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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国家数据局 ACC. 12717503

Expert Interpretation: 'Data + Computing Power' Dual Engine Drives Accelerated Growth of Digital Innovation Enterprises — Interpretation of Several Measures to Strengthen the Cultivation of Digital Economy Innovation Enterprises

专家解读 | “数据+算力”双轮驱动,赋能数创企业加快成长——解读《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的若干措施》

Issuer
国家数据局
Date
2025-09-29
Instrument
explainer
Cited by
0
This document is an expert interpretation by the China Academy of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 explaining the policy rationale and key measures of the 'Several Measures to Strengthen the Cultivation of Digital Economy Innovation Enterprises', which aims to boost data supply and computing power support for digital innovation enterprises.
Full text · 原文 2,442 字
文 |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副院长 魏亮 <br> 企业是创新的主体,是推动创新创造的生力军。当前,数字经济已成为经济发展中创新最活跃、增长速度最快、影响最广泛的领域,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以下简称“数创企业”)是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实践主体,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有生力量。近日,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立足我国数字经济积厚成势的关键时期,提出要以培育具备高敏捷性和高成长性的企业为目标,强化数据作为关键要素的保障力,以及算力作为基础资源的支撑力,激发数字经济领域涌现更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措施》紧扣数创企业成长的客观规律,对数创企业从初创到成长为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过程中各种现实痛点给予政策层面的响应,对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具有重大意义。<br> 一、强化关键要素保障力,释放数据价值<br> (一)以公共数据为引领,强化数据供给保障<br> 高质量、可持续的数据资源供给是培育数创企业的重要前提。目前,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制度框架已初步构建,2024年全国地市级以上地方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数量增长7.5%,开放的数据量增长7.1%,超六成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启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现阶段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整体仍处于探索初期,市场集中度较高,中小企业市场参与度有待提高,公共数据获取需求迫切。《措施》紧扣“强化多维用数保障”这一主旨,强调公共数据供给应具备可持续性,提出支持数创企业公平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这将有助于打破现阶段部分场景下的数据垄断格局,保障数创企业能够公平透明、可预期地获取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助力解决企业可用数据不足难题。<br> (二)降低企业用数成本,激发企业创新活力<br> 数据是创新的“燃料”,降低用数成本有利于激发企业用数创新积极性。当前,数据采集、采购和治理方面成本较高,如自动驾驶技术研发中场景数据采集的成本高达数亿元。《措施》聚焦企业用数治数成本高这一核心痛点,提出要支持数创企业探索以成本共担、收益共享等方式开发数据资源、共享数据价值,助力激发多方合作意愿。同时,《措施》强化政策工具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发放“数据券”“算法券”,并对提供普惠便利数据服务的企业和行业可信数据空间予以重点支持。这将有助于降低中小企业治数用数成本,引导资源流向高价值场景,切实调动企业主体积极性。<br> (三)加强服务能力建设,破除市场用数障碍<br> 技术服务能力是数据共享应用和高效赋能的重要支撑。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技术正在向深化应用阶段推进,以可信数据空间为主的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正加快建设。目前企业层面的数据应用水平仍待提升,满足企业实际需求的数据治理、平台部署、定制化开发等数据服务能力需进一步加强,企业亟需将数据价值转化为创新成果。《措施》从增强技术支撑的角度提出解决方案,一方面,鼓励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平台企业等面向数创企业开发提供普惠性数据产品和技术工具;另一方面,鼓励数创企业依托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开展数据资源登记。这将有助于降低数创企业用数技术门槛,同时有效提升市场信息披露和资源发现能力,推动数据广泛应用。<br> 二、夯实基础资源支撑力,强化算力供给<br> (一)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提供多元服务<br> 我国算力规模持续提升。截至2025年6月底,我国在用算力标准机架达1085万架,智能算力规模达到788EFLOPS(FP16),为数创企业技术研发、产品创新等过程中所需的算力资源提供了充足储备。为进一步强化对数创企业的算力支撑,《措施》提出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落实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坚持国家枢纽节点算力规模部署;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支持地方协同参与、共同建设。这将有助于推动枢纽节点间、枢纽节点与周边区域及城市内高品质算力时延圈建设,保障海量用户高效灵活联网入算用算,助力数创企业便捷获取适配的算力支持,带动核心技术研发突破。<br> (二)降低算力获取使用门槛,释放创新动能<br> 随着行业大模型训练数据量激增,算力需求持续攀升,硬件部署与运维成本较高,数创企业初创期发展算力成本压力较大。《措施》提出鼓励国家枢纽节点面向数创企业提供低成本、广覆盖、可靠安全的算力服务,切实缓解数创企业算力成本压力,使轻资产的数创企业在无需自建算力基础设施的情况下实现算力灵活调用,助力成长型企业突破资源约束,加速技术迭代与业务拓展。<br> (三)培育算力产业生态体系,减少资源错配<br> 目前,我国算力市场的结构性矛盾需进一步缓解。一方面,算力中心资源利用率待加速提高;另一方面,企业算力资源供需匹配效率亟待优化提升。《措施》提出打造集算力统筹监测、统一调度、弹性供给、安全保障于一体的新型算力网基础设施,引导各类算力资源与数创企业需求高效精准对接。通过完善算力资源的统一监测调度机制,将分散的闲置算力纳入统一管理,为企业项目高效推进扫清资源错配障碍。<br> 三、发挥数据与算力协同力,助推数创企业培育<br> 当前,数创企业正处于发展的关键节点,技术红利持续释放,数据和算力需求爆发式增长,为落实《措施》要求,未来需重点从三方面发力:<br> 一是健全数据资源供给和技术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和授权运营工作,开展数据质量标准化体系建设,在工业等重点领域率先推进可信数据空间创新发展试点,打通数据供给、流通路径,实现数据普惠获取和创新应用。<br> 二是打造“全国算力统筹、区域特色供给”的算力发展格局。依托中国算力平台等建设升级与功能优化,构建全国算力互联一张网,尽快实现不同架构、不同主体、不同地域之间算力资源的互联互通。<br> 三是围绕数创企业发展需求构建产业链生态。构建涵盖数据提供商、算力服务商、算法研发企业、应用开发商等主体的生态体系,推进数据资源、算力资源与企业需求高效精准对接,加速数据和算力在数创企业的落地应用和赋能。<br>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