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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中国黑龙江 ACC. 12715838

Interpretation of the Provincial Department of Housing and Urban-Rural Development's Opinions on Further Improving the Renovation of Shantytowns

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Issuer
中国黑龙江
Date
2018-12-29
Instrument
explainer
Cited by
0
This document provides an official interpretation of the policy opinions on improving shantytown renovation in Heilongjiang Province, outlining the background, objectives, and key measures to address issues such as demolition disputes, planning deficiencies, quality risks, and developer defaults. It emphasizes optimizing renovation models, enhancing project planning, ensuring construction quality, and strengthening supervision to safeguard residents' interests and ensure orderly implementation.
Full text · 原文 2,127 字
一、制定出台背景 2008年以来,我省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随着我省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持续深入推进,一些棚改项目中出现了征收拆迁矛盾、规划设计不合理、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开发企业失信、逾期不能回迁安置等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注棚户区改造工作,2018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启动新的三年棚改攻坚计划。因此,为进一步完善棚户区改造工作,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意见十分必要。省住建厅结合当前棚改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我省实际,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反复修改调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目的意义 实施棚户区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关系民生福祉、意义重大,棚改项目出现问题不仅会损害被征收棚户区居民切身利益,还可能会引发信访问题,影响社会稳定,损害政府形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不断改善我省城镇棚户区居民住房条件,该《意见》通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规范棚户区改造各环节工作,进一步优化棚户区改造模式、抓好项目前期谋划、提升规划设计质量,保证建设品质、加强建设过程监管、强化后续管理、优化审批流程,完善我省棚户区改造工作,为我省棚户区改造工作有序推进提供制度保障。 三、主要内容 《意见》强调,要优化改造模式,合理确定安置方式,防范棚改逾期未回迁安置问题发生。 一是明确要进一步优化棚改模式,原则上实行“政府主导改造建设为主、市场化运作建设为补充”的改造模式。对确要实施市场化运作的棚改项目,提出要严把开发企业信誉关、严格审核开发企业资金实力,防范因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身原因导致棚改建设项目逾期无法合理安置问题发生。二是明确要优先合理安置棚户区居民,只要是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棚改项目,政府要与开发企业订立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开发企业要确保优先安置棚户区居民的条款和开发商的承诺事项。三是明确要在结合本地实际和充分尊重居民意愿的前提,合理确定棚改安置方式,采取新建或货币化方式进行安置。 《意见》强调,要做好棚改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为棚改安置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一是明确要细化调查摸底,准确摸清待改造棚户区居民户数、居民改造意愿及补偿安置方式等内容。二是明确要科学编制改造规划,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合理安排改造时序,要结合本地实际,科学编制棚改规划。三是明确要依法依规超前组织征收拆迁等其他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项目具备一定深度,能够顺利有序推进。 《意见》强调,要提升棚改安置项目规划设计质量,保证项目建设品质。 一是明确要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就业、就医、求学、出行等需要,合理进行规划选址。二是明确要严格棚改项目住宅建筑在日照标准、住宅间距、容积率、绿地率、公用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停车泊位配置标准等规划指标。三是明确要注重建筑风貌审查。四是明确要做好棚改项目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与棚改项目直接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条件和环境要求。五是明确要优化建筑功能设计,在棚改项目中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严格执行住宅设计规范,同时还要考虑主体建筑与外部连接的无障碍通道。 《意见》强调,要加强棚改项目建设过程监管,保证棚改项目工程质量。 一是明确要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严格棚改建设项目法定建设程序,加强施工现场人员管理,加强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主体监管等内容。二是明确要落实招投标监管责任,对招投标活动中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转包等违法违规问题依法处罚。三是明确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管,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建筑材料进场验收管理,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提升工程质量监管水平,强化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和投诉处理。四是明确要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强化项目设计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项目施工监理。五是明确要严格竣工验收和备案监管。 《意见》强调,要加强棚改安置项目后续管理,提升棚改小区物业管理水平。 一是明确要强化前期物业服务管理,维护业主利益。二是明确了要提高业主自治管理水平。三是明确要完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各地要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的棚改小区依法依规选择物业服务企业,并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要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每年公示物业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等级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使用等情况。四是明确要加强棚改小区物业监管。 《意见》强调,要优化棚改项目审批流程,加强项目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一是明确要求各地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在项目论证过程中,充分征求各方意见,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履行相应对上申报审批程序。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对棚改项目全过程各环节的监督管理,服务与监督并行,确保各项任务目标顺利完成。二是明确要优化棚改项目审批流程,做到统一受理项目申请,进行并联审批,实行统一缴费。三是明确要加强项目监督检查,加强日常监管,实施重点督查,确保各项任务目标顺利完成。 四、解释部门 黑龙江省城市棚户区和农村泥草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非煤矿城市棚户区改造推进办公室负责相关政策解释。 文件链接地址:/hlj/c108373/201810/c00_3049598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