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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25 10:33:49
Guangdong Provincial Government Response Letter to Proposal No. 1897 (Resource and Environment Category No. 115) of the Fifth Session of the 12th National Committee of the Chinese People's Political Consultative Conference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897号(资源环境类115号)提案答复的函
This document is the Guangdong Provincial Government's formal response to a CPPCC proposal on marine litter management, detailing existing cross-border cooperation with Hong Kong, domestic waste management measures, and enhanced maritime patrol enforc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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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1 characters
粤府函〔2017〕232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1897号(资源环境类 115号)提案答复的函 王敏贤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继续合力处理海上垃圾的提案收悉。经综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海洋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去年,因珠江流域汛潮产生的垃圾漂流问题,我省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积极应对,提出了“岸上堵、海上查、集中清、从严罚”的整治要求,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督促各市对垃圾处理、运输、倾倒等问题开展全面自查、执法巡查和全方位堵截。同时,加强与香港特区政府的沟通协商,共同处理海上垃圾问题。2016年8月,粤港有关部门在香港召开处理跨境海洋环境问题粤港合作会议,就建立通报预警系统和设立粤港海洋环境问题协作机制进行深入讨论,同意设立粤港海洋环境管理专题小组,加强粤港跨境海洋环境保护合作,协调处理海漂垃圾等问题。在粤港海洋环境管理专题小组机制下,建立应对海漂垃圾通报警示系统。2017年4月,粤港海洋环境管理专题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双方确认了专题小组的架构及职责,并通报了相关情况。目前,粤港应对海漂垃圾警示系统进展良好并已运作。经过粤港双方共同努力,治理海漂垃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加强城市垃圾管理的建议 国家高度重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先后颁布了生活垃圾管理、建筑垃圾管理2个部门规章和80余项技术标准,还会同环境保护部印发了《关于规范城市生活垃圾跨界清运处理的通知》(建城〔2017〕108号),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处理管理。目前,我国大部分城市和县城建有无害化处理设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县城无害化处理率达82%,城市垃圾管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我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机制,加强生活垃圾管理。一是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对垃圾处理能力不足地区采取加快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扩容新建等办法增强垃圾处置能力。二是加强源头管控。城市垃圾原则上就地就近处置,本地垃圾处置条件不具备或成本较高的,经移出方与接收方协商一致并由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后,方可异地转移处置。此外,对垃圾运输车辆的GPS行驶轨迹进行监控。三是加强对陆上运输车辆巡查执法,依法对违法运输和倾倒垃圾行为从重处罚。 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置监管工作,推行全收集全处理,消除城乡结合部管理盲区,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形成预防与打击违法处理垃圾长效机制。 二、关于加强海上巡逻工作的建议 为加强对海上违法倾倒垃圾行为的打击力度,我省建立了海洋、公安边防、海事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协作机制。2016年,我省开展了“靖海2016—2”打击珠江口海域违法倾倒垃圾联合执法行动,进行地毯式海上检查,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共同举报监督海上倾倒垃圾违法行为。还先后开展了“清水蓝天”、河湖专项执法检查、打击海漂垃圾执法等专项整治行动,有力震慑了海上倾倒垃圾违法行为。 接下来,我省将在国家有关部门指导下,加强对入海河流、海域沿岸及海上各类作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强化巡视检查,依法查处非法倾倒行为,切实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继续完善海上执法协作机制,实现执法互助、联防联控,形成共同打击海上非法倾倒垃圾行为的合力。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河长制”促“河长治”。进一步加快推进互联网+水政执法监督指挥体系项目建设,依托无人机、沿河在线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技术,努力解决河湖监管线长、面广、人力不足等问题。此外,将利用“世界海洋日”、“国际海滩清洁日”等活动,开展海洋垃圾影响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公众保护海洋环境意识。 三、关于强化医疗垃圾监管的建议 我省高度重视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督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认真落实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目前,全省各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全部交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理。 下一步,我省将在国家有关部门指导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处理医疗废物,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强化医疗垃圾监管工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7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020-83132430) createPageHTML(1, 0, "t20170825_719961", "html");
Topics
marine pollution
waste management
cross-border cooperation
Metadata
| 文号 | 粤府函〔2017〕232号 |
| Publisher | 广东省人民政府 |
| Site | gd |
| Date | 2017-08-25 10:33:49 |
| Category | other |
| Policy Area | 海洋环境保护 |
| CMS Category | 其他 |
Verification
References (4)
| unkn 建城〔2017〕108号 | formal |
| prov 广东省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 named |
| unkn 关于规范城市生活垃圾跨界清运处理的通知 | named |
| unkn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 nam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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