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ion plan high 2011-10-31 13:46:15

Implementation Opinions on the Comprehensive Reform of Primary Medical and Health Institutions in Zhuhai City

关于珠海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zhuhai
This document outlines a comprehensive reform plan for Zhuhai's primary healthcare institutions, aiming to establish a public welfare management system and operational mechanisms by September 2011 through reforms in governance, personnel, compensation, and drug supply.
Document Text 4,983 characters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为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全市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根据《中共珠海市委 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现就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加快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综合改革,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二)基本原则。1.坚持政府主导原则。强化政府责任,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稳步推进”的思路,实行“区镇共管、以区为主”的管理体制,正确处理政府、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企业、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形成责、权、利各方统一,改革成果全民共享的局面。2.坚持基层卫生公益性原则。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放在首位,坚持基层医疗卫生公益性质,不断提高服务能力,逐步扩大服务范围,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让人民群众从改革中得到明显的实惠。3.坚持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性原则。充分发挥广大医务人员改革主体作用和主人翁精神,正确处理医疗卫生服务效率与公平问题,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性,发扬医学人文精神,体现医务人员救死扶伤的劳动价值。4.坚持统筹兼顾原则。从市情出发,既要发挥特区先行先试的优势,又要坚持分类指导;既要突出重点,又要照顾一般。统筹兼顾,解决好改革中的各种问题,建立充满活力的长效机制。(三)总体目标。到2011年9月底前,初步建立公益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体制和高效规范的运行机制,着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补偿和药品保障等改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公平性和可及性显著提高,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二、主要任务(一)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公益性管理体制。在基层举办医疗卫生机构,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公益I类事业单位,实行镇村一体化、区镇共管、以区为主的管理体制。主要职能是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由区卫生部门统一管理。实行预算管理、收支两条线的财政制度。各区要积极推进镇卫生院、农村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站)和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标准化建设,实行行政、业务、人员、药品、财务“五统一”管理。创新分类指导机制。鼓励各区积极探索,对人口比较多、服务能力已达二级医院水平的镇卫生院,可将其转为二级医院。一个建制镇只有一个卫生院的,可采取“院办院管”形式,组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业务、财务独立管理;一个建制镇有两个卫生院的,保留一个卫生院承担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任务,另一个可转为医院。对承担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非政府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补助。(二)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严格编制管理。市、区机构编制部门依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服务数量、结合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及辖区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情况及发展需求,分类核定所需要的人员编制,每两年重新核定一次。镇卫生院编制按照《广东省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标准》(粤机编办〔2011〕36号)进行核定,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按照《广东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标准》(粤机编办〔2011〕37号)进行核定。实行镇、村一体化管理的农村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医务人员编制统一纳入镇卫生院的编制管理;经济较发达的区、镇,经本区机构编制、卫生和财政部门同意,报市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后,按标准上浮一定比例(最高不超过50%)核定编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编制、确定岗位的基础上,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健全竞争性用人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健全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完善竞争上岗、全员聘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由区卫生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公开选拔、择优聘任,并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工作人员,按照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标准、人社局批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实行全员聘用,竞聘上岗,择优录取,合同管理。对未聘人员应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安置。(三)推进分配机制改革。建立激励性分配机制。坚持各尽所能、风险分担、按劳取酬的原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群众满意度为基础的绩效综合考核和激励制度,完善按岗定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实施绩效工资制。实施绩效工资后其专业技术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公益Ⅰ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建立分配考核机制。各区卫生部门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依据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卫生管理岗位任务制定内部分配管理办法,定期组织对职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职工个人收入挂钩。(四)推进政府补偿机制改革。建立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把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支出和业务支出等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其中:基本医疗服务主要通过医疗保障付费和个人付费补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政府建立的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补偿;经常性收支差额由政府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补助。各区要按照核定的编制人员数和服务工作量,参照当地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核定工资总额。政府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经费、设备购置经费、人员补助经费和公共卫生服务业务经费。按扣除政府补助后的服务成本制定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疗服务合理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并逐步调整到位。按上述原则补偿后出现的经常性收支差额由政府进行绩效考核后予以补助。探索对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政策。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能覆盖的地区,可由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各区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其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给予合理补偿;对符合条件的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执行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同的医保支付和报销政策。(五)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全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医保报销政策,确保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设立一般诊疗费,对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给予补偿。实行基本药物全省统招制度,按照广东省规定,基本药物以省为单位招品种规格、招数量、招价格、招厂家,逐步实现基本药物全市统一价,保障基本药物的质量和供应。落实基本药物动态监控措施,密切跟踪监测基本药物市场价格和供应变化,根据全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价格调整情况,适时调整销售价格。建立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配送机制。市建立基层药物集中采购和配送联席会议制度,由卫生部门牵头、成员由发改、食药、监察、科工贸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等部门相关人员和医疗卫生机构代表组成,定期研究药物使用情况,及时要求各区报送用药计划,及时督促供应商按计划如数配送所需药品,定期评价供货商,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基本药物储备制度。市卫生局会同市科工贸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基本药物和特殊药物储备机制,确保基本药物和特殊药物的供应。(六)建立全科医生制度。 科学编制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制定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按每万常住居民配备3名全科医生标准,落实市政府连续三年每年培训100名社区全科医生的工作部署,采取岗位培训、转岗培训和在医学院校公开选拔毕业生订单式培训的方式,力争在“十二五”期末基本解决全科医生短缺问题。规范全科医生管理。市卫生部门要制定全科医生管理办法,明确全科医生招录、培训、准入、监管、岗位要求、执业、职称晋升、工资待遇、优惠措施、绩效考核等有关事项。各区卫生部门负责做好全科医生需求计划。切实做好全科医生保障。全科医生培养、培训经费由政府负责,全科医生工资福利等经费由区财政全额纳入预算,及时拨付到位,确保全科医生留得住,用得上,安心工作。努力提高全科医生水平。依托医学院校或专门培训机构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学历层次、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通过建立对口支援、结对帮扶和多点执业等制度,使市、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中高级专业人才定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导全科医生开展医疗卫生服务。(七)加快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以资源共享为目的抓紧制定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在摸清现有卫生信息资源基础上,立足市情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求,科学编制卫生信息化发展纲要,采取整体规划、避免重复、分步实施、滚动发展的思路,力争在“十二五”期末基本解决信息不互通、资源不共享的问题,努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效率和效益。以居民健康档案和病历记录为基础抓紧推进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要切实加强基层广大医务人员信息化技术培训,转变工作模式,优化服务流程,掌握适宜技术,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全员应用医生工作站。要切实实施区域医疗“一卡通”项目,优先开发居民健康档案系统、住院病历系统,实现“一本通”、“一单通”的网上传输,预约挂号、远程会诊和健康监护逐步到位,最大限度地方便居民看病就医。(八)实施绩效考核。建立以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为基础的绩效考核机制。绩效考核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和居民满意度为核心,以机构和人员为对象,公平公正为原则,采取统一标准、统一方法、统一评价、动态跟踪的方法实施。市卫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各区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加强协作抓好机构考核。各区卫生部门会同本区财政、人社部门,按照《广东省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10〕225号),制定本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与政府的财政补贴和绩效工资总量的拨付相挂钩。强化职责抓好人员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工作人员的考核,在区卫生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按照《珠海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办法》,制定本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方案,按时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要做到公开透明、动态更新、便于操作。考核结果与个人绩效工资分配相挂钩,及时报区卫生部门审核,区卫生部门汇总全区情况后知会同级财政和人社部门。三、保障措施(一)坚持政府主导,加强部门协作。市医改领导小组统一指导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各区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区主要领导担任本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亲自挂帅,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扎扎实实把各项改革政策落实到位。各级发展改革、卫生、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等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突破实施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确保改革顺利推进。(二)加强财力保障,严格资金管理。各级政府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要优先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所需资金,确保各项经费及时足额到位。要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公开制度,加强监管,确保资金分配使用规范、安全、有效。(三)加强督导监管,确保规范运行。市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各区综合改革推进情况的综合督查,市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医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及时处理违规行为,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责令限期整改;违纪违规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四)加强动员宣传,营造良好环境。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直接涉及到各方面利益关系的调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和基层医务人员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正确认识此次改革的重大意义和主要政策措施,增强医务人员信心,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为推进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五)加强统筹安排,确保及时到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时间紧、任务重,各区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严格按照市医改办制定的工作方案和线路图,抓关键环节、抓关键时点,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切实把区长负责制、督导检查制、包保责任制和周报告制度落实到时间节点上,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提速提效。 珠海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九月九日
Topics
healthcare reform public health administrative reform
Metadata
Publisher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Site zhuhai
Date 2011-10-31 13:46:15
Category major_policy
Policy Area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CMS Category 其他文件
References (8)
unkn 粤机编办〔2011〕36号 formal
unkn 粤机编办〔2011〕37号 formal
unkn 粤人社发〔2010〕225号 formal
prov 广东省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标准 named
prov 广东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标准 named
prov 广东省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 named
unkn 中共珠海市委 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named
unkn 珠海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办法 named
Citation Network Full networ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