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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中国黑龙江 ACC. 12715894

Heilongjiang Province Women's Federation Reform Plan Released, Proposing Reform Measures from 8 Aspects

省妇女联合会改革方案发布 从8个方面提出改革措施

Issuer
中国黑龙江
Date
2017-04-25
Instrument
other
Cited by
0
This document outlines the reform plan for the Heilongjiang Provincial Women's Federation, issued by the Provincial Party Committee Office, specifying guiding principles, objectives, and eight key reform measures to enhance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cadre management, service capabilities, and women's participation.
Full text · 原文 2,786 字
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了《黑龙江省妇女联合会改革方案》。《方案》明确了省妇联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 《方案》提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新时期妇女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贯彻落实对我省两次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总体要求,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六个坚持”基本要求和“三统一”基本特征,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妇女运动时代主题,从根本上解决“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问题,着力推进组织创新和工作创新,团结引领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在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开创振兴发展新局面中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省妇联改革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先进引领,坚持妇女为本,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构建覆盖广泛的组织体系、科学高效的运行机制、紧接地气的载体方式、爱岗敬业的干部队伍。通过改革,将妇联组织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更好地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妇女利益代表者维护者的作用。 《方案》从8个方面提出了改革措施: 第一,改进省妇联领导机构人员构成、运行机制和机构设置。在省妇女代表大会和省妇联领导机构中提高各族各界、各行各业劳动妇女和知识女性中优秀代表的比例,增强省妇女代表大会和省妇联执委会、常委会的广泛性代表性;完善省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和省妇联执委会、常委会工作制度;调整优化省妇联机关部门职能和机构设置及直属单位职能、设置。 第二,改革省妇联机关干部管理方式。精简省妇联编制,实行工作力量减上补下;打造专职、挂职、兼职相结合的机关干部队伍,打破年龄、学历、身份壁垒,注重基层一线工作经历、群众工作经历,不拘一格从基层、从各个领域选用优秀人才,形成一支以专职干部为骨干力量、以挂职兼职干部和志愿者为重要支撑的充满活力的省妇联机关干部队伍;改进机关干部工作作风,建立妇联干部直接联系妇女群众制度,深入开展“双月下基层工作周——打通服务妇女群众最后一公里”活动,每名专职、挂职和兼职妇联干部经常性联系一定数量的各族各界、各行各业妇女群众,及时了解所联系妇女的思想动态和精神需求,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第三,创新动员妇女服务大局的载体和方式。创新思想教育方式,把对妇女群众的思想政治引领贯穿于妇联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深化“我与中国梦”“听党话、跟党走、做党的好女儿”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持续不断地向广大妇女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对我省两次重要讲话精神,宣传省委推进龙江振兴发展的重要部署,引导妇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创新“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主题实践活动,着眼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伟大胜利、奋力开创龙江振兴发展新局面这一大局,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化“巾帼建功行动”“巾帼成才行动”,做强“龙江巧女”“龙妹家政”“龙嫂绿厨”“龙女电商”特色品牌,动员妇女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半边天力量;创新妇联家庭工作,积极引导妇女和家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常态化推进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改进“五好家庭”评选表彰方式,推动在党政机关干部中开展家风建设,创新家庭教育工作方式,发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 第四,提高服务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能力。拓宽妇女有序民主参与渠道,代表妇女参与人大、政府、政协各类协商,组织妇女开展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制定修订等议事协商活动;创新妇联维权工作,哪里的妇女群众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妇联组织就要主动作为,及时表明态度、发出声音、采取行动,切实做好依法维护妇女权益工作;深化特殊困难妇女儿童帮扶工作,创新开展对留守流动妇女儿童、贫困妇女、单亲母亲、残疾妇女等的关爱帮扶工作,打造、实施一批有影响力的公益慈善品牌项目。 第五,做强基层,夯实基础。创新基层组织设置,全面推进乡镇(街道)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构建乡镇(街道)辖区内各个单位、各个组织、各个领域的女性共同参与、开放互动、全面覆盖的妇联组织建设和妇女工作新格局;将村妇代会改建为村妇联,推进城乡社区普遍建妇联,推进基层妇联组织向妇女生活的最小单元延伸,最大限度拓展妇联组织和工作覆盖面;增强基层工作力量,在县级及以下妇联发展壮大以妇联干部为骨干、以妇女社会工作者和巾帼志愿者等为依靠的基层工作队伍;发挥基层阵地作用,推进“妇女之家”建设向各领域延伸,切实做到哪里妇女群众集中,就把“妇女之家”建到哪里,把妇女工作做到哪里;加强对女性社会组织的联系指导,培育扶持专业类、公益类、服务类女性社会组织,让更多弘扬正能量的女性社会组织集聚在妇联组织下;探索基层妇联与其他基层群团组织资源整合、协同发力的服务模式。 第六,打造“网上妇女之家”。建设妇联网上工作新平台,牢固树立互联网思维,实施妇联上网工程,构建联系网、工作网、服务网整体合一的“互联网+妇联”工作新格局,使妇女群众能够便捷地找到“网上妇女之家”;建好用好省妇联门户网站特别是微信、微博、APP客户端,形成各类网络和新媒体平台互联互通、覆盖广泛的妇联网群和工作群。有效开展网上舆论斗争,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发挥积极作用。 第七,健全管理模式。明确各级妇联组织基本定位,立足“妇女所急、党政所需、妇联所能”,明确省、市(地)、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妇联组织工作重点;建立依靠妇女群众推进妇联工作的运行方式,建立以妇女群众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受益率为主的工作评价机制,把妇女群众满意受惠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妇女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第八,切实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党建带妇建制度,推动把妇建工作纳入党委党建工作总体部署,提高妇建工作在党建工作考核中的比重。选好配强妇联领导班子,加大妇联干部培养选拔使用交流力度。切实保证妇联组织基层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完善妇联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对基层妇联组织的经费补贴应落实到位,按人头划拨的经费重点向基层倾斜。保证村、社区妇联(妇代会)开展工作所需经费。推动在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党员服务站点的规划建设中统筹推进“妇女之家”阵地建设。推动将党的妇女工作理论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教学内容安排;履行好省妇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在妇联工作中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方案》要求,要统筹安排,加强思想引导,坚持循序渐进,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傅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