进一步完善办事指南、业务手册等标准化材料。(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部门配合)8.建立评价机制。根据省的有关部署,推进珠海政务服务网效能监督系统建设,2020年底前,实现市、区、镇三级全覆盖。对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运行情况、异常情况对社会公告。利用效能监督系统数据进行统计分析,2020年底前,建立健全政务服务标准运行评价机制和指标体系,对政务服务效能进行评价,探索开展即时性评价。(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三)建“一张网”,施行“互联网+政务服务”。9.加强“数字政府”顶层设计。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部署,编制珠海市“数字政府”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努力提升我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推进数据治理,构建大数据驱动的政务服务新机制、新平台、新渠道。(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区(功能区)、各部门配合)10.初步建立珠海市公共数据资源管理体制。加强和规范珠海市公共数据资源管理,推进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应用,编制《珠海市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办法》,推进大数据聚合服务平台建设,支撑公共数据资源的信息化管理。(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区(功能区)、各部门配合)11.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全面清理整合市政府各部门已建、在建政务信息系统。除有特殊保密要求外,各部门原则上不再单独建设审批服务业务平台系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区(功能区)、各部门配合)12.促进政务信息联通共用。配合省的要求,2019年底前,初步建成统一安全的“数字政府”政务云平台。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区(功能区)、各部门配合)13.提升网上办事能力。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一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接入“粤省事”平台的通知》要求,梳理我市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协调相关业务部门按标准规范接入“粤省事”平台,统一提供服务。推广电子证照应用,持续拓展电子证照制证签发种类,推广已签发电子证照用证范围。探索“秒批”服务(无人工干预自动审批),力争2019年底前推出一批“秒批”服务事项。推进市民个人网页和企业专属网页建设。推广应用省政务服务咨询投诉系统,开展全程咨询、监督、评价并及时反馈。以审批智能化、服务自助化、办事移动化为重点,把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结合起来,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区(功能区)、各部门配合)(四)创新模式,大力推行审批服务集中办理。14.完善综合窗口模式。持续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业务运作模式,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服务窗口,实行“一窗通办”。根据企业和群众办件频率、办事习惯,不断调整优化综合窗口设置。2020年底前,形成全市网上办事、实体办事、自助办事,线上线下功能互补、无缝衔接的集成融合政务服务新格局。(市、区级政务服务统筹管理机构牵头,市、区级部门配合)15.整合优化机构职责。持续优化政府部门内设机构和职能设置,推进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个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向一个科室集中。(市委编办牵头,各区(功能区)配合)16.建立监管协调机制。按照权责对等、权责一致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厘清审批和监管权责边界,强化落实监管责任,健全工作会商、联合核验、业务协同和信息互通的审管衔接机制。2020年底前,基本健全市区审批服务部门与同级监管部门及上下级部门间的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各区(功能区)、各部门负责)(五)利民为先,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17.提升企业开办便利水平。大力推开“证照分离”,扎实推进“照后减证”。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优化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备案、申领发票等服务。(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证照分离”“照后减证”改革涉及各相关单位配合)18.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水平。全面开展不动产登记能力和作风建设“双提升”行动。全面推行不动产交易、登记、缴税“一窗受理、信息推送、并联审批”,优化办事流程,实现只需提交一套申请材料。大力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全面推行快递寄证业务等便民服务举措,探索群众办理登记“零跑动”。2019年,在实现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内、一般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等配合)19.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制定珠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加快项目落地实施方案,实行审批事项分类改革、审批项目分类管理,精简审批服务事项,再造审批服务流程,改革审批服务方式,将投资项目开工前政府审批时间压减1\/2以上。开展承诺制改革,实施区域评价,探索对国家鼓励类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审批。推进“一库一平台”(企业投资项目库、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推动投资项目在一个平台并联办理。在工程建设项目领域推行建设、消防、人防施工图联合审查,2019年,完成全市统一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电子审图系统建设,推行网上联合审图。依托建设工程检测监管服务平台,加强对建设工程检测机构、人员、设备及检测活动的监管,为检测行业提供检测机构和检测从业人员等信息查询服务,方便检测机构在全省范围内跨区域开展检测业务。(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委军民融合办牵头,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各区(功能区)配合)20.创新监管方式,以信用承诺助行政审批。完善信用承诺机制,加快推广信用信息在行政管理领域的应用。各相关部门要加大本行业领域信用宣传教育力度,针对企业、个人做好业务引导和政策精准宣讲;关注办件量大、关注度高的事项,有针对性地增加信用承诺事项数量和实施范围。探索运用信用承诺替代行政审批,进一步推动行政审批手续和流程的简化,提高办事效率,并加强信用承诺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公示。(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区(功能区)、各部门配合)21.积极开展行政许可事项容缺受理工作。根据机构改革的情况,及时调整公布新的容缺受理清单。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容缺受理机制的要求开展行政许可工作,对容缺受理事项和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不断扩大容缺受理的范围,拓宽材料后补的途径和方式,为群众提供更便捷的服务。(市发展改革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区(功能区)、各部门配合)22.开展多种便民服务。配合省的部署,逐步推进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出入境证件、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等便民服务事项互联互通、在线可查、异地可办。推行网上全天候在线申请。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告知承诺、快递送达等便利化措施,推行预约办理、同城通办、智能导办等多种服务方式,多渠道多途径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排号等号、耗时长、来回跑等问题。对面向自然人的量大面广事项,利用银行等网点实现服务端口前移。在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留守老人多的农村地区,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在村庄普遍建立网上服务站点,加快完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区(功能区)、各部门配合)(六)全面清理,进一步深化“减证便民”行动。23.取消不合理证明。全面清理还在实施的证明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一律取消。需要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的,按照法定程序予以修改、废止。(市司法局牵头,各区(功能区)配合)24.实行证明事项清单管理制度。确需保留实施的证明事项,对外公布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严格实行清单管理。2019年10月底前,公布市级设定的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对保留的证明事项,持续改进审批服务方式,加强部门之间的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未纳入保留证明事项清单的,各部门不得擅自要求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证明。(市司法局牵头,各区(功能区)配合)(七)公平竞争,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25.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全面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公开政府部门实施审批过程中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属于政府定价范围的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行政审批服务收费标准。(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各区(功能区)、各部门配合)26.加快推进中介服务机构“政企分开”。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行业协会商会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部门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需要开展的2019年6月底前实现转企改制或与主管部门脱钩。(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区(功能区)、各部门配合)27.营造公平的中介服务市场。对导致垄断的行业政策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查清理。2020年底前,已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和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一律取消。严禁限额管理中介服务机构数量,营造服务高效、公平竞争、监督有力的中介服务市场。政府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必须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一律由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功能区)配合)28.建设和完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完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大力推动中介服务机构进驻,为各类业主向中介服务机构购买中介服务提供“公平、公开、公正”的交易平台。2019年底前,建立健全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中介服务超市监管体系,实现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牵头,各区(功能区)配合)(八)健全机制,切实加强监管。29.建立新型监管机制。加快推广信用信息在行政管理领域的应用。2019年底前,探索建立信用约束向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自然人延伸制度。按照国家统一认定标准,及时认定我市红黑名单,并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开,实施联合奖惩。(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功能区)配合)30.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建设统一、规范、共享、联动的“1+5”市场监管信息平台(“1”是指市场监管信息总平台,“5”是指市场准入系统、市场行为监管系统、消费维权投诉与经济违法行为监管系统、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系统、质量监管系统),为证照衔接、监管联动、执法协同提供支撑。推动实现各市场监管职能部门、涉企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实时传递、无障碍交换、统一归集公示。建立信息对接、认领、反馈的通报制度,将各审批部门认领企业信息率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区(功能区)、各部门配合)31.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建立健全“一单两库一细则”,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每年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次数达到该年度总抽查次数10%以上。积极探索开展智慧监管、包容审慎监管,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区(功能区)、各部门配合)32.推进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2020年底前,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进一步推动力量下沉、重心下移,提升基层监管执法能力。(市委编办牵头,各区(功能区)、各行政执法单位配合)33.推进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推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市司法局牵头,各区(功能区)、各部门配合)三、工作要求(一)强化领导。各区(功能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工作机制,抓好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牵头部门要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表,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工作进度,将改革任务清单化、项目化,细化施工图、时间表、责任链。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改革工作的督促指导和业务培训,规范工作标准、提升工作效能。(二)狠抓落实。要协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作风建设,切实转变服务理念和工作作风,着力革除“管卡压”“推绕拖”官僚主义、部门本位主义等“四风”新表现形式,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细落地。(三)大力宣传。要坚持开门搞改革,建立健全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开展满意度调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让人民群众评判改革成效。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加强舆论监督,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