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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苏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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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政府公布了批准济南黄河大桥设置收费站的批复文件,引来舆论关注,媒体及网友们热议“国道恢复收费”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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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以来,新增的普通公路(非高快速公路)收费站超过10个,并涉及8省,济南黄河大桥则是最新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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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去年10月江苏省政府批复205国道宿淮收费站一事也曾引发过网络讨论,而涉及的江苏、山东则是我国的经济大省,更不由地将其与近年政府财政过紧日子联系起来,网友们担心经济大省都已如此,其他实力不济的省份恐怕更会有样学样,普通公路收费站会再次在大江南北竖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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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深入了解这个最新案例——济南黄河大桥收费站设立的依据与缘由后,这样的理解可能存在明显误会;黄河大桥收费确实于法有据,亦在情理之中,但普通公路作为普惠性的公共基础设施是政府应当提供的公共服务,从严新增收费站是国家确定的方向,网友们的担心可能需要更具体的操作细则来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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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大桥的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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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大桥批复设置收费站之所以引发舆情,可能与网络上流传“老黄河大桥恢复收费”有很大关系。据媒体报道,官方已经澄清收费批复文件中的黄河大桥并非老黄河大桥,而是毗邻的正在建设之中的新黄河大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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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黄河大桥毗邻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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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黄河大桥作为济南首座跨黄河的公路大桥,于1978年开工建设,1982年7月建成通车,自1985年4月开始征收车辆通行费,2017年11月16日零时起终止收费,收费时间长达32年。更重要的是,老黄河大桥收费在历史上曾经引起巨大争议,并惹上了官司,中央电视台也曾经专题报道过此事。可以说黄河大桥收费的问题相当敏感,这恐怕也是此次新闻发酵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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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经常要通过黄河大桥往返黄河两岸的济南市民郑兆刚,将济南黄河大桥收费站的经营方山东高速股份告上法庭,希望相关方面撤销大桥收费站。代理律师认为,济南黄河大桥当初是由政府投资修建的,不属于贷款修路,更不属于经营性公路,不能收取通行费,而收费年限也超过了国家规定的25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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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88年交通部制定《贷款修建高等级公路和大型公路桥梁、隧道收取车辆通行费规定》第八条“凡由国家投资、养路费投资、民工建勤、民办公助、以工代赈办法及个人和社会捐资修建的公路、桥梁、隧道,一律不得征收车辆通行费”,黄河大桥作为政府投资修建的大桥,在规定出台后本就应该停止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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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1998年出台《公路法》又基本延续了1988年的规定内容,第五十九条明确:“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等级和规模的下列公路,可以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集资建成的公路;(二)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受让前项收费公路收费权的公路;(三)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成的公路。”黄河大桥收费似乎也不能满足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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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做出了自己的判断。一审法院裁决称:“济南黄河大桥是否属于政府性投资,政府有关部门将大桥作为资产划归被告经营管理并批准其收费是否合理,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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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郑兆刚一审、二审全部败诉,但黄河大桥收费问题存在的疑点已经广为人知。此后,每年山东省和济南市的两会,济南黄河大桥收费问题都是一个热点话题。社会的广泛关注最终使得大桥收费问题有了松动:2012年5月2日起,实现部分免费,黄河以北区域7座以下车辆(含7座)的非营运小客车可免费在济南黄河大桥通行;2016年3月16日起,黄河大桥对济南牌照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实行免费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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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黄河大桥的收费问题牵动着山东,特别是济南人民的心,有其历史背景。此次,新黄河大桥收费问题再次浮现,确实需要公共部门对其给出更多细节以安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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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lisher | 观察者网 |
| Site | guancha |
| Date | 2024-09-06 |
| CMS Category | 媒体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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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nkn 贷款修建高等级公路和大型公路桥梁、隧道收取车辆通行费规定 | nam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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