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策档案 Governance Archive HOLDINGS 191,422 · FONDS 70
Record · 国家数据局 ACC. 12717395

Expert Interpretation: Actively Implementing Data Property Rights System to Promote Data Value Release in Commercial Banks

专家解读 | 积极落实数据产权制度,促进数据价值在商业银行的释放

Issuer
国家数据局
Date
2026-04-02
Instrument
explainer
Cited by
0
This expert interpretation, published by the National Data Administration, explains the significance of China's data property rights system for commercial banks, focusing on how it clarifies data rights boundaries, facilitates internal and external data integration, and supports innovative financial services such as data asset pledge financing and data custody.
Full text · 原文 1,972 字
文 | 中国光大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杨兵兵 <br> 当前,数据已成为第五大生产要素,但其无形、可复制、可多次衍生等特性与传统产权制度难以适配,“数据孤岛”“共享难”等痛点突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提出“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框架,《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要求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制度。数据产权制度是数据基础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商业银行提升数据资源多维度供给、赋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指引和合规保障。<br> 一、数据产权制度对商业银行数据要素价值释放具有积极意义<br> 商业银行贯穿社会资金流转与经济活动全过程,积累了体量庞大、维度多样、合规性强、高价值的金融数据资源,是数据要素市场的重要参与者。数据产权制度对商业银行厘清数据权利边界、规范共享应用、实现更大价值释放、防范金融与数据安全风险具有重要意义,也为积极探索基于数据要素的创新业务提供合规指引。<br> (一)加大内外部数据的融合利用,提升数据赋能业务深度<br> 数据在商业银行业务运营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由于内部产生的数据维度相对单一,需要多维度外部数据作为补充,通过内外部数据融合应用,提升市场洞察与风险防控能力。目前商业银行获取外部数据的方式包括市场采买、业务合作、公开数据收集等,与内部数据融合后衍生的数据权属问题较难确认,制约多场景应用。政策解读中数据融合创新的产权配置、有序复用公开数据的产权配置以及衍生数据的产权配置,为多源数据融合应用提供了合规指引。商业银行可基于业务需要,积极开展内外部数据的融合,丰富业务洞察维度,开发更多实用性、创新性的衍生数据产品。<br> (二)探索场景赋能与创新应用,服务数据要素市场<br> 一是探索数据质押融资业务模式。随着数据要素与人工智能的发展,数据富集型企业快速成长,这类企业具有高价值数据资源,但面临传统抵押物不足、融资渠道有限的瓶颈,传统信贷难以匹配其资产结构与成长特征。近年来,光大银行尝试探索为这类企业提供基于数据资产的融资服务,但因数据权属难以确认,估值尚不公允,当前数据资产主要作为“增信辅助”参与授信,作为押品的确认和控制尚无有效方案。2025年11月,央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中登网)正式将“数据资产质押”纳入可登记业务类型。政策解读中各种情形下的数据产权配置,有助于商业银行结合中登网登记基础,探索基于数据权属凭证的质押融资模式,强化对数据的合规确认,降低风险,推动数据资产由“增信辅助”逐步向“质押融资”转变,提升对数据类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此外,还可以基于数据产权配置,探索在其他金融场景中的应用,为更多数据市场主体提供金融支持。<br> 二是探索数据托管与运营业务模式。商业银行具有强监管属性,在数据管理和技术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拥有成熟的数据治理管理机制、稳健的基础设施和复合型人才积累等优势。政策解读中委托他人处理数据的产权配置,为商业银行探索开展金融领域数据托管服务提供了合规保障,按照委托要求为企业提供合规数据托管服务,明确各方权利边界;数据融合创新的产权配置,为商业银行探索与其他数据市场主体合作开展联合建模、数据产品价值变现等运营服务提供了制度基础。数据产权制度有利于商业银行积极复用自身数据技术和管理能力,探索服务数据市场发展的新模式。<br> (三)强化数据采集及应用过程的安全治理<br> 安全治理是数据产权有序落地的重要保障,商业银行应基于数据产权配置,从数据采集、数据应用、管理机制等方面持续强化和完善。数据采集方面,特别是采集用户个人数据,应坚守“明确告知、授权同意”原则,不过度采集;引入外部数据时应核验其数据产权,并在协议中明确对引入数据的权利边界。数据应用方面,强化数据融合过程中的数据脱敏,并且依据数据权属对数据使用设置对应的权限控制。管理机制方面,要严格落实“谁管业务、谁管业务数据、谁管数据安全”的权责一致原则,进一步细化各类数据的产权边界与管控要求,维护国家安全、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br> 二、总结与展望<br> “十五五”时期是数据产权制度全面落地、数据要素价值加速释放的关键时期,也是数据要素与人工智能深度融合的重要时期。数据产权制度对各行各业数据应用合规发展、治理升级、业务创新与价值创造具有重要意义。<br> 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体系的主体与数据要素市场的关键力量,应主动把握数字经济发展机遇,以合规安全为底线、以价值创造为目标,成为数据要素价值化的推动者和赋能者。一方面加强数据深度融合与创新,在服务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着力解决数据要素价值化的重要问题,运用金融市场,积极服务支持数据产业发展,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金融活力。<br>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