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 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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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09 16:05:53
Notice of Zhuhai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ffice on Issuing the Work Plan for Advancing the Pilot Implementation of Policies on Expanding Service Sector Opening to Hong Kong and Macao in Guangdong
关于印发珠海市推进服务业对港澳扩大开放政策在广东先行先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zhuhai
This document establishes a work plan and a joint meeting mechanism to coordinate the pilot implementation of expanded service sector opening policies to Hong Kong and Macao in Zhuhai, covering 13 sectors including education, medical care, and tourism. It requires relevant departments to formulate implementation plans, streamline approval procedures, and promote investment attraction from Hong Kong and Macao.
Document Text
3,978 characters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珠海市推进服务业对港澳扩大开放政策在广东先行先试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港澳事务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珠海市推进服务业对港澳扩大开放政策在广东先行先试的工作方案 为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内地部分服务业对港澳扩大开放政策在广东先行先试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08〕46号),现制定我市“推进服务业对港澳扩大开放政策在广东先行先试”的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东部大转型、西部大开发”的重大战略部署,以CEPA补充协议五实施为契机,着力推进我市在教育、医疗、环保、旅游、建筑、会计、运输、广告、分销、个体工商户、人员提供与安排、社会服务、电子商务等13个领域与香港、澳门的合作,增强我市承接港澳服务业拓展延伸的硬实力和软实力,着力推动我市现代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机制 建立“推进服务业对港澳扩大开放政策在广东先行先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加强对服务业开放在珠海先行先试工作的协调和领导。 三、联席会议的组织架构 联席会议由分管副市长任召集人,市港澳事务局、发改局、经贸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交通局、外经贸局、卫生局、环保局、旅游局、法制局、外事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领导为成员,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科级干部任联络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港澳事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港澳事务局负责同志担任。 四、联席会议运作模式 (一)定期会议:由市港澳事务局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遇节假日顺延)召集全部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讨论服务业开放过程中的政策实施情况、存在问题、政策瓶颈和政策建议,由市港澳事务局汇总后于下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上报省港澳办。 (二)不定期会议:为及时研究解决相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由成员单位提请,可由市港澳事务局召集部分或全部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 五、联席会议的工作任务 (一)研究制订服务业开放在珠海先行先试的实施方案。各政策牵头实施部门要在联席会议的统一协调领导下,积极与国家、省相关主管部门联系和沟通,研究审批条件、审批材料、审批程序和审批时限的要求,会同省有关部门精心制订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的实施对象、实施步骤、实施方式,并提出相应的保障措施,编制服务业开放在广东先行先试各事项的申报指南和工作流程图,提供审批的“绿色通道”、“一站式”服务。着力研究招才引智措施,积极引进香港高端人才。推动社团中介往来,注重行业协会的重要协调和推动作用,如制定相关方案,争取香港工商总会在我市设立办事处、召开年会等。 (二)加强服务业开放在广东先行先试的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要多形式、多渠道、广范围地宣传《关于加快发展珠海市现代服务业的意见》(珠委办〔2008〕56号)和先行先试的政策。重点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关于“简化审批程序”、“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推进专业人士资格互认及后续工作”、“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等四个方面内容的业务培训。建立与港澳良好重大新闻互通机制,陆续在港澳较大的商协会会员通讯或内部刊物上刊登系列投资宣传文章,加深港澳对我市的了解和认识。 (三)大力开展对港澳服务业的招商引资。要深入了解港澳服务提供者的投资意愿和需求,适时举办 “珠海市投资环境推介会”等专场招商引资活动,积极选准项目、选准投资客户开展上门招商引资,如逐家上门拜访香港的银行,争取他们在珠海设金融后援基地或设立数据处理公司等。积极探索推进与港澳合作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工作,大力引入港澳服务业,引进专业人才,学习借鉴港澳服务业先进经验。 (四)进行服务业开放在珠海先行先试实施情况的反馈和评估。认真研究有关服务业开放在珠海先行先试各事项和实施措施对改善珠海、港澳业界和双方居民经济生活质量的影响,定期对各项政策的实施效果作深入细致的评估,不断总结经验,提出建议意见,按时向省港澳办上报相关材料。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实施意见 (一)优先发展以现代物流、科技研发、服务外包为代表的生产性服务业。 1.现代物流业。一是借鉴香港发展物流业的成功经验,以“服务港澳、服务粤西、服务大西南”为出发点尽快做好我市物流业的规划。二是营造优良的、低成本的、高效率的物流环境。政府有关部门要对涉及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空运等的各项收费进行审核,减少、降低收费,同时保证高效率的物流和通关环境。三是大力推进港珠澳大桥、珠海机场国际口岸、高栏港集装箱码头等项目的进程,推动珠港物流业的合作。四是举办珠江西岸物流发展论坛,提高香港物流界对珠海的关注度。积极引进港澳财团合作开发经营珠海航运、物流方面的重大项目。加强仓储业合作,为三地提供保税仓储服务,扩大出口贸易,扩大国际物流。 2.科技研发业。借助香港完善的创新资源和创新机制,谋求与香港共建创新服务平台。一是借助香港作为全球第10大创新中心的作用,加强与生产力促进中心、香港贸发局等机构的联系与合作,推动面向中小企业的科技服务体系,如建立公共研发服务中心、公共检测服务中心等。二是利用香港在科技方面的实力,引进科研型项目,把珠海建设为珠三角西岸的科技中心、产业支援中心。 3.服务外包业。一是针对香港服务业,特别是金融业和动漫业,以建立香港银行珠海后援中心、动漫产业后期制作中心为重点,开展香港服务外包业的招商工作。二是吸引香港的服务外包企业在珠海设立公司。三是利用香港服务外包展会等平台,拓展服务外包业务,吸引国际服务外包企业到我市投资。 (二)壮大发展以现代旅游、现代商贸为代表的生活性服务业。 1.现代旅游业。打造特色旅游品牌,加快培育多元化旅游产品的开发能力。打造精品旅游大项目,加大度假旅游、会展旅游、商务旅游、文化旅游、浪漫情侣游等特色旅游产品的开发力度。借势港澳,积极打造港珠澳旅游组团,打造内地游客“赴港澳自由行”途经珠海的旅游线路。大力引进国际知名酒店连锁管理集团和国际旅游代理商,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大型旅游景区、高星级度假酒店、高端综合旅游休闲设施的建设,推动以休闲旅游为重点的高端旅游业健康发展。 2.现代商贸业。一是加强批发零售服务和饮食业的合作。应以珠港澳产业合作为载体,借用港澳的资金、技术和人才资源优势,不断提高珠海批发零售服务和饮食业的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发展连锁经营,引进物流、配送技术,促进我市流通产业现代化并与国际接轨,提升产业的竞争力。二是加强特许经营的合作。此次签署的CEPA补充协议五,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增加合作内容的同时,增加“品牌合作”作为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新的合作领域。香港的特许经营体系建设比较健全,我市可以在多方面与之开展合作,如加盟店的发展、培训、督导、品牌维护和人力资源开发,提高加盟店网络的规范化和稳定性,产品研发、差异化定位和业态调整,利用加盟店的网络优势,在自有品牌产品开发、向产业链的上下游延伸、整合现金流、多品牌发展等方面进行合作和探索。同时还可以引导部分企业增加直营店的数量,为进入资本市场做准备。 (三)培育发展会议展览、金融服务、教育合作等新兴潜力行业。 1.会议展览业。珠海应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制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会展项目,培育本地会展品牌。同时,积极引进投资,尽快完善各种会展设施,争取在市区内修建一个规模大、功能全的会展中心。积极引进港澳知名会展公司和经营人才来我市发展,大力培育会展企业主体,推动大企业集团和个人投资组建会展公司,加快会展领域人才的引进和培养,造就一批熟悉业务知识、具备招展办展经验的专业人才,以适应现代会展业发展的需要。 2.金融服务业。一是制定鼓励创业投资企业设立的优惠政策,吸引香港风险投资资金进入我市,加快我市风险投资机制的建立,创造有利于创业、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环境。二是利用香港是亚洲金融中心之一、我市和内地经济结合度高的优势,以珠江西岸及粤西为服务对象,引进更多的港资银行在我市设立分行。 3.教育合作。经国务院批准,2008年7月29日公布了香港与广东合作措施,主要是批准某些服务开放及便利措施在广东以试点形式先行先试,其中包括将由教育部与广东部门建立联合审批机制、共同审批粤港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等。我市应发挥北京师范大学与香港浸会大学合办的“联合国际学院”在高等教育合作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香港、澳门先进的高等教育办学机制的引进,推动珠港、珠澳联合办学等。二是积极推动珠港职业教育和基础教育在教育行政管理、课程与教学管理、学生交流等各个领域的进一步交流与合作。 (四)抢抓广东省在CEPA方面先行先试的先机,深化珠港澳服务业合作。 为推动CEPA的实施及CEPA项下服务业的进入,一要争取商务部台港澳司把落实CEPA示范区设在珠海,推动香港CEPA项下服务业进入珠海。二要积极引进港澳投资理财、市场调查、会计审计、法律咨询等知名的商务服务业企业,进一步提高我市中介服务机构的规模、实力和水平,把我市建设成为珠三角西岸具备强辐射力的中介服务中心。三要加快城市商业发展规划,引进港澳知名商业企业。四要推动香港医疗及牙医服务的进入。五要吸引外资建设高标准的会展场所,珠港合作拓展国际会展市场。在国内会展市场蓬勃发展、大会展呈现向二线城市渗透的趋势下,结合我市对服务业的发展规划,香洲区、高新区等可制定具体的规划及计划书,引入外来资金建设高标准会展场所,引进香港专业的办展会机构和人才,在办好和优化提升航展、游艇展、打印耗材展的基础上,迎接香港会展因空间有限的溢出效应,拓展国际会展市场。六要推动两地专业人士资格互认。
Topics
service sector opening
Hong Kong-Macao cooperation
pilot policy implementation
Metadata
| Publisher |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Site | zhuhai |
| Date | 2010-08-09 16:05:53 |
| Category | major_policy |
| Policy Area | 服务业开放 |
| CMS Category | 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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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s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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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v
粤府办〔2008〕46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内地部分服务业对港澳扩大开放政策在广东先行先试工作的通知 |
formal |
| unkn 珠委办〔2008〕56号 | form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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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内地部分服务业对港澳扩大开放政策在广东先行先试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内地部分服务业对港澳扩大开放政策在广东先行先试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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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发展珠海市现代服务业的意见
(已失效)关于加快发展珠海市现代服务业的意见(珠委办〔2008〕5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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