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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ACC. 1721229
珠府〔2004〕7号

Circular on the Assessment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Reemployment Target Responsibility System in the City in 2003 (Zhufu [2004] No. 7)

关于2003年全市贯彻落实再就业目标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报(珠府〔2004〕7号)

Issuer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Date
2010-08-09 16:02:33
Instrument
other
Cited 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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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document reports on the evaluation results of the reemployment target responsibility system across districts in Zhuhai City for 2003, detailing performance metrics such as registered urban unemployment rates, reemployment rates for laid-off workers, and job creation targets.
Full text · 原文 3,512 字
珠府〔2004〕7号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2003年,各区政府和市直相关职能部门紧密围绕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这项民心工程,突出重点,落实政策措施,在控制城镇登记失业率、开发就业岗位、加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促进再就业办法和措施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较好地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现将有关考评情况通报如下:一、各区人民政府完成就业工作目标任务情况 (一)城镇登记失业率。市政府下达给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的任务是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9%以内,香洲区实际年末的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9%,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金湾区实际年末的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74%,比预期目标下降0.16个百分点;斗门区实际年末的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89%,比预期目标下降0.01个百分点。 (二)“四类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率。市政府下达给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的任务是61%,香洲区实际全年的再就业率为66.4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8.9%;金湾区实际全年的再就业率为64.6%,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5.9%;斗门区实际全年的再就业率为63.2%,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3.6%。 (三)其它城镇失业人员就业率。市政府下达给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的任务是66%,香洲区实际全年的再就业率为66.3%,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5%;金湾区实际全年的再就业率为73.5%,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1.4%;斗门区实际全年的再就业率为66.3%,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5%。 (四)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市政府下达给香洲区的任务是180人,该区实际完成372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206.7%;下达给金湾区的任务是120人,该区实际完成149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4.2%;下达给斗门区的任务是150人,该区实际完成193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8.7%。 (五)建立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市政府下达给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的任务是在2003年6月底前建立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并且落实人员、经费和场地。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均在2003年5月底前建立了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并且人员、经费和场地全部到位,提前一个月完成了市下达的任务。 (六)落实再就业资金。市政府下达给香洲区的任务是160万元,该区实际完成986.9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616.8%;下达给金湾区的任务是170万元,该区实际完成226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33%;下达给斗门区的任务是302万元,该区实际完成342.7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3.5%。 (七)净增就业岗位。市政府下达给香洲区的任务是18000个,该区实际完成21003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6.7%;下达给金湾区的任务是16000个,该区实际完成17234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7.7%;下达给斗门区的任务是17000个,该区实际完成17230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1.4%。 (八)培训城镇失业人员。市政府下达给香洲区的任务是2500人,该区实际完成2846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3.8%;下达给金湾区的任务是1000人,该区实际完成2685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268.5%;下达给斗门区的任务是2500人,该区实际完成2575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3%。二、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再就业工作情况 (一)制订和完善再就业各项政策,营造良好的再就业环境。2003年,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政策措施。截止2003年底,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民政局、教育局、交通局、建设局、卫生局、旅游局、司法局、住房办、总工会、团委、妇联和人民银行珠海中心支行等相关单位颁布实施了19个促进再就业的配套政策,内容涉及《再就业优惠证》发放、街道(镇)劳动保障机构建设、再就业资金管理、再就业补贴申领和拨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和税费减免等方面。这些政策的颁布施行,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对促进再就业工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积极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市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再就业专项资金,并按规定纳入财政预算,截止2003年底,共筹集再就业资金2760万元。市劳动保障局向符合条件的“四类人员”及时发放《再就业优惠证》,截止2003年12月底,共发放《再就业优惠证》2290个,做到应发尽发。市财政局会同市劳动保障局支付再就业各项补贴526.64万元;劳动、财政、人民银行、担保公司等单位为18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4万元,为启动此项工作开了好头,走在了全省的前列。市工商局为919户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个体户减免工商规费56.6万元。市国税局让62名下岗失业人员享受了增值税起征点为5000元的优惠政策,免收270名下岗失业人员的税务登记工本费9600元。市地税局为下岗失业人员减免税额100.46万元,其中为2家安置下岗失业职工的企业减免所得税89万元。市教育局减免特困失业职工子女书杂费、学杂费5170人次,减免金额201.2万元。市卫生局减免54名下岗失业人员卫生许可证、体检费等1.5万元。市交通局为21名下岗失业人员办理自货自运的营运牌证,为394人次减免从业服务资格考试、服务监督卡考试费共7.3万元。市住房办帮助253名下岗失业人员解决了住房补贴300万元,为330户下岗失业人员解决现住房的历史遗留问题,使他们按政策参加了房改,维护了30户下岗失业人员继续租住企业住房的权利。市司法局下属公证处为13名下岗失业人员办理了小额担保贷款现场公证;法律援助中心解答下岗失业人员的法律咨询900多人次,为下岗失业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多件。 (三)努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带头招收本市下岗失业人员。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有关公益性岗位优先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的规定,从维护社会稳定,关心困难群众生活出发,带头招用下岗失业人员。2003年全市共开发公益性岗位2689个,使1355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市公安局下属23个单位共招用本市下岗失业人员705人,占招收短期合同工总数1269人的55.6%;市工商局在招收临时工时优先招收下岗失业人员,全系统安置了45名下岗失业人员;市建设局下属物业管理处积极动员各物业管理公司安置了85名下岗失业人员,另有6家建筑企业吸纳了8名有技术的下岗失业人员;市卫生局下属的卫生洗衣制衣中心安置了16名下岗失业人员;市委宣传部下属的两报两台、新华书店、珠海出版社等单位安置了65名下岗失业人员;市交通局帮助12家个体户通过委托管理、委托经营、船舶出租或资产入股等方式,解决了145名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问题;人民银行珠海中心支行招收了9名下岗失业人员在后勤、工勤岗位上工作;市旅游局积极帮扶下岗失业人员开办旅游业务,在2003年发放的10家旅行社经营权中,有6家由本市下岗失业人员开办;市国经局动员下属国有企业招收本市下岗失业人员2342人;市司法局在后勤、工勤岗位上安排了11名本市下岗失业人员;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成功帮助532人次困难职工实现再就业。三、再接再厉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虽然2003年我市全面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但在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中存在的如部分责任单位的单项指标考核未能完成市政府确定的预期目标任务;在对下岗失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指导和创业培训方面缺乏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覆盖面需结合我市实际适当扩展;个别主管部门和领导在发展经济过程中没有正确处理好扩大经济总量与促进就业的关系,工作上有畏难情绪等问题,仍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再就业工作座谈会精神,将再就业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抓好再就业工作,全力以赴完成市政府下达的2004年度就业工作目标任务,把我市的就业与再就业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附件:全市再就业目标责任制检查考评分数一览表 珠海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