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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广东省人民政府 ACC. 143801
粤府〔2015〕35号

Notic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angdong Province on Issuing the Three-Year Action Plan for the Industrial Transformation and Upgrade Battle (2015-2017)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Issuer
广东省人民政府
Date
2015-03-26 09:25:51
Instrument
action plan
Cited by
9
This document issues the Three-Year Action Plan for Guangdong Province's industrial transformation and upgrade, outlining goals and measures to shift from an industrial province to an industrial powerhouse through innovation, technological upgrading, and green development.
Full text · 原文 9,749 字
粤府〔2015〕3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反映。广东省人民政府2015年3月21日广东省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关于实施工业转型升级三年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推进工业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行动思路。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工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战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新一轮技术改造为主抓手改造提升现有产业,以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珠江东岸电子信息产业带和粤东西北产业园区为重点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推动制造业智能化,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充分发挥工业在促进经济增长、结构优化和动力转换中的主力军作用,以工业转型升级推动广东经济转型升级。 (二)指导原则。 ——创新引领与开放合作相结合。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工业创新体系,强化协同创新,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提升工业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水平。充分利用国内外创新资源,大力引进来、走出去,突破制约工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推动工业发展模式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发展动力向创新驱动转变。 ——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工业领域资源配置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加强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和环境营造,综合运用财税、产业、金融、土地、人才、贸易等政策,引导生产要素向工业高端领域集聚。全面推进工业领域深化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高端化智能化与集约化绿色化发展相结合。充分发挥信息化在工业转型升级中的先导和牵引作用,通过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推动制造业向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服务化转变。完善产业链条,提升配套水平,促进产业集聚,强化节约集约用地,坚持高端引进和绿色低碳发展,推动产业由价值链中低端向高端提升,走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调整存量与优化增量相结合。支持现有企业利用信息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实施技术改造,增资扩产,提高效益,提升存量工业发展水平。加快发展以先进装备制造为重点的先进制造业,培育发展互联网产业等新模式、新业态,推动建设工业发展重大平台和载体,引进和发展高端生产力,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主要目标。 到2017年末,我省工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迈进步伐进一步加快,在全球价值链的分工地位明显提升,综合实力、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初步形成国内领先、具备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工业体系,稳步实现由工业大省向工业强省转变。 ——质量效益明显提高。到2017年末,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从2014年的29300亿元增长到36900亿元,年均增长8%左右,实现增加值增量7600亿元,其中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实现增加值增量2000亿元,珠江西岸装备制造业实现增加值增量1500亿元,珠江东岸电子信息产业实现增加值增量1600亿元,粤东西北产业园区实现增加值增量95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从2014年的20.75万元\/人提升到22万元\/人左右,主要工业产品基本按照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明显提升。 ——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到2017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从2014年的1.17%提升到1.3%;高新技术产品产值从2014年的5.18万亿元增长到6.9万亿元,年均增长10%;工业企业发明专利授权量从2014年的1.7万件增长到2.1万件,年均增长8%;工业企业PCT(专利国际合作协定)国际专利申请量从2014年的1.3万件增长到1.7万件,年均增长10%。 ——工业结构持续优化。到2017年末,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左右,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从2014年的48.1%提高到50%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2%左右,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从2014年的5.6%提高到6.2%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以上,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从2014年的25.7%提高到27%以上;主要传统制造业进一步改造提升,发展优势和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工业骨干企业加快做大做强,全省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工业企业125家左右,年均增长10%,50-100亿元工业企业160家左右,年均增长12%;中小微工业企业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 二、重点攻坚行动 (四)强化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打造工业转型升级新引擎。 1.工作目标。 至2017年末,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1.3%,三年累计提高0.13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的比例达16%,三年累计提高6个百分点;工业企业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等达2800家,比2014年末增加750家左右,涌现出一批创新能力、规模与品牌位居世界前列的创新型领军企业。 2.重点任务。 ——鼓励和支持大型企业发挥创新骨干作用。实施大型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行动,支持工业骨干企业创建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组建重点制造业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建设中央研究院,开展前沿先导技术研发和重大战略产品开发。支持大型骨干企业牵头组建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基地,实施国家和省级科技重大专项,重点在先进制造业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完善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孵化器。支持前孵化器、孵化器、加速器、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创业载体发展。建立健全各种类型的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创新服务。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财政资金补助制度和风险补偿制度。发挥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引导作用,支持种子期、初创期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实施科技创新后补助制度,引导中小微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购买技术服务以及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组建省级科技创新孵化股份公司,建立省级规模的创新驱动孵化园区。(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财政厅、国资委、金融办,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推进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组织科技成果产业对接活动,支持工业骨干企业牵头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完善科技成果评价和激励机制,支持和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及科技人员积极参与企业技术研发、推广和产业化工作。加快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骨干企业千百亿名牌培育工作,推动一批重点工业企业开展工业企业品牌及区域品牌培育试点。(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体系。支持以企业为主导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依托行业领军企业、骨干转制院所、高水平大学,整合创新资源,推动建设一批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基地,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促进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平台联合产业化需求方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共同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提升集成创新能力。实施省新兴产业创投计划,推进金融、科技、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财政厅、金融办,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跨国企业。支持本土工业企业积极参与欧美再工业化进程,通过并购、重组、战略合作等形式,以“资本换技术”,获取欧美发达市场知名品牌、高新技术、营销渠道、高端人才等资源。重点支持一批创新型企业在境外设立、收购研发机构,通过境外科技创新带动国内产品和技术升级,形成一批国际化的自主品牌和在部分先进技术领域具有较强国际话语权的本土跨国企业。(省商务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五)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重塑工业转型升级新优势。 1.工作目标。 至2017年末,全省三年累计引导2万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新一轮技术改造(其中年主营业务收入超5000万元的企业8000家),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50%以上;三年累计完成工业技术改造投资9430亿元,年均增长27.5%左右;累计完成工业投资34400亿元,年均增长16%左右;国家和省“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达500家,其中通过国家和省认定的企业250家。 2.重点任务。 ——引导企业扩产增效。以股权投资、贷款贴息、事后奖补等方式,支持企业对符合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优的项目增加投资,引导企业重点投向优质技术改造项目,扩大生产规模。支持企业对产业链中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等进行整体技术改造,推广共性适用技术,带动产业集聚发展。鼓励企业按照国内外先进标准改造提升现有产品,加快产品升级换代。(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国资委,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推动企业设备更新。支持劳动密集型行业购置先进适用设备,在重复劳动特征明显、劳动强度大的行业全面推行设备更新,普及现代制造模式。推进优势传统工业企业购置先进适用设备,实施设备更新。鼓励推广应用首台(套)装备。(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商务厅,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运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现有产业。实施“互联网+”战略,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支持企业信息化、智能化成果应用,改造企业生产工艺和业务流程,提高企业创新水平、管理水平和生产效率。扩大“两化”融合贯标试点规模,在家电、家具、纺织服装、食品饮料、建材、金属制品、造纸轻工、中医药、体育用品等行业开展两化融合专项行动,推动一批传统工业企业与信息技术企业开展交流对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股权投资、事后奖补等方式,支持工业领域质量认证、试验检测、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新建一批有较大影响力的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支持现有平台的升级改造,建立完善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开展技术改造投资动态监测和服务。构建并启用全省技术改造投资监测系统,做好企业技术改造动态监测。完善并定期调整发布《广东省工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引导企业和社会投资方向。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企业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库,实施动态管理,形成上下联动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支撑格局。组织政银企技术改造项目对接活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推荐优质技术改造项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统计局、金融办,广东银监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六)加快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提升珠江东岸电子信息产业带和粤东西北产业园区发展质量,培育工业转型升级新增长极。 1.工作目标。 至2017年末,珠江西岸装备制造业三年累计实现投资4500亿元;珠江西岸装备制造业实现增加值从2014年的2300亿元提高到3800亿元,年均增长18%;初步形成比较完善的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轨道交通装备、通用航空装备等产业链,成为国内领先、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 到2017年末,珠江东岸电子信息产业实现工业增加值从2014年的5100亿元提高到6700亿元,年均增长10%;自主配套能力不断加强,终端产品价值链进一步提升,成为全球重要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 到2017年末,粤东西北产业园区(含惠州、江门、肇庆产业园区,下同)三年累计完成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4200亿元;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从2014年的1450亿元增长到2400亿元,年均增长18%;园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粤东西北地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从2014年的19.1%提高到30%,园区及其带动产业集聚发展项目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粤东西北地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0%。 2.重点任务。 ——开展专项招商。落实珠江西岸政府招商引资主体责任,举办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对接活动,主动招商,精准招商,重点引进一批带动性强的先进装备制造龙头项目和一批“高、精、专”产业链配套项目,形成较完善的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配套体系。发挥珠江东岸现有电子信息产业基础优势,重点引进建设一批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等龙头项目。引导粤东西北产业园区依托资源、市场、乡贤等优势,发挥珠三角地区共建作用,围绕园区产业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商务厅,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以珠江西岸“六市一区”政府为主体,逐项跟踪落实珠江西岸新引进的先进装备制造重大项目,协调解决制约项目落地建设的各类问题,推动已签约项目尽快落地建设、早日投产。推动珠江东岸用足用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基金等国家和省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专项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共同投入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建设。对粤东西北产业园区优质项目立项、用地、环评等工作加强指导,支持园区优质项目加快落地、加快建设。(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推动产业集聚发展。鼓励和支持珠江西岸“六市一区”根据各自产业发展基础,规划建设先进装备制造业集聚区,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配套建设,依托先进装备制造龙头项目,引导相关产业链配套项目集聚发展。围绕珠江东岸平板显示、集成电路芯片等重大项目,进一步拓展芯片设计、装备、模组制造及下游终端和应用开发产业链,打造平板显示、集成电路千亿级产业集群。推动粤东西北产业园区完善规划,依托龙头项目延伸产业链条,吸引配套项目集聚,打造一批空间布局合理、主导产业突出的专业园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七)推动制造业智能化,拓展工业转型升级新路径。 1.工作目标。至2017年末,初步建成10个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智能制造产业基地,形成4个产值规模超100亿元的智能制造产业集聚区;建成2个国内领先的机器人制造产业基地,机器人制造及相关智能装备总产值从2014年的300亿元提高到6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26%;三年累计推动195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机器换人”,制造业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 2.重点任务。 ——打造机器人等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基地。制定实施《广东省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5-2025年)》和机器人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加快突破以机器人为重点的智能制造核心关键技术,重点支持机器人本体、控制器、伺服电机、减速器等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和应用,打造完整的机器人制造产业链,建成国内领先的机器人制造业基地。支持智能制造装备与自动化控制系统、重大智能成套装备、高端大型机床等智能制造装备及基础部件项目建设。(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实施“机器换人”计划。以汽车和摩托车制造、家电、五金、电子信息、纺织服装、民爆、建材等行业为重点,推进工业机器人示范应用。选择我省优势产业的龙头骨干企业开展智能工厂培育建设试点,鼓励企业使用大型控制系统、高档数控机床、自动化生产装配线等智能化制造装备,推进生产线数字化改造,建设自动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发展智能制造服务业新业态和智能产品。支持智能制造装备企业积极向产品设计、工程承包、远程故障诊断、第三方维修维护、协同制造、再制造等多元化、服务化方向发展。推动智能制造装备企业开展一体化增值服务,由产品制造型向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工程总包、全程服务型企业转变。推进智能家电家居、智能可穿戴设备等智能产品的研发与制造。(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八)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形成工业转型升级新模式。 1.工作目标。 至2017年末,全省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4年下降9%,累计实现电机能效提升1000万千瓦,节能环保产业实现增加值从2014年的330亿元提高到450亿元,年均增长10%。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降耗、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任务,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氨氮排放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目标范围内。 2.重点任务。 ——扎实推进工业节能减排。严格落实节能问责制度,定期发布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按期完成电机能效提升和注塑机节能改造任务。加快推进省市企业三级能源管理中心平台建设。推进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开展重点行业企业能效对标。加强工业节水工作,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全省有用热需求的工业园区和珠三角地区有用热需求的产业集聚区全部实现集中供热。全面推动工业锅炉污染整治,强化电厂、水泥、钢铁等重点行业的脱硫脱硝运行管理和石油炼制、化工等重点行业有机废气排放的综合治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水利厅,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和清洁生产。推动一批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创建1-2个国家级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推动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重点推进钢铁、建材、化工、石化、有色金属等五大行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继续深化粤港清洁生产合作,逐步扩大“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企业规模。(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通过国家项目扶持、建设产业基地、开展项目对接等方式,培育一批“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等节能环保产业集聚区。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培育一批资源综合利用龙头企业。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新技术、新设备(产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商务厅,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加快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完善落后和过剩产能市场化退出机制,强化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约束机制,综合运用差别电价、补助资金、准入条件、行业标准等政策措施,促进落后和过剩产能加快退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环境保护厅、金融办、广东银监局等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三、保障措施 (九)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取消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深化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认真实施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审批程序标准化清单和政府监督管理清单,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促进民间资本投入工业领域。落实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改善国有企业产权结构和治理结构,增强国有工业企业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支持非公有制工业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和创造力。(省发展改革委、编办、经济和信息化委、国资委等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十)营造工业创新发展环境。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粤发〔2014〕1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粤府〔2015〕1号),完善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和工业领域科技创新投入机制,支持工业企业开展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提升创新能力。加大政府采购对自主创新产品的支持力度,优化科技创新投融资环境。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发挥知识产权法院作用,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省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十一)加快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减少审批环节,开辟绿色通道,在工业企业投资建设重大项目审批立项、环境评估、资金筹措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安排。将符合条件的工业重大项目优先纳入省重点项目。积极保障工业企业用地,探索建立工业用地供应服务平台,建立工业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三旧”改造涉及的规划管控、收益分配、税收优惠、纠纷调处、金融支持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各地在省下达的用地计划指标中优先支持优质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先进装备制造业重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十二)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2015-2017年,省财政统筹安排516亿元,集中支持工业转型升级。一是安排技术改造资金168亿元,其中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75亿元、事后奖补资金93亿元,支持工业企业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二是安排财政资金143亿元、减免税费及事后奖补等107亿元,合计约250亿元,支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三是安排设立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基金30亿元,支持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建设。四是安排产业园区扩能增效专项资金约68亿元,支持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集聚发展、招商选资、企业创新,促进产业园区增效提质。通过基金、股权投资、贴息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进一步激活现有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的带动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工业转型升级攻坚行动。(省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商务厅等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十三)加强金融信贷支持。鼓励省内银行业及金融机构调整信贷结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提高审批效率,以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为前提,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先进装备制造业和智能制造等领域重大项目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并在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及贷款利率等方面予以倾斜。鼓励金融资本、风投资金及民间资本集中投向工业转型升级的重点领域。制定出台专项政策着力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省金融办、人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等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十四)强化工业人才支撑。统筹并制定实施高效灵活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和保障政策,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实施“南粤百杰培养工程”、“博士后培养工程”等重大人才项目,实施“广东省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重点支持工业领域高层次人才、紧缺型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和实用型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搭建协同育人平台,开展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校企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发挥工业企业办学主体作用,健全工业企业参与制度,联合培养面向生产一线的技术技能人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等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四、工作要求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建立实施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行动计划的实施,省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配合。各市要建立相应的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安排。 (十六)落实目标任务。省将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2015年度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地(见附件2)。2016、2017年度目标,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有关部门于当年2月底前分解落实到各地。各地要将工业转型升级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确保落实到位。 (十七)开展跟踪服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各地要建立健全重大工业项目动态跟踪机制,切实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每年6月底、12月底前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报送项目建设和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十八)强化督查考核。省政府定期组织对各地、各部门落实行动计划的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制定行动计划的重点考核指标,分别纳入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和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评估考核体系。对完成重点考核指标较好的地市予以通报表扬,对未完成年度重点考核指标且排名靠后的地市由省政府领导约谈市政府领导。 附件:1.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目标总表 2.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2015年度目标分解表附件:1.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目标总表;2.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2015年度目标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