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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及其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br>
教技〔1999〕4号<br>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广东省高教厅,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司(局),部署各高等学校:<br>
为贯彻落实《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加速培养和稳定骨干教师队伍,提高师资水平,增强高等学校的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我部决定实施《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及其实施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由于要求加强配合,共同做好《计划》的实施工作。<br>
建设高质量的骨干教师队伍,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基本保证。要把建设高素质的骨干教师队伍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努力培养一批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造就一支符合时代要求,能起示范作用的骨干教师队伍。<br>
附件:一、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doc<br>
二、《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管理办法.doc<br>
教育部<br>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四日
Metadata
| 文号 | 教技〔1999〕4号 |
| Publisher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 Site | moe |
| Date | 1999-10-14 |
| CMS Category | 高等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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