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ion plan 2018-12-29

省住建厅关于黑龙江省城镇供水水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的政策解读

中国黑龙江 hl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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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一:出台背景依据。城镇供水水质安全是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息息相关的重要民生工作,2018年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政府工作报告将开展城镇饮用水质量提升三年专项行动纳入重点工作。为落实好此项工作,编制印发了《黑龙江省城镇供水水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解读二:三年行动目标。结合我省城镇供水现状,统筹考虑国家关于城镇供水水质相关规定,经研究确定了以下工作目标:一是供水普及率目标。确定到2018、2019、2020年底,全省设市城市和县城供水普及率分别达到97.5%、97.8%、98%和83%、84%、85%以上;二是市政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目标。确定到2018、2019、2020年底,年度供水管网漏损率分别控制在20%、15%、10%以内。三是供水质量目标。确定到2020年底,县级以上城镇全部实现24小时连续供水,县级及以上城镇供水出厂水水质合格率全部达到国家106项标准。 解读三:主要工作任务。按照城镇供水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监管工作内容组成,方案中确定了加快专项规划编制、加强水源地保护、加强水源及供水厂建设、实施供水管网及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加强水质检查能力建设、加强供水设施运行管理、加强供水信息化建设及推进供水事业单位改革八方面工作任务。 解读四:方案主要内容。该方案共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推进措施五方面内容:指导思想方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及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加快城镇供水设施建设,以满足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基本原则方面,包括“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项目牵动,分类施策”“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四个工作原则,通过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加快推进城镇供水设施项目建设,重点解决我省城镇居民供水水量不足、水质合格率有待提高的突出问题。同时通过供水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激发供水行业活力,提升供水行业管理水平。工作目标方面,结合我省实际及国家有关要求,制定了2018、2019、2020年度任务目标。主要任务方面,结合供水行业规划、建设、运营、监管等工作内容,确定了八项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措施方面,制定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快项目推进、拓宽筹资渠道、完善价格机制、强化督查问责五项保障措施。 解读五:方案涉及范围。《黑龙江省城镇供水水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实施范围为我省76个县级以上城镇,在行动方案实施过程中,市(地)及县(市)政府(行署)负主体责任,供水单位负项目实施责任,相关部门按照分工负职能责任。 解读六:执行口径及注意事项。各市(地)、县(市)在落实三年行动工作任务时,要针对2018、2019年两个时间节点任务目标和2020年总体目标对标对表,倒排工期,合理安排工作时序,确保各项任务指标按时完成。 解读七:惠民利民举措。通过三年行动实施,一是全省将新建改造水源和供水厂项目86个,新建供水规模200万吨/日,改造供水规模80万吨/日,使城镇居民供水水量得到有效保障。二是全省将新建改造城镇老旧供水管网2000公里,大幅降低市政供水管网漏损率,解决因老旧破损供水管网产生的水质污染问题。三是从2019年开始,启动我省13个中心城市建成区内老旧散小二次供水设施及管网的整合,完善物防、技防设施及在线水质监测设备配建。到2020年基本建立由城市供水单位统建统管的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维护及管理体制,从根本上消除城镇供水二次污染隐患。四是旅游目的地城市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适当选择景区、机场、车站、学校、政务服务中心、高档小区等场所配建直饮水设施,满足游客及市民安全、便捷的饮水需要。五是通过加强城镇供水单位、各市县城市及我省国家级水质监测站建设,全面提升饮用水质卫生监测能力,进一步提升城镇居民饮用水安全水平。 文件链接地址:/hlj/c108373/201809/c00_304959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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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r 中国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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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18-12-29
CMS Category 政策解读-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