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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中国黑龙江 ACC. 12715833

Interpretation of the Heilongjiang Province Comprehensive Action Plan for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Myopia among Children and Adolescents

《黑龙江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Issuer
中国黑龙江
Date
2018-12-29
Instrument
action plan
Cited by
0
This document provides an official interpretation of the Heilongjiang Province Action Plan for myopia prevention and control, explaining the rationale behind its formulation, phased targets, and key challenges. It outlines responsibilities for families, schools, medical institutions, and government departments to reduce myopia rates among children and adolescents.
Full text · 原文 3,331 字
一、为什么要出台《行动方案》? 答:2018年8月30日,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了新时代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阶段性目标,明确了家庭、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学生、政府有关部门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职责、任务和要求。明确把《实施方案》作为本届政府任期内直至2030年我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和视力健康管理的重要政策依据。 青少年视力健康一直牵动着习近平总书记的心。习近平总书记在看到有关报刊刊载的《中国学生近视高发亟待干预》一文后,作出指示:“我国学生近视呈现高发、低龄化趋势,严重影响孩子们的身心健康,这是一个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问题,必须高度重视,不能任其发展”。2018年9月7日,张庆伟书记在省委常委会上对我省儿童青少年近视眼防控工作进行了部署:一要高度重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薪火相传后继有人的战略高度,站在全省改革发展和实施健康龙江战略的高度,正视儿童青少年防近工作的严重性紧迫性,以高度负责的担当精神,拿出有效的综合防治措施。二要认真抓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任务落实。要抓紧起草我省贯彻落实文件,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的名义迅速下发。三要切实形成抓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合力。 经与教育部汇报沟通,我省学生近视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不属于近视高发省份。但我省中小学生近视率逐年递增,且呈现低龄化,形势比较严峻。为全面加强我省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根据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八部门《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教体艺〔2018〕3号),按照省委常委会议部署,结合我省青少年近视眼防控工作实际,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体育局、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商管理局、省新闻广播电视局联合起草了《黑龙江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为今后我省儿童青少年近视眼防控工作提出了阶段性目标,明确了家庭、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学生、政府有关部门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职责、任务和要求。 二、制定《行动方案》的总体考虑和阶段性目标是什么? 答:制定《行动方案》的总体考虑是强化各方责任落实和防控指标约束,在全社会形成高度重视近视、积极支持和参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以真抓实干的作风遏制我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逐年上升的势头,提升我省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整体水平,促进健康龙江建设。 《行动方案》分两个阶段明确提出了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阶段性目标。一是到2023年,力争实现全省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近视高发市、县(区)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二是到2030年,实现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力求在国家目标以内再下降1-2个百分点,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 三、当前我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是什么? 答:一是社会对儿童青少年视力不良存在“重治轻防”的错误认识,儿童青少年普遍缺乏自主的视力健康行为和及早控制视力不良的健康管理意识,部分学校、教师和家长缺乏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基本知识。 二是尚未形成各部门有效的联防联控机制。儿童出生后的早期视力健康管理工作未能和学校视力筛查有效衔接,部分儿童学龄前已经近视,儿童青少年视力低下急需关口前移。落实部门职责,从健康教育、全覆盖筛查、跟踪评价、科学矫治等方面综合施策,共同维护儿童青少年全生命周期视力健康。 三是近年来,很多家长存在“不能输在起跑线上”等各种焦虑,学龄前儿童过早接受“小学化”教育,存在重智育、轻体育的现象,学生参加校外学科教育培训班比例增大,儿童青少年近距离学习时间过长、学习强度和频率过大,加之日常用眼习惯不良,导致近视早发、高发。 四是随着社会环境和生活方式的发展变化,儿童青少年室内生活和学习时间增加,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不足,学生可利用的体育场馆和设施不足。长时间使用电子产品、经常熬夜等不健康生活方式,导致用眼强度增大,造成视力低下。 建立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政策和制度体系,给儿童青少年一双明亮的眼睛,是全社会共同的期盼和呼声。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仅靠儿童青少年的自觉自律远远不够,应当全社会群策群力,出台有效的综合防治方案和措施,明确学校、家庭、政府等各方面责任,形成多方合力。 四、《行动方案》对家庭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提出哪些倡议和要求? 答:让孩子增加户外活动和锻炼,使其在家时每天接触户外自然光的时间达60分钟以上。家长在陪伴孩子时应尽量减少使用电子产品,孩子非学习目的的电子产品使用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使用电子产品学习30—40分钟后,应休息远眺放松10分钟。减轻孩子的课外学习负担,避免学校减负、家庭增负。纠正孩子的不良用眼行为,保障孩子的睡眠和营养。掌握孩子的视力健康状况,发觉其视力异常时,及时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 五、《行动方案》对学校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提出哪些要求? 答:减轻学生学业负担,严格按照“零起点”正常教学,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初中不得超过90分钟,高中阶段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校内统一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2次。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学校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100%,每月调整学生座位,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中小学校要严格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监督并随时纠正学生不良读写姿势。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确保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提高学生主动保护视力的意识和能力。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每学期开展2次视力监测,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视力筛查,加强视力健康管理。倡导科学保育保教,严禁“小学化”教学,保证儿童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 六、《行动方案》对医疗卫生机构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提出哪些要求? 答:2019年起,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在检查的基础上,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及时更新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普遍开展眼科医疗服务,认真落实《近视防治指南》等诊疗规范,制定跟踪干预措施,检查和矫治情况及时记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 七、《行动方案》对学生防控近视提出哪些要求? 答:每个学生都要强化“每个人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主动学习掌握科学用眼护眼等健康知识,遵守近视防控的各项要求,认真规范做眼保健操,每周参加中等强度体育活动3次以上,自觉减少电子产品使用。 八、《行动方案》的内容有哪些特点? 答: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常委会议精神,充分体现了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对儿童青少年健康特别是视力健康的高度重视。二是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提出非常具体和明确的阶段性防控目标。三是措施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行动方案》对家庭、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学生以及相关部门提出的任务和要求都指向清晰、易于操作和落实。四是对家庭参与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提出了倡议性要求。无论是学前还是就学期间,儿童青少年大多数时间在家里,家庭增强防控意识对于保护儿童青少年视力具有重要影响和决定性意义。五是明确了相关部门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职责和任务。六是建立评议考核制度。强化对各级人民政府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考核评议。 九、如何贯彻落实好《行动方案》? 答:一是做好《行动方案》的解读和宣传工作。二是依据《行动方案》研制贯彻落实具体细则。三是制定评议考核办法。参照国家评议考核办法,联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我省评议考核办法。四是核定基础数据。按照国家要求,核定我省各市、县(区)2018年儿童青少年近视率数据,作为评议考核依据。 文件链接地址:/hlj/c108373/201810/c00_3049599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