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6

大庆对企业特殊工时制有审批权 实行需与劳动者事先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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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大庆市行政区域内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可以在本市办理审批手续了。 据了解,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权力事项的决定》,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县级人社行政部门。 大庆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工作人员介绍,特殊工时工作制包括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指的是用人单位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岗位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实行标准工时,而采取的无固定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用人单位因行业特点或受季节等自然条件限制,需要安排劳动者连续作业,采取在一定周期内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据了解,因生产特点或工作性质特殊,不能实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工作制企业,可以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不过,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须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同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特殊工时制度岗位上工作的,应事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为做好大庆市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审批工作,大庆市人社局向社会公布审批和管理权限。大庆市人社局负责省属驻庆企业、市属用人单位、外商投资企业和跨地区连锁经营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的审批和管理。县、区人社局负责其辖区内除市人社局负责范围以外的所有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和管理。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实际经营地与登记注册地不一致的,以实际经营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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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r 中国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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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15-10-16
CMS Category 政策解读-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