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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中国黑龙江 ACC. 12715801

Interpretation of the 2019 Heilongjiang Province Comprehensive Utilization of Straw Work Implementation Plan

《2019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Issuer
中国黑龙江
Date
2019-11-29
Instrument
action plan
Cited by
0
This document provides an official interpretation of the 2019 Heilongjiang Province Straw Comprehensive Utilization Work Implementation Plan, detailing the background, main tasks, subsidy policies, and safeguard measures to achieve over 80% straw utilization and full straw removal from fields.
Full text · 原文 1,439 字
一、背景 黑龙江省是全国第一产粮大省,也是秸秆第一产出大省,全省秸秆资源总量高达1.3亿吨左右,占全国秸秆总量的1/8左右。为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特制定本方案,并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 二、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由四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总体思路。2019年,坚持疏堵结合和就地、就近、分散、多用途的原则,突出“一主两辅”(还田为主,燃料化、饲料化为辅),稳步提升秸秆还田比例,以今年秋收为节点,秸秆全部还田离田,确保我省全域全时段不烧。今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要达到80%以上,还田率达到55%以上,剩余的秸秆实现100%离田。同时,按照“突出重点、划分区域、分类定标、逐级分解”的原则,在全省大目标框架内,对“两市两县”(哈尔滨市、绥化市、肇州县、肇源县)、农垦系统和其他市地分别提出不同的目标任务。 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重点要推进秸秆肥料化、燃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利用、市场主体培育和整县推进七项工作任务。其中,突出秸秆还田利用,坚持秸秆综合利用与黑土地保护相结合,充分发挥农机合作社和农垦大农机作用,按照各地土壤类型、积温带及作物种类,采取翻埋、碎混、免耕覆盖等不同措施,强力推动秸秆直接还田。 第三部分是扶持政策。坚持“还田利用为主、离田利用为辅、各级财政共担、全作业环节补贴”原则,进一步加大秸秆政策支持力度,重点在三个方面给予扶持。 一是在秸秆还田方面,玉米秸秆全量翻埋和碎混还田每亩补贴40元;玉米秸秆覆盖还田每亩补贴10元;水稻秸秆翻埋还田每亩补贴15元;水稻秸秆本田腐熟每亩补贴20元。 二是在秸秆离田方面,秸秆离田并转化利用每吨补贴50元;玉米青贮在国家每吨补贴60元的基础上,配套增加40元;暂未利用途径的秸秆离田作业玉米每亩补贴15元、水稻每亩补贴10元。 三是在能力建设方面,秸秆还田离田机具购置在享受国家补贴30%的基础上,省级增加20%累加补贴;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站按照0.25万吨、1万吨和2万吨产能分别给予70万元、150万元和177万元定额补贴;秸秆工业原料化项目按年产能一次性给予每吨秸秆100元的补贴;生物质炉具购置按照70%比例补贴1470元。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重点从七个方面提供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高效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供有力组织保障。二是释放政策效应。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实行先行预拨、敞口补贴、调剂使用、据实结算制度,给予市县两级充分自主权。强化政策资金导向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逐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走向市场化。三是精准确定目标。指导各地精准测算秸秆资源量和利用量、精准确定目标任务,加强对本区域秸秆综合利用的规划研究,编制年度实施方案。四是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场县共建,为农垦大机械到农村作业创造条件。实行台账管理制度,把台账数据作为政策补助资金发放的主要依据。五是强化技术支撑。组建省级秸秆综合利用专家组,着力解决秸秆综合利用的技术难题,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六是加大宣传力度。抓好区域性补偿制度试点县和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打造一批秸秆综合利用示范样板。大力宣传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政策和技术规范,全面提高农民和市场主体的主动性和能动性。七是严格考核奖惩。对各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形成有利于秸秆综合利用的激励约束机制。 文件链接地址:/hlj/c108373/201910/c00_3049604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