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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省政府 ACC. 12715564
省政府第2号令

Decision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Heilongjiang Province on Amending and Repealing Certain Provincial Government Regulations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Issuer
省政府
Date
2025-05-16
Instrument
other
Cited by
0
This decision amends the provisions on medical dispute prevention and handling in Heilongjiang, adding requirements for medical ethics education and clinical practice supervision, and repeals the outdated regulations on militia and reserve work.
Full text · 原文 658 字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25年5月12日省人民政府第七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长 梁惠玲2025年5月16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为了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省政府对现行有效的省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省政府决定:一、将《黑龙江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规定》第八条第二款修改为:“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参加临床教学实践的医学生和尚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在医疗卫生机构中参加医学专业工作实践的医学毕业生,应当在执业医师的监督和指导下参与临床诊疗活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有关医学生、医学毕业生参与临床诊疗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五条:“医学院校应当把理想信念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和医德培养贯穿医学人才培养全过程,培养医学生珍爱生命、大医精诚、救死扶伤的精神。“医学院校应当在临床见习、毕业实习和临床实践训练过程中,加强医学生与患者及其家属的沟通交流能力培养,提升其医学人文素养和交流技巧。“鼓励医学院校建立人文教育实践基地、生命科学馆等,提升医学生人文情怀,夯实职业素养基础。”此外,对条文序号作出相应调整。二、废止《黑龙江省民兵预备役工作规定》(1998年12月30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黑龙江省军区令第28号公布,根据2018年5月21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黑龙江省农业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等31部省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