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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府函〔2012〕84号 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意见函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意见的函》(建规函〔2012〕4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createPageHTML(1, 0, "t20120411_31183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