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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政办发〔2006〕73号

Notice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Heilongjiang Province on Issuing the Work Plan for Accelera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a New Socialist Countryside Using Loans from the China Development Bank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加快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Issuer
Date
2006-11-20
Instrument
work plan
Cited by
0
This document issues the Work Plan for Accelera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a New Socialist Countryside Using Loans from the China Development Bank, outlining guiding principles, loan allocation priorities, and implementation mechanisms to finance rural infrastructure and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in Heilongjiang Province.
Full text · 原文 3,824 字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加快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06年11月17日 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加快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新农村建设需要稳定的资金来源。《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明确提出:“国家开发银行要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资源开发。”近几年来,我省与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开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开行省分行)发放了大量信贷资金,支持我省“三农”工作和县域经济发展。为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我省与开行的金融合作,解决资金供求矛盾,加快我省新农村建设进程,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利用开行贷款支持我省新农村建设,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发〔2006〕1号文件为指导,以落实《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黑龙江省新农村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目标,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优势和开行的融资优势,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整合各级信用资源,加大信贷资金投入,提高财政和各项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我省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开行贷款属于政策性贷款,虽然利率和期限等条件优于商业银行贷款,但同样必须偿还。要通过有效的金融合作机制,建设健康企业、健康财政、健康金融与健康经济,实现经济和金融良性互动发展。利用开行贷款加快我省新农村建设,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规划先行,分步实施。根据《规划》精神制定各行业、各地区具体建设规划,提出建设项目和实施步骤。对省“百乡千村”试点建设项目,要优先考虑。 (二)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建立合理有效的运行模式和机制,依靠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提高授信能力,拓宽还款资金渠道,特别是要提高承债主体的信用意识,规避道德风险,保证新农村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整合资源,做实平台。加大支农资金(包括国家相应渠道补助资金、省级补贴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整合力度,用有效资产做实融资平台。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加强平台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现金流建设和信用建设,增强造血功能,提升信用能力,提高偿债能力。 (四)统筹安排,量力而行。利用开行贷款支持新农村建设,要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做起。既要防止一哄而起,盲目冒进,搞形式主义,又要尽力而为,科学预期,用好用足授信额度。 (五)市场运作,注重效益。贷款项目要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行市场化、商业化运作,投入产出要成正比。 (六)加强监管,控制风险。用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先进的技术手段,监督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规避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 二、贷款投向和规模 (一)贷款投向。根据中央关于开行要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资源开发的精神,开行新农村建设贷款的主要投向是:新农村建设规划,包括行业规划、区域规划和乡村规划;农村基础设施,包括通乡通村公路、安全饮水工程、电网改造和新能源建设等;农业资源开发和生产能力提升,包括农田水利、节水灌溉、农机合作组织、黑土地保护、中低产田改造、保护性栽培等项目;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畜牧小区、矿产资源开发、边境地区进出口加工和县域经济发展;其他开行可以支持的项目,包括农村教育、医疗卫生、农村物流、小城镇建设等。 (二)近期支持重点。我省将依据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统筹安排,量力而行,从相对成熟、较容易操作的事情做起,着手解决制约农业发展最紧迫的问题和广大农民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根据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划及我省实际情况,近期我省利用开行贷款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是:农业产业化、畜牧小区,特别是大型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大型水稻基地,包括“两江一湖”和尼尔基灌区大型水稻基地建设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包括通乡通村公路、安全饮水工程和新能源建设项目;农村社会事业,包括农业职业教育和农民工技术培训学校、乡镇卫生院、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建设项目;农村物流项目。 (三)贷款规模。本着量力而行、适度负债,以债项评审为主、分期分批实施的原则,初步确定我省第一期使用开行贷款规模为200亿元,其中,以省交通基础设施融资平台为承贷主体的通乡通村公路建设项目50亿元(开行债项评审已结束,贷款额度已承诺),作为单独债项的“两江一湖”和尼尔基灌区两个大型水稻基地建设项目50亿元,以借款企业为承贷主体的农副产品加工、农业产业化、农业生产资料销售、畜牧小区、农村物流和县域经济建设项目50亿元,以县级平台为承贷主体,依托省、县级政府信用的农业职业教育和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乡镇卫生院、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安全饮水工程和新能源及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0亿元。 三、运作模式和机制 利用开行贷款支持新农村建设,要坚持“整合资金资源,扩大政府信用,能量梯度转移,互利互惠共赢”的思路,“谁贷款、谁用款、谁还款、谁负责”的方针和“政府入口、开行孵化、市场出口”的政策性融资机制,以“一二三四”(即“一个领导中心、两级融资平台、三道审核关口、四方面还款来源”)为模式进行运作。一个领导中心,即此项工作由省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金融合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和领导,协调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两级融资平台,即以省、县两级融资平台为载体,分别负责贷款的借入与偿还(地市级政府也可以根据政府信用状况,利用其融资平台直接融资,支持新农村项目建设)。三道审核关口,即由省发改委按照《规划》和相关政策规定审查申贷项目,省财政厅按照市县财政状况审核市县公益建设授信额度,开行省分行在此基础上,按照贷款程序,审定申贷项目和额度。四方面还款来源,即公益类项目的合理收费;经营类项目的经营性收入;国家、省、市、县相应渠道补助资金;应由财政投入的建设资金。对政府信用的公益类贷款项目设立省、县两级专项偿债资金,建立以省、县财政信用为支撑,以偿债专项资金为保障,以结算抵扣为约束的还款机制。 利用开行贷款支持的新农村建设项目,分为公益性和经营性两类,政府信用主要用于公益性项目贷款。省、县两级平台要根据行业的不同性质和承债能力进行责任划分。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由省交通基础设施融资平台统一规划、组织实施;大型水稻基地建设项目,由省水利厅负责前期工作,待国家批复立项后,作为单独债项由省水利厅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项目、农副产品加工项目、畜牧小区、县域经济建设项目由借款企业作为承贷主体并组织实施;农村物流项目由省商务厅和省供销社统一规划,以省供销社所辖企业集团作为承贷主体,由省供销社组织实施;农业职业教育和农民工技术培训学校由省教育厅、农委、劳动保障厅统一规划,其中,省农委项目由省综合融资平台作为承贷主体组织实施,其他项目由县级平台作为承贷主体组织实施;乡镇卫生院由省卫生厅统一规划,由县级平台作为承贷主体组织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由省农委统一规划,由县级平台作为承贷主体组织实施;农村新能源、安全饮水工程等公益性项目,由县级平台作为承贷主体,依照省有关部门制定的规划组织实施。 按照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搭建县级融资平台,对新农村建设进行开发投资。县级平台作为承债主体,要通过政府扶持,整合资源,尽可能做实、做强,在经济发展和市场化运作的过程中,逐步将其打造成具有自我造血功能的市场主体,从“政府入口”走向“市场出口”,真正承担起还本付息的责任。由于区域经济的差别和各县财力状况不同,要区别确定贷款额度和还款办法。 县级政府是县级平台的责任主体,要加强自我检查和监督,并最终承担贷款偿还责任。使用开行贷款的效果和县级政府信用状况将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内容,对于违规操作,造成不良后果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采取财政结算代扣的方式偿还贷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多方配合。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利用开行贷款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并将其纳入政府主要工作目标。各相关部门要有专门领导和业务骨干人员,长期跟踪利用开行贷款支持的新农村建设项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不断加强与开行的合作,共同建立合作机制,通过制度建设,形成合力。 (二)技援贷款,科学规划。利用技术援助贷款,要按照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坚持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组织专业中介机构合理规划项目区域布局,提高项目建设对区域发展的牵动力。进一步完善项目生成机制,提高项目质量和融资能力。 (三)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建立和完善功能齐全、上下贯通、相互融合的制度体系,保证新农村建设项目整体有序推进。创新融资平台运行机制,把融资平台建成能够体现政府意图的融资主体和市场主体,完善融资平台现代公司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 (四)多方融资,引入担保。在利用好开行开发性金融资金的基础上,根据新农村建设项目的成长空间和获利能力,吸引其他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资金,拓宽新农村建设融资渠道和规模,并探索引进战略投资者。做大做强政策性担保公司,为新农村建设项目融资提供担保服务。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参与经营性项目建设。 (五)强化监管,防范风险。强化职能部门和监督部门对新农村建设项目的监管,连续跟踪和掌握资金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