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ion 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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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09 16:05:30
Notice on Issuing the 2007 Special Rectification Action Plan for Investigating and Banning Unlicensed and Unregistered Business Operations in Zhuhai City
关于印发珠海市工商局2007年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zhuhai
This document issues a city-level action plan for a two-month special campaign to investigate and eliminate unlicensed business operations, establishing a coordinated enforcement mechanism led by the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and Comme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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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3 charac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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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s
business regulation
market supervision
enforcement action
Metadata
| Publisher |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Site | zhuhai |
| Date | 2010-08-09 16:05:30 |
| Category | normative |
| Policy Area | 市场监管 |
| CMS Category | 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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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s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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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v
粤府办〔2007〕8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机制的意见 |
formal |
| unkn 珠府办〔2007〕24号 | formal |
| unkn 等法律法规规定及粤府办〔2007〕8号 | formal |
| prov 广东省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条例 | named |
| prov 贯彻落实省府办公厅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机制意见的实施意见 | named |
| unkn 珠海市2007年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 named |
|
unkn
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机制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机制的意见 |
named |
| unkn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 nam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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