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ice
medium
1999-07-27 00:00:00
Notice on Issuing the "Guangdong Province Nearshore Marine Environmental Functional Zoning"
印发《广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
This document formally issues and requires implementation of the Guangdong Province Nearshore Marine Environmental Functional Zoning, which classifies coastal waters into zones with specific water quality targets to protect the marine environment and coordinate economic development.
Document Text
1,626 characters
粤府办[1999]68号印发《广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沿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广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七日广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 为了保护和改善我省海洋生态环境,防止海洋环境污染,保证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和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及海洋资源的永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等有关法律和标准的要求,以及国家关于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订《广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 一、 适用范围 广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的范围主要适用于我省管辖的近岸海域。 二、区划的基本原则 (一)社会、经济、环境三效益相统一原则:功能区划分时要充分考虑沿岸海域自然环境特点,资源利用状况,沿海经济发展布局和相应水域的水质要求,优先开发利用和重点保护相一致,使近岸海域的开发利用程度同环境容量和资源承受能力保持一致,做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相统一。 (二)突出重点,优先保护原则:生态繁衍栖息区,珍贵海洋资源区和鱼类回游通道区是重点保护区域。优先保护重点保护区域和养殖、制盐、食品加工等与人类食物有关的功能区域;优先保护高水质功能,同一水域具有多种使用功能,应以高水质功能确定其保护水质类别。如确有困难,也不能低于主体功能水质类别。同时注意选择性窄(特定)的优于选择性宽的。 (三)共同保护,合理利用环境容量,尽量不降低现有功能和现状水质原则:根据发展规划,充分考虑海域海流特点及其扩散规律,在不影响邻近规定功能区域水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海洋水环境自净能力,科学地确定排污口附近限定区域内适宜的水质超标的混合过渡区,给出适当的排污渠道,同时将其范围缩小到最低限度;相邻区域互相尊重,协调一致,容量共享共护。 三、功能区的分类和水质目标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是按照海域的不同使用功能划定功能区,并依据《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确定功能区海水水质目标,以实施近岸海域水质目标分类管理的目的。《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将海水水质分为四类: 第一类:适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和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 第二类:适用于水产养殖区,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海水的海上运动或娱乐区,以及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区。 第三类: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滨海风景旅游区。 第四类:适用于海洋港口水域,海洋开发作业区。 按划分的基本原则要求,在进行功能区划分和确定水质目标时,还考虑以下几方面因素: ——由于目前我省近岸海域大部分水质仍处于较好的水平,近岸海域使用功能并不是一定和水质类型一一对应的,同一功能在不同的背景(水质现状、区域、社会经济等)下可执行不同的水质类型,但水质类型必须满足主导功能的要求。当现状水质较好,而功能要求较低时,仍按较高的水质要求为主。 ——全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以二类、三类海水水质目标为主。一类海水水质适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和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根据我省近岸海域的实际情况,一般较少划定一类海水水质区。 ——各市(地级以上市,下同)可按实际情况,对于一些排污混合区、港池作业区等特定范围内可划定为四类水质进行管理,但应保证外围水质能符合功能区目标的要求。 ——对现状水质已超标的,各市可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辖区内近岸海域功能区达标的具体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2010年。 ——各市可以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辖区内更为详细的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经省环保局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后颁布实施。 四、区划结果 我省近岸海域共划定188个环境功能区,区划结果用表表示(附后)。 五、附注 广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由省环保局负责解释。 附件:广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表
Topic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marine policy
spatial planning
Metadata
| 文号 | 粤府办〔1999〕68号 |
| Publisher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 Site | gd |
| Date | 1999-07-27 00:00:00 |
| Category | normative |
| Policy Area | 海洋环境保护 |
| CMS Category | 规范性文件 |
Verification
References (1)
| unkn 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 | named |
Citation Network
Full networ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