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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7 14:03:49
Circular on the Investigation and Handling of Illegal Land Use in Yunlong and Yunlai Industrial Bases in Qingxin County
关于清新县云龙云来产业基地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情况的通报
This document publicly reports and criticizes a major illegal land use case in Qingxin County, detailing the extensive unauthorized land acquisition and destruction of basic farmland, and announces the disciplinary actions taken against responsible officials and enterprises.
Document Text
1,746 characters
粤府办〔2010〕31号 ━━━━━━━━━━━━━━━━━━━━━━━━━━━ 关于清新县云龙云来产业基地 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情况的通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7年以来,清新县云龙、云来产业基地在未经依法批准的情况下,非法征占大量土地,损毁大量基本农田,破坏土地管理秩序,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为深刻吸取教训,严肃法纪,维护全省土地管理正常秩序,严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07年4月,清新县委、县政府同意在禾云、龙颈、飞来峡3个镇设立云龙、云来两个产业基地,并确定由镇政府与私人企业进行合作开发。2007年5月,清新县委、县政府在明知云龙、云来产业基地未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要求禾云、龙颈、飞来峡3个镇政府尽快征地,并授权合作企业非法出让土地。2010年2月,省政府发现此案后,立即发出《关于严肃查处重大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责成清远市迅速采取坚决措施,对云龙、云来产业基地违法违规用地立即停止推土、立即停止建设、立即复耕复绿、立即恢复被违法占用的基本农田,并派出省调查组展开调查。现已查明,云龙、云来产业基地共涉及非法征地22928亩,非法占地8973亩,非法出让土地5836亩,损毁基本农田1185亩。在这起土地违法案件中,清新县委、县政府放任甚至纵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云龙、云来产业基地大量土地被非法占用,大面积基本农田被损毁;禾云、龙颈、飞来峡镇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以镇政府名义非法大规模征地;县和相关镇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对违法用地行为制止不力,禾云、龙颈镇国土所故意隐瞒违法事实,县国土资源局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非法征地、占地行为,没有实事求是报告和严肃查处,以致违法征地用地问题更加严重。 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省委、省政府责成清远市委、市政府采取坚决措施,依法依纪对违法用地行为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目前,已对涉案的11名责任人予以处分,其中给予清新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欧国伟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依法罢免其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按副处级干部另行安排工作;给予清远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贝冰(原清新县委书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给予清新县委副书记、县长郑小燕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清新县委常委何霖生(原副县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清新县副县长林明晓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清新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新祺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对相关企业非法占地行为,清远市已立案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占用土地上所建建筑物和构筑物,共计48万平方米,并处罚款931万元。清远市人民政府已就此案向省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省人民政府认为,清新县云龙、云来产业基地违法违规用地案件,是一起我省近年来罕见的违法违规用地典型案件,涉及非法征占土地面积、损毁基本农田面积数量巨大,特别是在近年来国家和省采取严厉措施,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背景下,清新县仍发生此起重大案件,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国土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查处和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省人民政府要求: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真正从思想、工作、管理和作风上牢固树立科学发展、依法行政的意识。要根据本地实际,科学制订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发展方向,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切实维护经济社会发展良好秩序。 二、要推动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制的落实,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共同监管,共担责任,促进土地管理工作上新水平。要加快基层国土管理机构及执法监察队伍建设,加强动态巡查和报告工作,防患于未然,力争把土地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三、各地要根据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工作要求,对本地区违法用地行为进行全面清查,加大力度整治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行为,及时完成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确保违法用地发现率、立案率、查处率、整改率达到100%和结案率达到95%以上。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六月一日 createPageHTML(1, 0, "t20100607_11956", "html");
Topics
land management
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agricultural protection
Metadata
| 文号 | 粤府办〔2010〕31号 |
| Publisher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 Site | gd |
| Date | 2010-06-07 14:03:49 |
| Category | report |
| Policy Area | 土地管理 |
| CMS Category | 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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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s (1)
| unkn 关于严肃查处重大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 | nam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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