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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ACC. 1721801

Notice on Issuing the Implementation Plan for the Citywide Greening Campaign of Zhuhai (2009–2011)

关于印发珠海市全民绿化运动实施方案(2009~2011)的通知

Issuer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Date
2010-08-09 16:06:39
Instrument
action plan
Cited by
2
This document issues the Implementation Plan for the Citywide Greening Campaign of Zhuhai (2009–2011), which sets forth guiding principles, overall objectives, and work principles to enhance urban greening, improve ecological quality, and achieve national-level goals such as re-certification as a National Garden City by 2009, creation of a National Ecological Garden City by 2010, and establishment of a National Forest City by 2011.
Full text · 原文 4,557 字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珠海市全民绿化运动实施方案(2009~2011)》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珠海市全民绿化运动实施方案(2009~2011)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的决定》,掀起我市园林绿化建设新一轮的高潮,全面提升城市绿量和生态质量,确保我市生态环境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美化珠海,服务市民”为宗旨,以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为目标,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进一步夯实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科学发展的物质基础、环境基础、社会基础和制度基础,建设经济发达、生态良好、社会公平,既有魅力又有实力的现代化滨海花园城市。二、总体目标根据《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及《珠海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4-2020)》的要求,通过3年的时间,调整全市绿地生态系统结构,突出山、海、城有机统一和滨海花园的城市特色,建成以森林、风景名胜区、湿地、海岛、各类公园、平原防护林网构成的绿地系统;建成以城市道路系统、防护林带、滨河绿带、区域组团隔离绿带等组成的绿色生态长廊;建成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相融的城市景观,使珠海成为一个绿树成荫、花团锦簇,山海相拥、陆岛相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滨海生态园林城市。并具体围绕以下三个国家级目标开展工作:2009年,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复查(2009年5月前)。2010年,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2011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三、工作原则(一)规划先行,法制保障。规划是前提和关键,要坚持规划先行,先谋而后动,提高规划编制的质量,保障绿化工作科学发展。现我市已编制《珠海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4-2020)》,正在编制凤凰山森林公园建设规划、淇澳红树林湿地公园建设规划、珠海市林业生态建设规划,其他规划将根据我市绿化工作实际陆续编制。同时,要加强绿化法制建设,实行依法治绿,实现绿化规范管理。目前,我市绿化政策法规比较欠缺,应尽快研究制定绿线管理办法、修订《珠海市认建认养城市绿地管理暂行办法》、法定义务植树费征收管理办法、闲置空地绿化管理和奖励办法、个人自发绿化财政补助办法、捐助绿化减免税办法、财政绿化资金投入标准、政府部门绿化工作考核办法等政策法规。(二)统筹城乡,全市一体。统筹城乡绿化是推进城乡生态建设和谐发展的重要基础。要创新发展思路,把城市园林艺术引入农村,统筹抓好城乡绿化,全面实现城乡绿化水平的整体提升。要坚持绿化工作“全市一盘棋”,充分整合各方资源,推进山上与山下、沿海与沿江、城市与乡村、东部与西部、陆地与海岛绿化的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同步建设、同步增长。(三)抓住重点,突出特色。我市绿化存在“草多树不够,绿多美不足,东西不平衡,林相太单一”的问题,今后工作要抓住重点,解决突出问题。目前,要加快实施“双十百绿”工程,通过抓重点带全面,迅速改变全市绿化面貌。要通过增绿添色,突出珠海山、海、城有机统一的生态特色,突出滨海花园的城市特色,突出滨江田园的乡村特色,形成珠海城市的鲜明个性和独特魅力。(四)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坚持政府主导,充分发挥政府组织、协调、督办职能。由政府制定绿化事业的发展战略、政策和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推行政府各部门绿化工作目标责任制,注重和加强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职能及人才队伍建设,确保每年绿化投入占财政支出的一定比例。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造林绿化的热情,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投入城市绿化建设,把绿化变为全民、全社会的自觉行动,人人动手建设美好家园。四、工作思路(一)建立相对合理的公园体系。建立相对合理的城市公园体系,积极推进森林公园、综合性市政公园、区级公园、小游园、广场和街头绿地建设。改造城市公园,形成“一园一花”、“四季有花”、“一园一主题”的特色,进一步实现其美化及游闲功能。(二)建设绿色生态长廊,提升城市出入口绿化档次。做好铁路轻轨、各等级公路、城市道路体系及江河海边的配套绿化建设和改造工作,形成完整的绿色景观林带,形成完美的绿色生态廊道,形成完善的康体绿道,使居民能在绿色长廊中穿行城市。重点做好机场、港口、出入境关口等十大出入口绿化工作,美化门户,使人们一进入珠海,就能切身感受到一个绿意盎然、生机勃勃的生态家园。(三)开展增绿添色工作。统筹考虑道路绿化,采取宜草植草,宜树种树,以树为主的城市绿化措施,逐步改造城市道路绿化,新路主种一树种,旧路补种特色树,形成“一路一树”、“一路一花”、“一路一景”的景观,让道路绿地因路而异,各具特色,形成珠海道路多样统一的道路景观。(四)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严格保护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河湖、自然湿地、水源保护地等生态和景观的敏感区域。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基地,加强生物物种、自然植物群落和生态群落的保护。引进培育适宜树种,推进优良园林绿化植物的育种工作,丰富植物物种多样性,形成全市生态免疫系统。(五)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绿化运动。每年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开展“3·12”植树节活动,大造全民植树的氛围;广泛开展机关、企业、个人认种认建认养等绿化活动;开展绿化进社区(厂区)活动;实施“双十百绿”工程。(六)落实绿化工作分工负责制。各区(含经济功能区)、各部门按照“各负其责,分片包干,有序推进,务实高效”的原则,组织绿化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五、近期重点工作为保障全民绿化运动方案落到实处,近期重点工作拟实施“双十百绿”工程。(一)建设十个森林公园。2009年春节前后初步建成并开放凤凰山森林公园一期—白沙岭公园,以后逐步完成尖峰山森林公园、板樟山森林公园、黑白将军山森林公园、脑背山森林公园、石花山森林公园、黄杨山森林公园、拦浪山森林公园、孖髻山森林公园、赤花山森林公园的建设。(二)新建和改造十个特色公园。改造一批老公园,增种特色树种,形成“一园一花”、“四季有花”的公园特色。计划在以下公园种植特色树种:海滨公园—樱花、白莲洞公园—桃花、体育公园—玉兰树、海天公园—紫荆、勒杜鹃(市树市花)、炮台山公园—凤凰木树、唐家共乐园—榕树。另外,将改造斗门霞山公园,新建淇澳红树林湿地公园、斗门水松林湿地公园和在金湾新建一个公园。(三)打造十条特色树种路。重点改造情侣路,全面改造提升情侣路的景观,打造城市主轴,让情侣路成为珠海最亮丽的一道风景线。在现有部分道路分车带加种特色乔木,突出道路绿化特色,提高道路可识别性,形成“一路一树”、“一路一花”、“一路一景”的绿化景观。计划在以下十条道路种植特色树种:情侣路—椰子树、凤凰路—凤凰木树、桂花路—桂花树、银桦路—银桦树、紫荆路-紫荆树、红山路—小叶榄仁树、迎宾北路—大王椰子树、珠海大道—木棉树、中兴路(斗门)—秋枫树、金海大道(三灶)—芒果树。(四)改造十个社区绿地。针对部分老社区绿化档次低的状况,通过绿化改造,提升社区绿化档次,改善居民生活环境。计划改造以下社区:香洲区四个、金湾区二个、斗门区三个、高新区一个。(五)改造十个厂区绿地。针对部分企业(厂区)绿化档次低、生产环境差的现状,通过绿化改造,提升企业(厂区)绿化档次,改善企业(厂区)的生产生活环境。由各区推荐、选择知名企业且厂区范围较大的单位进行绿化改造升级。(六)建设十条绿化美化示范村。落实省林业局“生态文明万村绿”工程和我市建设生态文明示范村的要求,结合农村经济林、果林的建设,重点绿化美化十条村,力争建成全市生态文明示范村。计划是:香洲区二个、金湾区二个、斗门区四个、高新区一个、万山区一个。(七)建设十个主题林。开展政府机关单位积极参与认种树木活动,建设十个主题林:城建林、清风林、政法林、工商林、教育林、卫生林、领事林、巾帼林、青年林、少先林。(八)培育十大苗木花卉龙头产业基地。我市虽有近百家苗圃基地,但都规模小、档次低,尚未形成产业竞争力,甚至需向周边购买苗木花卉,因此,应制定扶持政策,计划重点培育十大苗木花卉龙头产业基地,做大做强,形成对周边城市的辐射力,让这些花卉基地既可以为我市输送花卉,又成为我市绿化的新亮点。(九)实施十处林份林相改造。我市森林存在林份林相单一的问题,计划实施十处林份林相改造,提高森林生态效益和环境保护功能,改善森林景观。十处林份林相地点和面积分别为:凤凰山727公顷、板障山585公顷、黑白将军山317公顷、拦浪山361公顷、孖髻山322公顷、东澳岛100公顷、黄杨山657公顷、尖峰山73公顷、赤花山169公顷、高栏岛200公顷。(十)提升十个城市出入口绿化档次。城市出入口面貌关系到珠海形象,要加大改造力度,提高绿化景观档次,给进入珠海的国内外游客留下美好印象。计划改造的出入口有:拱北口岸、横琴口岸、上冲检查站、下栅检查站、南门大桥检查站、太澳高速南屏出口、江珠高速鹤洲出口、广珠铁路珠海西站、珠海机场、九洲港。六、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密切合作。调整充实市绿化委员会,统筹指导、协调、组织、落实全市绿化推进工作。各级政府和部门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以赴,加强配合,按照统一部署,进一步增强做好绿化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完成绿化工作的各项任务。(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绿化工作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实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期限,同时加强合作,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成效。(三)广开渠道,筹集资金。多渠道筹集绿化资金,建立以市财政为主、区财政为辅、社会捐助和市民认种为补充的资金筹集渠道。2009年市财政安排25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并逐年递增。各级财政要相应安排绿化资金,并列入预算。每年城市绿化建设的投入不得低于当年城市建设总投资的5%;城市绿化的维护资金,不得低于当前城市建设维护费的15%;市本级财政对林业建设的投入占市本级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不少于1%。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修订《珠海市认建认捐认养城市绿地管理办法》,制定市民依法缴纳法定义务植树费征收办法,做好认捐认养和义务植树费征收工作。(四)强化考核,务求实效。建立工作督查制度,把绿化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专项督查重点工作,将建设任务纳入岗位目标进行考核。各级人大、纪委、监察局应成立专门督查组,对各级政府、部门绿化经费投入进行监督,对各有关部门的绿化工作定期开展督查和抽查,全面掌握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强化阶段性考核,对在绿化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拖拉敷衍、未如期完成任务的,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五)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宣传部门要加大舆论导向的力度,大力营造“护绿光荣、毁绿可耻”的社会舆论氛围。各相关单位要利用新闻媒体和其他各种形式,加强提高绿化水平、建设生态园林城市意义和要求的宣传,提高全市人民植绿、护绿、爱绿意识和积极参与生态绿化建设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