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ply 2017-08-06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水许可有关事项的批复

黑政函〔2017〕66号 hlj
Document Text 238 characters
省水利厅: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取水许可有关问题的请示》(黑水呈〔2017〕3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取水许可申请人在申请阶段一并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在具体实施中,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二、你厅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工作,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切实做到便民高效,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17年8月3日
Metadata
文号 黑政函〔2017〕66号
Publisher
Site hlj
Date 2017-08-06
CMS Category 黑政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