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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ACC. 12715759

Interpretation of Several Supportive Policies and Measures for Investment Attraction in Cultural Tourism Industry of Heilongjiang Province

【文字解读】黑龙江省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若干扶持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Issuer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Date
2022-01-07
Instrument
subsidy
Cited by
1
This document provides an official interpretation of the provincial government's policy package aimed at attracting investment in Heilongjiang's cultural tourism sector, detailing 27 measures across seven areas including market entities, project construction, key sectors, fiscal finance, land use, talent, and services. It emphasizes systematic integration, mutual benefits, and effectiveness, with specific reward thresholds to ensure fiscal efficiency.
Full text · 原文 1,617 字
按照省委、省政府作出的文化强省、旅游强省战略部署,为进一步改善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发展环境,以高水平开放推动全省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通过优惠政策和务实举措吸引更多的外来投资者和外来投资,不断提升我省文化旅游经济总量、市场规模、消费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日前,省政府印发《黑龙江省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若干扶持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若干政策》适用于在我省登记注册,并且符合《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和《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相关要求的文化旅游企业(含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若干政策》所指投资是企业(个人)资金投入,政府(基金)投资不在统计范畴。《若干政策》围绕龙头引链、项目固链、业态延链、财税活链、土地稳链、人才兴链、服务塑链,从市场主体、项目建设、重点领域、财政金融、用地保障、人才保障、服务保障等7个方面提出27条政策措施。其中:市场主体扶持政策措施,突出对世界500强的文化旅游企业、“全国文化企业30强”和“中国旅游集团20强”,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和北交所上市的文化旅游企业在我省新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新引进(新设立)的行业领军文化旅游企业,“升规入统”文化旅游企业,以及高新技术文化旅游企业的鼓励和支持。项目建设扶持政策措施,突出对文化旅游产业重点项目遴选推荐、投资建设的支持。重点领域扶持政策措施,主要聚焦数字文化、文化创意、影视产业及冰雪旅游、生态旅游、对外文化贸易等6个具有比较优势或符合产业发展趋势的领域。同时,细化了财政、金融、用地、人才等要素保障措施,并从服务、平台、宣推等方面提出促进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的相应服务举措。《若干政策》体现了“三个注重”:一是注重政策的系统集成,科学谋划了7个方面政策举措,基本涵盖了招商引资的各个方面;二是注重政策的互利共赢,相关奖补政策均设置了门槛,比如实现营业收入、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等,在企业为我省经济发展作出一定贡献,达到既定目标后予以兑现,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并发挥最大效益;三是注重政策的切实有效,坚持“贵精不贵多”的原则,除用地、人才、服务等保障性措施以外,其他政策基本直接与奖补挂钩,切实提高政策的含金量。在坚持优惠政策导向的同时,也注意切合我省实际,避免盲目攀高,简单地在税收、土地等政策上粗放式让利,更加关注服务等软环境建设,尽量减少财政负担,带动地方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明确了扶持重点,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弱什么强什么的原则,注重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推动重点文化旅游行业集聚集约发展。比如:推动我省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从研发投入、创作生产、新兴业态、平台建设等关键环节设计了扶持政策;为提升我省文化产业附加值,打造特色产业集群,从培育主体、打造集群、建设园区等3个方面设计了文化创意产业扶持政策;冰雪旅游产业注重文化和旅游融合,统筹考虑产业链上游的场地建设、下游的赛事活动,分门别类设计了不同层次的扶持政策。此外,在制定《若干政策》过程中,认真对比测算各省区优惠政策力度,结合我省其他领域相关政策确定了扶持标准。比如,引进企业总部最高奖励500万元,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奖励最高500万元,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改造建设奖补政策最高200万元,电影公映票房5000万元奖励100万元,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奖励100万元,这些奖补政策基本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使扶持政策更具有吸引力。《若干政策》还对相关政策措施的责任单位、资金来源、兑现形式、监督评估等落实举措作出了规定,确保每条政策都有责任单位、每项奖补都有资金来源,充分调动省直相关单位和各市(地)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建立审核评估及兑现机制,对政策措施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评估,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地,确保外来企业和投资者引得来、留得住、能发展。政策文件:/hlj/c108372/202201/c00_3118202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