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ply 2026-03-31 11:28

The Provincial Government’s Approval on the Comprehensive Land Price Implementation Standards for Acquisition Areas in Counties (Cities, Districts) under the jurisdiction of Yangzhou City

省政府关于扬州市所辖各县(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js
Document Text 662 characters
省政府关于扬州市所辖各县(市、区)<br>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批复<br> (苏政复〔2026〕9号)<br> <br> 扬州市人民政府:<br> 你市关于所辖各县(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请示(扬府发〔2026〕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br> 一、原则同意你市所辖各县(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的,广陵区(含生态科技新城)、邗江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别将本辖区整体划定为一个区片,执行标准均为61000元/亩;江都区、宝应县、高邮市分别将本辖区整体划定为一个区片,执行标准均为52000元/亩;仪征市将本辖区划定为两个区片,区片Ⅰ(朴席镇)执行标准为61000元/亩,区片Ⅱ(除朴席镇外的其他行政管辖范围)执行标准为52000元/亩。征收集体建设用地、集体未利用地以及涉及征收依法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按照《省政府关于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规〔2025〕5号)要求确定。你市要合理确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各项标准均不得低于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br> 二、你市要认真做好新老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新的征地补偿标准顺利实施;加强对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管理,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br> <br>                       江苏省人民政府<br>                       2026年3月20日<br> (此件公开发布)<br>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Metadata
Publisher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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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26-03-31 11:28
CMS Category 最新文件
References (4)
unkn 苏政复〔2026〕9号 formal
unkn 扬府发〔2026〕9号 formal
unkn 苏政规〔2025〕5号 formal
prov 省政府关于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
省政府关于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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