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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ACC. 139756
粤府办〔2011〕26号

Notice on Issuing the Special Plan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ement Industry in Guangdong Province

印发广东省水泥工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Issuer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Date
2011-05-13 16:51:33
Instrument
notice
Cited by
2
This document issues the Special Plan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ement Industry in Guangdong Province, which aims to accelerate structural adjustment and transformation of the province's cement industry, promoting healthy and orderly development. It sets forth industry status, development environment, demand forecasts, and policy measures based on national directives to curb overcapacity and eliminate outdated production capacity.
Full text · 原文 4,308 字
粤府办〔2011〕26号━━━━━━━━━━━━━━━━━━━━━━━━━━━印发广东省水泥工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水泥工业发展专项规划》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广东省水泥工业发展专项规划 为加快我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促进全省水泥工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和《印发广东省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8〕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产业现状 ——产业规模大,市场消费集中。到2010年底,全省共有水泥生产企业290家,其中水泥熟料生产企业230家,水泥粉磨生产企业60家。2010年,按规模以上企业统计,全省水泥产量11551万吨,居全国第六位;熟料产量8301万吨,居全国第三位。2010年全省水泥消费量约1.3亿吨,约占全国总消费量的7%,居全国前列。 ——新型干法水泥发展迅速,落后产能退出加快。2010年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的实际产量达5915万吨,占全省熟料总产量的71.26%。全省提前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一五”期间淘汰3200万吨的任务,累计淘汰近6000万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肇庆、云浮等九市的落后水泥产能已全部关闭退出。 ——产业转移加快,产业布局趋于合理。水泥工业向经济欠发达地区转移的步伐加快,逐步形成了粤北、粤西、粤东三大水泥生产基地,产业布局调整成效显著。珠三角地区充分利用市场优势、便利的水陆交通优势以及丰富的混合材资源,着重发展粉磨站,水泥粉磨站产能已占全省粉磨站总产能的59%,逐步形成了成品加工与熟料基地生产相衔接的发展模式。 ——节能减排先进技术推广应用成效明显。一批熟料预分解煅烧设备和技术、新型干法旋窑生产线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新型干法旋窑煅烧采用无烟煤替代烟煤技术、先进水泥粉磨设备和工艺、新型变频节电技术等先进技术和设备得到推广。日产2000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的主要污染物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远低于环保标准限值。 尽管我省水泥工业近几年发展取得显著成绩,但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一是落后产能比重大。2010年落后水泥产能比例为37%,先进的新型干法熟料产能比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9个百分点。二是企业集中度低。2010年全省规模以上水泥企业平均产量37万吨,低于全国44万吨的平均水平。规模100万吨以上的水泥熟料企业12家,熟料总生产能力占全省的50.6%;规模500万吨以上水泥企业仅5家。三是产品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年水泥产品质量的抽查检验合格率在90%左右,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二、发展环境及需求预测 发展环境:从国家政策来看,根据严格控制产能总量、等量淘汰落后产能、按市场需求有序发展的政策要求,我省目前尚有较大的落后水泥产能存量,新一轮水泥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还有较大空间。从行业发展条件来看,我省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对水泥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加;我省已详查的石灰石资源量56亿吨,基本可满足水泥生产和市场的需要;我省交通运输便利,具有良好的水运条件,为水泥工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物流支持。 需求预测:根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提出的经济发展目标,以及1990年以来广东省水泥消费量和国民经济主要统计指标,参考国家建材规划研究院2008年编制的《广东省水泥市场分析研究报告》所作市场预测,预计2015年全省水泥需求量达到1.50亿吨。 三、发展目标 根据我省水泥工业的基本情况、发展环境及需求预测,确定2015年全省水泥工业的发展目标如下: 四、发展原则 (一)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开采石灰石矿山资源,注重资源综合利用,鼓励企业利用低品位的原料和燃料、工业废渣弃物、污泥等生产水泥,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必须同步配置高效可靠的余热利用装置。 (二)推动技术进步,提高行业竞争力。鼓励企业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工艺和装备,建设环保和节能型水泥生产线;鼓励在资源、交通和环境条件适宜的地方通过置换淘汰落后产能,建设日产熟料5000吨以上的大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禁止新建、扩建采用落后工艺的水泥生产线;加快淘汰能耗、环保不达标的水泥生产设备和工艺,力争2015年前淘汰全部落后水泥产能。 (三)统筹产业布局,促进协调发展。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需求、资源能源、交通和环境容量等因素,合理规划水泥产业布局。重点发展粤北、粤西、粤东三大水泥生产基地;支持有条件地区建设处置工业废弃物、城市垃圾和污泥的大型水泥生产线,禁止在珠三角地区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处理工业废弃物、城市垃圾和污泥的水泥生产线除外);支持在靠近市场、熟料及混合材供应稳定、物流成本低的地区适量建设年产量100万吨以上的大型水泥粉磨站。 (四)坚持等量淘汰,优化产业结构。以调整产业结构为主线,在发展新型干法水泥的同时,加快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坚持“上大压小、等量淘汰”,新建项目企业或所在地政府要按项目建设规模承诺淘汰等量落后水泥产能(本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内落后水泥产能已全部淘汰退出的除外),对未兑现淘汰落后水泥产能承诺的地区实施水泥建设项目缓批或限批。 (五)鼓励兼并重组,支持做大做强。鼓励现有水泥企业开展重组联合,支持大型水泥企业并购中小水泥企业,优化存量产能,发展建筑部品构件、墙体材料、预拌混凝土、干混砂浆等下游产品,延伸产业链,推动我省水泥工业做大做强。 五、发展布局 根据各市的经济发展状况、市场需求、资源分布和交通运输条件,我省水泥工业重点建设粤北、粤西、粤东三大基地。 (一)珠三角地区原则上不新建同质化的水泥熟料项目,在混合材资源丰富且交通方便的区域按照市场需求量适当布局建设规模100万吨以上大型水泥粉磨站或大型水泥配制站;可建设适量的大型新型干法水泥窑处置工业废弃物、城市垃圾、污泥。 (二)粤北地区要充分发挥石灰石资源丰富和小水电丰富的优势,有序发展新型干法水泥,原则上不新建水泥粉磨站。争取到2015年底前,新型干法水泥熟料产能达到3600万吨左右,占全省比重32.73%。 (三)粤西地区要进一步加强矿山资源地质勘探工作,集中力量在西江沿岸地区开发优质大型的石灰石矿床,以满足粤西地区水泥生产需要。湛江、茂名等市可充分利用茂名丰富的页岩渣资源发展水泥项目,通过置换落后水泥产能的模式适度建设大型水泥生产线和大型水泥粉磨站。争取到2015年底前,新型干法水泥熟料产能达到3900万吨左右,占全省比重的35.45%。 (四)粤东地区要进一步加强资源地质勘探工作,加快新型干法水泥项目的建设,尽快形成“粤东水泥生产基地”。在石灰石资源紧缺的潮州、揭阳、汕头、汕尾等市,适度建设大型水泥粉磨站。争取到2015年底前,新型干法水泥熟料产能达到2800万吨左右,占全省比重的25.46%。 六、保障措施 (一)严把水泥项目核准关。 严格按国家水泥产业政策核准水泥建设项目(含水泥或熟料生产线、水泥粉磨站、水泥配制厂)。水泥项目核准前应由省级以上水泥工业主管部门出具书面意见。新建和技术改造水泥项目在申报水泥生产许可证前,须取得项目核准文件、拆除落后产能装备验收证明(由负责全省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的省级主管部门出具)和符合产业准入条件验收意见(由省工业主管部门出具)。新建或改扩建水泥生产项目投产前,须经省工业主管部门组织有关行政部门、行业协会和专家,按照准入条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试产。水泥项目获核准后两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应按规定办理项目延期手续。 (二)加强水泥行业监督管理。 一是加大环保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国家《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快推进水泥生产线烟气连续检测装置安装和监管工作,依法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规范废水、废渣、废气治理设施管理。加快依法关闭城镇规划区内、名胜风景区内、水源保护区内的水泥企业和环保不达标企业。二是加强水泥矿山资源管理,指导企业科学合理开采矿山,努力提高资源利用率;深入开展矿山专项整治工作,坚决取缔无证开采的矿山企业,坚决关停不规范开采的小矿山。三是加大节能监督执法力度,对达不到《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的企业,严格限期整改。 (三)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 在符合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保要求的前提下,优先支持已完成淘汰落后水泥产能任务的企业实施改建粉磨站和建设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等转产项目。对落后产能企业严格执行差别电价,限制其产品的使用范围,依法停止落后产能和污染严重的企业享受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对未完成淘汰落后水泥产能任务的地区实行水泥建设项目“区域限批”。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要安排适当比例,用于补贴限制类水泥企业退出市场或转产。 (四)加快水泥产业技术进步。 加大节能技改力度,广泛推广应用节能环保型新型干法熟料烧成系统、高效节能粉磨技术、低温余热发电和高压变频等成熟、可靠的先进技术和装备。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合作,加大技术创新和技术开发投入,依托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建立企业技术中心,积极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弃物和城市垃圾、水泥工业脱氮技术的研究,以及水泥生产可替代及劣质原燃材料应用研究。对处置工业废弃物、消纳城市垃圾、污泥及其他废弃物的水泥企业,按规定给予优惠政策支持。积极推广清洁生产,促进水泥行业清洁发展。 (五)适当提高水泥产业集中度。 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支持水泥企业向规模化、集团化方向发展,通过强强联合、兼并重组、互相持股等方式进行战略重组,提高水泥生产集中度。重点支持有实力的大型企业在石灰石资源富集地区建设大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在项目核准、土地审批、资源审批、贷款投放、电力供应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扶持其发展成为引领行业发展的龙头企业。争取在“十二五”时期内培育3-5个年产水泥超1000万吨的大型水泥企业集团。 (六)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在咨询参谋、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支持建立完善水泥行业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和行业预警制度,积极引导行业投资方向。支持行业协会结合本规划要求,探索新的产业服务模式,在参与行业(区域)规划、政策研究、标准制定、技术咨询、项目论证、项目监督、质量管理、价格协调、人才培训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促进我省水泥工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