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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hlj ACC. 12715403
黑政办发〔2005〕35号

Notice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Heilongjiang Province on Accelera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Major Provincial Projects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大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Issuer
Date
2005-05-26
Instrument
notice
Cited by
0
This notice requires all prefectures, cities, counties, and provincial departments to prioritize and accelerate the implementation of 200 major provincial projects in 2005, covering completion, construction, initiation, and planning phases. It outlines measures for project management, investment system reform, and leadership coordination to promote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Full text · 原文 1,314 字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今年,全省确定重点组织实施大项目200个,其中建成投产26项,加快建设61项,力争开工建设43项,抓紧谋划的70项。为加快推进全省大项目建设工作,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把推进大项目建设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当前,我省正处在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各地、各部门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加快推进大项目建设作为关系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长期性和战略性的一项重要工作,以大项目建设促进投资增长、增强产业集群优势,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步伐。要增强大项目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大项目建设水平,不断加快推进大项目建设工作步伐。 二、加强管理,提高大项目建设工作质量。项目建设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细化目标,按照定领导、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责任的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对不同性质的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属于地方国有投资为主的项目,要做好项目的组织、协调、推进工作,对项目建设工作实行全面监管;对其它项目,要跟踪了解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提供及时全面的服务。建设项目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要加强项目的跟踪检查,建立项目建设情况上报、通报、抽查和检查制度。各级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建设(规划)等部门要积极帮助项目单位做好项目前期、土地、环评、城市规划、行业规划等工作,项目所在地政府要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项目法人要切实组织好项目的实施,确保大项目建设工作质量。 三、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营造大项目建设的良好投资环境。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坚决清理和修订阻碍项目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确立企业投资的主体地位,创造条件,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的市场化改革步伐;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把履行管理职能与搞好服务很好地结合起来。继续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协调、沟通和联系,积极争取金融机构的贷款,扩大金融合作的领域和规模。加强与证券监管部门、券商、中介机构的联系和合作,继续做好企业上市工作,扩大直接融资比重。努力争取国家支持,用好用足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政策,完善地方配套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好政策效应。积极宣传大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在全省营造关心、支持和推动大项目建设的良好氛围,形成推进大项目建设的强大合力。 四、加强领导,全力推进大项目建设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大项目建设机构,形成上下联动、层层推动、各方配合的组织领导体系。省级大项目建设机构主要负责关系全省发展的大项目,创造政策环境,加强对全省大项目建设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和考核。各地市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构,把大项目建设落到实处,主要领导亲自抓,并选拔富有开拓创新意识,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干部充实到项目建设第一线。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大项目建设工作任务的完成,省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地市,检查项目建设和投资环境改善等情况。 附件:黑龙江省2005年重点推进大项目表(略)200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