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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申请将公路养护资质认证纳入行政权力清单的请示》(黑交呈〔2016〕5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公路养护资质认证”权力事项作为行政许可类型纳入省行政权力清单。 二、你厅要进一步改革现有养护机制体制,实施养护从业单位资质认证,加强现有养护事业单位的日常管理,引入绩效考核等竞争机制,推动养护单位实现事企分开、管养分离。要进一步加强养护市场规范管理,引导养护从业单位公平有序竞争,逐步推行市场化、社会化养护,规范和培育养护市场主体。 三、你厅要加强事前资质审查和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资质准入和日常监管。取得从业资质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如发生原交通部《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暂行规定》(交公路发〔2003〕89号)第十九条第一款所述行为的,你厅要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其从业资质。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依法维护养护工程市场的政策秩序,畅通投诉建议渠道,对意见建议及时受理反馈。各养护从业单位要加强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提高养护水平。多方形成合力,构建部门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新格局,更好地保障群众和社会公路的通行安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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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号 | 黑政函〔2016〕103号 |
| Publisher | |
| Site | hlj |
| Date | 2016-10-03 |
| CMS Category | 黑政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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