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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ACC. 137181
粤府办〔2002〕20号

Notice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angdong Province on Issuing the Work Plan for Rectifying and Regulating the Map Market Order

印发广东省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Issuer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Date
2002-03-28 00:00:00
Instrument
work plan
Cited by
1
This document issues the Work Plan for Rectifying and Regulating the Map Market Order in Guangdong Province, requiring local governments and relevant departments to crack down on illegal map production and distribution, strengthen supervision, and improve market order in accordance with national directives.
Full text · 原文 2,673 字
粤府办〔2002〕20号印发广东省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广东省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方案》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〇二年三月二十八日广东省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测绘局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9号)的要求,为维护我国版图的尊严,严厉打击非法编制出版地图行为,促进地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地图市场秩序工作负责,结合本地区实际,成立相应机构,制定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的实施方案,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地图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有关部门要主动承担各自的责任,形成主管部门常抓不懈、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群众参与监督的工作制度。全省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工商局、新闻出版局、外经贸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外办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配合开展工作。 (二)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省设立省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按国家统一部署,在省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全国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负责我省本次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由省政府周炳南副秘书长担任,成员有:省国土资源厅张新民,省工商局黄宏耀,省新闻出版局廖小勉,省外经贸厅招玉芳,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沙少娟,省外办杨金业同志。联席会议下设立联络小组,具体负责本次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的组织、实施工作。联络小组组长由省国土资源厅测绘管理处叶炳楷处长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派相关处室负责人作为联络小组成员。联络小组日常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承担。 (三)设立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举报电话:省国土资源厅:020-38817491;省工商局:020-85584412;省新闻出版局:020-87612989。 二、主要任务和基本目标 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在我省采取集中行动、专项治理的方式,严肃查处非法编制出版地图和盗版盗印地图的行为,严厉查处存在政治性问题的地图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加大对进出口地图产品的监管力度,加强地图管理的法制建设和宣传教育。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的基本目标是:通过配合落实全国范围内的整顿和规范工作要求,力争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我省杜绝带有政治性问题的地图产品,地图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全民的国家版图意识普遍提高,政府对地图市场的监管力度明显增强,地图产品的生产经营和管理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三、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2002年3月至2002年6月。 主要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联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各市县按照省的部署,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并对本地区的地图市场进行一次全面的执法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严肃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地图产品的行为。 对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超范围出版地图的,予以纠正;对市场上销售的侵权盗版、买卖书号、一号多用以及盗用出版单位名称和书号的地图产品,要视情节轻重给予经营者通报、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处理;对生产假冒伪劣和粗制滥造地图产品的企业和单位要依法查处,并追究委印(委制)人的责任;对市场上销售的无编制单位、无出版单位、无地图审图号的地图,要当场没收,并给予处罚;对没有按规定程序报批的地图产品,一律不得出版、销售或展示;对虽经审核批准,但未按审核批准样图生产的,也要予以严肃处理;对非法经营地图产品的交易市场,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坚决予以取缔。 2.严厉查处存在政治性问题的地图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 要重点抓好对政治性问题的地图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的查处工作。要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损害国家主权、违背“一个中国”原则的地图产品生产经营者,认真查处各种媒体上错绘、漏绘国家版图的地图产品以及公开销售属于国家秘密的地图及地图产品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强对文化用品、工艺品、玩具、纪念品、报刊、影视、标牌、广告、展览等涉及地图图形以及互联网上登载附有地图图形产品的监管;对存在政治性问题的地图产品,凡在公共场所展示、使用和在互联网上登载的,要责令立即更换;对存在政治性问题的地图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要当场收缴;对存在政治性问题的地图产品,正在加工生产的,要责令其停止生产并进行收缴;对带有损害国家主权、违背“一个中国”原则的地图产品,坚决予以销毁,并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3.加大对进出口地图产品的监管力度。 要加强对外加工贸易、引进和出口涉及地图图形产品的监督管理,严格审批、备案手续;对引进的地图产品,凡涉及中国地图图形的,必须按规定程序送审;对以加工贸易方式生产出口的地图产品,任何规格样式都必须送审;外经贸部门在审批地图产品的加工贸易时,要验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地图审核批准文件,并在《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上作相应的说明;海关要对进出口的地图产品实施重点查验,查验中发现有政治性问题地图产品的,一律予以扣留,并移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处理;对进出口中逃避海关监管、走私地图产品的,一律予以没收,并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在各市县检查工作开展后,省将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市县进行抽查。 (二)第二阶段:2002年7月至11月。 在整顿检查的基础上,加强地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国家版权意识的宣传教育。认真清理、修改和完善现有地图产品管理的规章制度,切实把地图市场的管理纳入法制轨道;要进一步加强对地图产品编制、加工、印刷、出版、复制、销售、展示、引进、出口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做到环环相扣,严格把关;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互联网站等传媒手段,有针对性地在全省各地组织开展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树立国家版权意识的重要性,使广大干部和群众了解完整的国家版图是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象征。 各市应按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并将总结报告在2002年11月底前送交省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联络小组,省政府将从2002年11月开始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对各地开展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情况汇总后,于12月底前报全国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