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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ACC. 1614181
珠府〔2013〕115号

Opinions of Zhuhai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n Further Strengthening Urban Greening Work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工作的意见珠府〔2013〕115号

Issuer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Date
2013-10-22 16:10:45
Instrument
other
Cited by
0
This document outlines Zhuhai's comprehensive plan to enhance urban greening, aiming to create an ecologically advanced city by increasing green coverage, promoting native and sustainable landscaping, and aligning with provincial greening initiatives.
Full text · 原文 5,054 字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决定》,加快创建广东省林业生态示范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进一步提升城市绿化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建设环境宜居与欧美先进国家相媲美的海滨城市,把珠海打造成“美丽中国”样板,现就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城市绿化工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一)30多年来珠海城市绿化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珠海经济特区建立以来,历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绿化工作,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城市绿化建设成果丰硕,城市绿量大幅增加,绿化景观水平和生态功能不断提升,绿地网络系统基本形成,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城市绿化水平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绿化主要指标位居全国前列,并被评为国家园林城市。但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与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市的要求相比,珠海城市绿化还存在较大差距,突出表现在:东西部绿化水平不均衡,“二元化”现象突出;缺乏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端城市绿化精品;园林风貌不典型,艺术含量、人文内涵不足;从业人员素质和精细化管理水平亟待提高等。(二)加强绿化工作是珠海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城市绿化作为城市中具有生命力的市政基础设施,在美化城市景观、改善生态环境、推进低碳生活、保护生命健康、提升城市功能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工作,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增强城市生态功能、提升市民绿色福利、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需要,是加快经济特区一体化建设进程、促进全市均衡发展的需要。各级政府要紧紧围绕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的目标,积极实施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工作方案及年度计划中的各项城市绿化、景观工程等,着力提升城市绿化建设管理水平和质量,不断推动城市绿化工作迈上新台阶。二、遵循绿化建设的“三化”原则,建设节约型园林(一)通过城市绿化大力提升城市环境宜居水平。按照与欧美先进国家相媲美的环境宜居水平要求,坚持总体谋划、分步实施、分类推进、持续提升的方针,遵循本土化、生态化、特色化的绿化原则,提升城市绿化水平。“本土化”是指以乡土树种为主,宜地适树,多种植易生易长易管易养的植物品种;“生态化”是指绿化要体现山、水和花草树木有机生态结合,以自然为主,减少人工修剪痕迹,保持原生态;“特色化”是指在重要节点种植特色树种,乔、灌、草合理搭配,突出特色,打造绿化景观新亮点。(二)建设节约型园林。一是坚持节俭办绿化,既注重建设投入,又注重成本核算和资源的充分利用,力求少花钱多办事,使投资效益最大化;二是坚持廉洁办绿化,严格执行程序,全面加强监督,全力把好审批关、验收关、审计关,凡重大投资项目,都要签订廉洁责任书;三是坚持覆盖、提升和优化相结合,立足现状,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绿化资源,不随意更新,不搞重复建设,在保障绿化全覆盖的基础上,提升绿化景观水平,打造精品工程;四是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在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的同时,充分调动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绿化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爱绿、建绿、护绿的良好氛围。三、大幅增加城市绿量,提升城市绿化水平(一)进一步扩大绿化规模全面提升城市绿化覆盖率。重点抓好城市主干道、主要出入口的绿色覆盖,对主次干道行道树、分车带、沿线地块进行改造增绿升级,加大林荫大道建设力度,提高各区中心城区绿量;抓住城市改造转型升级的有利时机,对居民密集区,通过见缝插绿、拆墙透绿、立体绿化等手段和方法,拓展绿化面积;对采石场、填埋场、建筑工地等场所采取绿化或者遮盖措施,力争2015年前使全市黄土裸露地块实现绿化全覆盖;统筹考虑城区绿化系统与城市背景山体绿地系统的衔接,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区背景山体和绿道网的建设与保护,形成绿树绕城的城市面貌。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的“双创”要求,到2016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分别力争超过53%、4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超过16.32㎡,森林覆盖率超过30.1%。到2020年,将珠海打造成能与欧美先进国家相媲美的宜居环境。根据各指标目标值,将建设任务分解至各区,由各区负责落实。(二)建设以城市主干道为重点的道路绿化精品。以林木种植为主,近期重点对城市主干道、城市出入口、城轨沿线及拱北口岸、城市公园等地区进行绿化提升。加大林荫大道建设力度,城市道路中间绿化带以灌木种植为主,道路两侧以多种林木搭配建设立体绿化带,形成绿化规模效应,提高中心城区绿量;将港湾大道、情侣路、南湾大道、珠海大道、机场路、城轨沿线、黄杨大道、珠峰大道等主干道路,打造成国际一流的绿化景观示范路;结合全省生态景观林带建设规划,高快速路两侧和海岸线,建设连片的大色块、多色调、多层次、多功能的生态景观林带,重点种植花色美观、生态功能强大的乡土绿化树种。公路绿化设计不仅要考虑绿化、美化、观赏效果,还可结合林业效益来设计防护林,使单纯的绿化带成为复合型的公路林带。(三)推进立体绿化营造花团锦簇的凌空风景线。充分利用建筑墙体、围墙、立交桥、人行天桥和建筑屋顶等,大力发展立体绿化,大幅度增加三维可视绿量,营造花团锦簇的凌空风景线;加强住宅区和庭院的绿化工作,通过乔、灌、花、草、藤多样性植物配置,推进住宅区围墙透绿、阳台增绿;继续深入开展“园林式、花园式单位(小区)”达标创建活动,使居民身边的绿化环境得到显著提升。四、建立功能齐全富有特色的公园体系(一)加快推进公园建设。积极推进森林公园、综合性市政公园、区级公园、小游园、广场和街头绿地建设。突出以公园建设来保护城市自然地貌,将城市背景山林、城郊山体以及市区内具备建设条件的各类绿地规划建设为公园。优化公园布局,重点结合横琴新区、西部城区、高栏港区建设、城市更新和城中村改造,制定公园发展专项规划,注重旧城区、城中村和旧工业区内的社区公园建设,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要构建功能齐全且富有特色的公园体系,在公园中合理设置文体休闲和儿童娱乐等设施,创造和谐宜居城市环境。(二)打造特色公园。改造城市公园,形成“一园一花”、“四季有花”、“一园一主题”的特色,进一步实现其美化及游闲功能。保护好公园、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的原生态和生态安全,进一步创建特色景观和生态亮点。引入国际元素和时代流派,不断丰富公园的文化内涵。注重提升公园的服务功能,以凤凰山森林公园为重点,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城市品牌公园。五、大力提升绿化管养水平(一)合理调整绿化管养标准。结合全市绿地管理事权的调整,各区要对辖区内的道路绿化、绿道进行整合,纳入就近的市政绿化管理标段,按市政绿化管理标准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合理核定管养经费标准,保证绿地管理的质量。各区应参照最新的绿地养护标准,保障绿化养护的投入。加大对绿化管养企业的监管力度,推行优胜劣汰、奖勤罚懒。(二)建立严格的监督考核激励机制。市级管理部门要结合全市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区等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监督考核办法,将绿地资源管理纳入各区和各有关部门的城市绿地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市级管理部门要强化对各区、街道绿化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依托数字城管系统,积极开展绿地资源普查工作,摸清全市绿地资源家底,构建绿地地理信息和绿化监管系统,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绿化管理水平。(三)建立保护管理责任制度。绿地所有者或经营管理单位应加强对绿地的保护管理工作,完善各项保护措施,防止破坏绿地和树木现象的发生。加强对全市古树名木的调查、建档、挂牌和跟踪管理工作,落实古树名木辖区管理责任制,明确保护管理单位,签订责任书,制定保护措施,安排专项保护经费。对淇澳红树林、担杆岛等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区域规划建设保护区,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就地保护力度。六、加强绿化规划和政策法规建设(一)完善城市绿化规划。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突出前瞻性和战略性,确保城市发展有良好的生态安全格局和均衡的城市绿化质量。突出规划引领,进一步完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充分发挥规划在城市绿化工作中的引领、指导和硬约束作用。把绿化规划作为道路、产业园区、商业园区、居住区等建设的重要内容,绿化新建、改造提升要严格遵循全市规划要求,不允许擅自更改,坚决维护规划的统一性和权威性。(二)健全城市绿化政策法规。制定完善城市绿化管理和绿线管理相关法规和标准。健全城市绿化规划、施工质量和竣工验收审查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管。将屋顶、立交桥、天桥等立体绿化纳入项目建设总体规划规范,凡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屋顶绿化,并在规划设计时予以明确。严格征占用城市绿地林地审批、验收程序,实现依法护绿增绿。积极探索森林公安和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联动执法机制。实施绿化报建和道路绿化“四独立两审核两参与制度”。强化城市绿化的规范化管理,保障城市绿化的质量和水平。七、建立健全绿化工作保障体系(一)完善城市绿化投入机制。把城市绿化投入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城市绿化发展规划,不断提高城市绿化的保障水平。同时,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渠道。创新建设运营运作方式,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渠道和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城市绿化政策体系。同时,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助绿、认建认养绿地、营造纪念林,通过多种形式筹集绿化资金。(二)规范绿化工程建设市场。加快推进绿化建设和管养市场化进程,结合城市绿化行业特点,细化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涉及的所有环节和流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的专业化和市场化。通过合法而更加灵活的方式选择施工队伍,科学制定绿化工程施工的各项标准,严格实施工程监理制度和竣工验收制度,切实保证绿化质量,打造精品工程。同时,规范绿化建设市场,优化建设管理程序,推进绿化工程市场的标准化、规范化进程,建立严格的绿化工程质量管理监督体系和机制,切实发挥监督职能。对虚假招标、围标串标、挂靠和非法转包等行为要严格制止并严厉处罚。(三)健全绿化科研支撑体系。开展城市绿化发展策略研究,推进城市绿化新成果、新技术应用,加快推广节约型、生态型技术在城市绿化行业中的应用,增强城市绿化科技辐射力,提升城市绿化科技研究和应用水平,提高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以及生态修复技术等研究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同时,建立稳定的科研资金投入渠道,逐步提高城市绿化科研经费,加大对城市绿化科研项目的扶持力度,使城市绿化科技投入逐年稳步增长,提高科学技术进步对城市绿化发展的贡献率。(四)打造高素质绿化人才队伍。加强对城市绿化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建立城市绿化人才发展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加大对人才的培养力度。建立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为主体,以大型企业和公共研发平台为依托的城市绿化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各区要加快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适应绿地管理重心下移的工作需要。八、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绿化(一)营造良好的绿化舆论环境。要将城市绿化宣传纳入公益宣传范围,以生态建设、生态安全、生态文明为主线,广泛宣传城市绿化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绿化意识,努力营造全民关注、全社会参与绿化的良好氛围。加强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自然保护区、郊野(森林)公园、城市公园等资源,逐步建设一批绿化科普教育和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二)提高城市绿化发展的公众参与度。拓宽公众参与城市绿化发展的渠道,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以开展“园林式、花园式单位(小区)”创建活动为载体,搭建公众参与城市绿化的平台;积极探索与各种社会组织的合作机制,实现市民的有序、有效参与;积极推动公众参与城市绿化发展重大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充分保障市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公众参与质量。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的方针,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深入开展城市绿化建设的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爱绿、护绿、造绿、播绿的良好社会氛围,形成全市人民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城市绿化的强大合力。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1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