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y issuance 2026-03-24 18:542026-03-24 19:11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北京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京政办发〔2026〕8号 bj
Document Text 423 characters
京政办发〔2026〕8号<br>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br>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市政府办公厅编制了《2026年北京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br>   一、《目录》明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认真落实责任,把握时间要求,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并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时,报告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情况。<br>   二、在后续工作中,确需结合实际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要深入研究论证、充分阐明理据,提出具体意见报市政府审定。<br>   三、市政府办公厅将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关工作加强督促检查。<br>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br> 2026年3月20日  <br>   (此件公开发布)
Metadata
文号 京政办发〔2026〕8号
Publisher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Site bj
Date 2026-03-24 18:542026-03-24 19:11
CMS Category 市政府办公厅文件
References (1)
unkn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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