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策档案 Governance Archive HOLDINGS 191,371 · FONDS 70
Record · 国家数据局 ACC. 12717432

Expert Interpretation: Cultivating Professional Service Entities to Activate the Value of Data Elements

专家解读 | 培育专业服务主体 激活数据要素价值

Issuer
国家数据局
Date
2026-02-11
Instrument
explainer
Cited by
0
This expert interpretation analyzes the newly released policy document on cultivating data circulation service institutions to accelerate the marketization and value realization of data elements. It outlines the policy's three core objectives and key measures for building a national integrated data market.
Full text · 原文 2,515 字
文 | 东北财经大学校长、教授 汪旭晖<br> 培育数据流通服务机构,发挥其在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过程中的关键作用,是释放数据要素潜能、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重要抓手。近日,《关于培育数据流通服务机构 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明确了数据流通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发展路径与保障措施,为破解数据流通堵点难点、构建开放共享安全的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提供了重要遵循,标志着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进入精准发力、系统推进的新阶段。<br> 一、锚定三大核心目标,夯实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发展根基<br> 当前,我国数据市场已初具规模,但数据流通服务体系尚不健全,主体定位模糊、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始终制约着数据要素价值的充分释放。《意见》立足数据要素特性与市场发展规律,精准锚定三大核心目标,为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扫清障碍。<br> (一)明晰主体定位,破解无序发展困局<br> 数据流通服务机构是激活数据要素价值、构建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的重要力量。当前,数据流通服务机构功能定位尚不清晰、服务能力待进一步提升。《意见》立足数据要素的流通特点与数据市场的发展需求,通过划分主体类型、厘清核心职责、构建协同机制,为各类数据流通服务机构校准发展方向、规范发展路径,从根源上破解了无序发展的核心痛点。<br> (二)强化服务赋能,打通数据流通堵点<br> 高效流通是实现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核心环节。时下,我国数据市场在产品形态、供需对接、标准规范、安全保障等方面还有短板,大量“沉睡的数据资源”亟待挖掘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意见》立足数据要素流通全链条,以强化服务赋能为核心,从流通交易模式、产品服务开发、标准规则建设、基础设施支撑等多维度发力,推出系统性解决方案,着力破除数据流通中的各类堵点难点,构建安全合规、高效顺畅的数据流通交易模式,为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建设清除梗阻。<br> (三)统筹发展安全,防范数据流通风险<br> 安全合规是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前提底线。当下,数据领域面临多重风险交织的严峻挑战,如隐私泄露与数据滥用突出、数据跨境流动合规性不足、市场操纵与数据黑产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影响经营主体参与数据流通的信心。《意见》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的原则,将安全合规贯穿数据要素流通的全过程,既通过构建涵盖监管约束、机构自律、法治保障的多维度风险防控体系消除潜在隐患,也通过减少行政干预和推广先进经验促进市场发展,最终致力于实现安全与效率的动态平衡。<br> 二、聚焦三大关键举措,明确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践方案<br> 数据流通服务机构的规范培育与效能提升,是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关键支撑。《意见》立足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的原则,以精准引导、鼓励探索、科学监管三大关键举措为支撑,为推动数据流通服务机构发展、激活数据市场生态提供了可操作的行动指南。<br> (一)精准引导,指明数据流通服务机构的发展航向<br> 数据要素具有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等特殊属性,与传统生产要素存在显著差异,导致数据要素流通尚无成熟经验可供借鉴。而且,数据要素流通面临规则不健全、供需难对接、安全无保障等多重困境,单单依靠机构自主探索极易陷入盲目照搬照抄、偏离发展正轨的困境。《意见》立足这一客观实际,通过精准界定数据交易所(中心)、数据流通服务平台企业、数据商的差异化定位,引导各类机构聚焦核心职责、实现专业发展,以政策引导破解自主探索局限,确保数据流通服务机构沿正确方向健康快速发展。<br> (二)鼓励探索,激发数据流通服务机构的创新活力<br> 数据要素具有产品形态多元、交易场景复杂、创新迭代快速等特点,其价值释放高度依赖个性化、定制化的供给。尤其是市场对数据要素的需求已从基础数据集向高附加值分析、智能体服务等延伸,对于数据流通服务机构的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意见》精准捕捉到这一趋势,以政策激励破除数据流通服务机构的创新顾虑,鼓励这些机构探索多样化交易模式、创新性产品供给、专业化服务方案等,助力数据要素流通服务从基础供给向增值赋能升级,充分释放数据要素的多元价值。<br> (三)科学监管,筑牢数据流通服务机构的安全底线<br> 数据要素具有易复制、传播快、难追溯等特点,而且数据流通服务涉及多方利益博弈,相关机构极易利用信息不对称、监管漏洞等谋取不正当利益,滋生虚假交易、数据泄露、用户侵权等不法行为。《意见》立足数据流通的风险特性与违规行为的防控需求,加强有效监督,筑牢安全底线。通过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统筹优化数据交易所(中心)布局、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等刚性举措,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同时健全交易监测、信息披露、行业自律等机制,从源头压缩违规操作空间,最终为数据流通服务机构的规范发展保驾护航。<br> 三、凝聚多方协同发力,共筑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美好未来<br> 《意见》的出台为培育数据流通服务机构、激活数据要素价值提供了清晰的行动纲领和制度保障。随着各项举措落地见效,我国数据市场将逐步实现从初步探索向成熟有序的转型,并构建起主体协同、服务高效、安全可控的市场生态。其中,数据交易所(中心)的综合服务能力、数据流通服务平台企业的场景化服务能力、数据商的产品创新活力将全面增强,形成各尽其能、协同发力的市场体系;数据流通的堵点难点将不断化解,多样化交易模式得到广泛普及,高附加值数据产品供给不断扩充,数据要素将在更大范围、更深领域实现安全合规高效流通;数据市场的发展环境将持续优化,监管体系更加健全,不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经营主体参与数据流通的信心显著提升,数据要素对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充分彰显。<br> 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行业协会等多方主体聚力攻坚。政府需持续优化政策供给、强化统筹协调;各类数据流通服务机构要主动对标《意见》要求,提升服务效能、坚守安全底线;行业协会应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动行业自律、标准共建。各方携手共进,必将加速推动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的建设,充分释放数据要素的价值,最终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br>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