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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国家数据局 ACC. 12717365

Policy Interpretation: Data Property Rights Protection and Security Governance

政策解读 | 数据产权保护与安全治理

Issuer
国家数据局
Date
2026-03-21
Instrument
explainer
Cited by
0
This document provides an official interpretation of principles and measures for protecting data property rights while ensuring security, covering data acquisition, circulation, and use, with emphasis on compliance, supervision, and special protections for state-owned enterprise data.
Full text · 原文 789 字
数据中可能承载着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甚至国家安全等的敏感信息。数据产权取得、流转、行使等过程中,如何落实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原则,防范数据泄露、违规转卖、数据滥用等安全风险? <br> 【点评】<br> 在总体原则上,应加强数据产权保护,将安全作为产权制度建设的前提。坚持将维护国家安全、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作为数据产权制度建设前提,在遵守法律法规、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取得、流转、行使数据产权。<br> 在具体措施上,将安全贯穿数据产权取得、流转、行使全过程。在获取环节,各类主体对于违法违规获取的数据不享有数据产权。在流通环节,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等的数据,应在依法取得授权或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后流通。各类主体在数据产权流转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数据安全管理要求,切实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在使用环节,需求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使用数据,严禁滥用。<br> 在事中事后监管上,强化设施保障和监管执法。一是加强数据产权流转的设施保障。建设和运营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依托隐私保护计算、区块链、可信数据空间等技术和解决方案,支撑数据安全流通。二是加强数据产权领域监管。构建贯穿数据产权取得、流转、行使等全流程的溯源机制,防范数据领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对违法违规获取、交易、使用数据等的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滥用数据损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等的行为,防范化解安全风险。<br> 针对特殊领域,完善国有企业数据、公共数据安全保护。除了对数据的开发利用形成的安全风险,还有一些特殊领域的安全风险需要关注。比如,对于国有企业的数据资产,需要防范因数据开发利用不足造成资源闲置、价值释放不足的风险。需要推动将数据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等纳入相关非金融类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范围,支持将数据要素业务纳入国有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范围,推动提高国有企业数据使用效益。<br>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