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y issuance 2026-02-26

Notice of the Heilongjiang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 on Issuing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Main Objectives and Division of Key Work Responsibilities in the Government Work Report"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省政府 黑政发〔2026〕3号 hl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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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根据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为全面完成2026年目标任务,现将《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立即动员部署,全面开展落实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季按月逐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具体举措,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切实做到任务目标化、目标项目化、项目措施化、措施具体化。要将《政府工作报告》的总体部署细化为详细规划,把宏观路线图转化为可操作的施工图和清晰的形象进度表,确保各项工作推进有章可循、落实有力有序。二、密切协作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主动靠前、统筹协调、积极推进;各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积极配合、全力支持牵头单位开展工作。对涉及跨领域、多部门协同推进的重点任务,牵头单位要强化主导作用,加强统筹调度,推动各方密切沟通、高效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对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研判、精准施策、有效化解;对重大事项或需协调解决的突出问题,须第一时间向省政府报告,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落地见效。三、跟踪督办检查,持续推动工作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将《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纳入省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实行全过程、闭环式管理。按月调度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按季度对任务推进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办并通报。切实以督促办、以查促效,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四、定期反馈情况,全面报告工作进展。各牵头单位于2026年2月28日前将实施方案(含阶段性工作目标)报省政府,并于每月5日前将推进落实情况向省政府报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26年2月26日(此件公开发布) 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责任分工一、主要目标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4.5-5%。〔牵头省领导:陈少波;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2.粮食产量1600亿斤以上。〔牵头省领导:隋洪波;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3.城镇新增就业30万人以上。〔牵头省领导:余建;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4.城镇调查失业率5.7%左右。〔牵头省领导:余建;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5.居民消费价格涨幅2%左右。〔牵头省领导:陈少波;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6.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牵头省领导:陈少波、余建、隋洪波;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7.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3.8%左右。〔牵头省领导:陈少波;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二、重点工作(一)着力优化供给扩大需求,拓展内需增长新空间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4%左右。〔牵头省领导:韩圣健;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9.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左右。〔牵头省领导:陈少波;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0.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相结合,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牵头省领导:陈少波、韩圣健;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1.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制度、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等政策,增强消费能力和意愿。〔牵头省领导:陈少波、余建、隋洪波;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黑龙江金融监管局,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2.用好“两新”政策,制定汽车、家电等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举办“购在龙江”等促消费活动2000场以上,发放政府消费券8亿元以上。〔牵头省领导:韩圣健;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3.积极发展首店、首展、首秀等首发经济,大力发展网络消费、定制消费等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牵头省领导:韩圣健;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4.加快县域商业提质增效。〔牵头省领导:韩圣健;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5.打造哈尔滨东北亚区域消费中心城市,扩大入境消费。〔牵头省领导:韩圣健;牵头单位:省商务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各相关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6.清理消费领域不合理限制措施。〔牵头省领导:陈少波、余建、韩圣健;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7.实施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强化限上重点企业包联服务,新增入统企业500家以上。〔牵头省领导:陈少波、丛丽;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责任单位:黑龙江金融监管局,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8.实施政府投资提质行动,编制政府投资计划,健全重大项目推进工作机制,建设省级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牵头省领导:陈少波;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9.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券和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优化实施“两重”项目,谋划实施一批牵引性强的重大工程项目。〔牵头省领导:陈少波;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财政厅、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20.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东部清洁能源基地电力外送通道、松辽电力外送通道、黑乌铁路等前期工作,开工建设粮食产能提升灌溉二期、牡敦高铁等重大项目,加力建设佳同铁路、富加铁路、鹤岗机场、绥化机场等项目,推动哈伊高铁、哈尔滨都市圈环线交工投用。〔牵头省领导:陈少波、张起翔、隋洪波;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21.建成充电基础设施终端7.5万个,因地制宜建设大型智算中心等智能新基建项目。〔牵头省领导:陈少波;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22.深入开展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建设“四单合一”产业项目3800个,总投资1万亿元以上,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增长10%以上。〔牵头省领导:陈少波、韩圣健、丛丽;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23.进一步完善央企和地方融合发展机制,支持驻省央企扩大投资规模。〔牵头省领导:陈少波;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相关市(地)人民政府(行署)〕24.落实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措施,推动实施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持续提高民间投资占比。〔牵头省领导:陈少波;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25.落实地方政府招商引资鼓励和禁止事项清单,创新优化招商引资政策措施。〔牵头省领导:陈少波、韩圣健;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26.深入实施“投资龙江”行动,加力开展先进产能和新兴技术引资引智攻坚,大力引进国内外产业链头部企业和关键节点企业,落地建设一批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好项目大项目。〔牵头省领导:韩圣健;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27.深入实施“满园工程”,强化产业园区用地专项治理,增强园区载体功能。〔牵头省领导:韩圣健、隋洪波;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二)着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28.省内转化重大科技成果700项以上。〔牵头省领导:丛丽;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29.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以上。〔牵头省领导:丛丽;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30.服务业增加值增长5%左右。〔牵头省领导:陈少波;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数据局,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31.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建好用好国家级创新平台,争创国家实验室基地,创建国家大豆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省现代农业实验室。〔牵头省领导:丛丽;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各相关市(地)人民政府(行署)〕32.推进有组织科研,布局重点领域重大攻关项目120项以上。〔牵头省领导:丛丽;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33.加强有组织转化,深化科技成果产业化突破年行动,提升哈工大先研院、省工研院运营质效,推动中试熟化平台建设。〔牵头省领导:丛丽;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34.加快哈大齐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环大学大院大所创新创业生态圈融合发展,高水平打造高新区等区域创新载体。〔牵头省领导:丛丽;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大庆市人民政府〕35.完善政校企产学研对接机制,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共建创新联合体。〔牵头省领导:丛丽;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36.坚持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研发投入,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梯次培育科技型企业。〔牵头省领导:丛丽;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37.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大力发展软件产业,培育数字智能产业集群,打造数据产业集聚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营收增长10%以上。〔牵头省领导:陈少波、丛丽;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数据局;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38.加快发展生物经济,开展新一轮生物经济“双百工程”,大力发展生物制造产业,高水平建设绥哈大齐国家级生物制造集群,生物经济重点产业营收增长10%以上。〔牵头省领导:陈少波、丛丽;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39.加快发展冰雪经济,发挥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冰雪体育示范区、国家冰雪运动学院作用,高质量建设亚洲冬季运动高水平训练中心,更好释放“后亚冬”效应。〔牵头省领导:韩圣健、丛丽;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哈尔滨市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各相关市(地)人民政府(行署)〕40.发展高端冰雪装备和寒地测试、寒地服装、寒地用品等产业,丰富冰雪文化旅游产品供给。〔牵头省领导:丛丽;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41.推动冰雪运动、冰雪文化、冰雪装备、冰雪旅游全产业链发展。〔牵头省领导:韩圣健;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体育局,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42.加快发展创意设计产业,实施创意设计赋能行动。〔牵头省领导:韩圣健;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43.深入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加力发展数字智能、高端装备、航空航天、新材料、智能机器人、智能农机、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营收增长15%左右。〔牵头省领导:丛丽;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44.实施未来产业孵化加速计划,打造氢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第六代移动通信等新经济增长点。〔牵头省领导:陈少波、丛丽;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45.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300家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0家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15家以上。〔牵头省领导:丛丽;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46.实施新一轮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发展高端制造、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牵头省领导:丛丽;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47.推动传统产业焕新,实施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1000个以上,提升能源、化工、食品等传统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牵头省领导:丛丽;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48.加快“智改数转网联”,梯度培育智能工厂,高质量完成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任务。〔牵头省领导:丛丽;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49.深入实施煤电机组节能降耗、供热、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牵头省领导:陈少波;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50.新增省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50个以上、绿色制造企业40家以上。〔牵头省领导:丛丽;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51.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扩大优质经营主体规模,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加快装备制造企业向系统集成和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转型。〔牵头省领导:陈少波、韩圣健、隋洪波、丛丽;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52.推进科技服务、现代信息、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牵头省领导:陈少波、张起翔、丛丽;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责任单位:省数据局、黑龙江金融监管局、黑龙江证监局、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53.促进健康医疗、养老育幼、家政物业等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多样化、便利化发展。〔牵头省领导:陈少波、余建、韩圣健、丛丽;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54.加大关键要素供给,培育优质开源项目,支持算力普惠应用、高质量数据开放供给、大模型研发应用,打造面向行业的高质量数据集。〔牵头省领导:陈少波;牵头单位:省数据局;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55.培育产业发展生态,健全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建设指引、开放度评价与激励政策,完善应用试错容错管理制度。〔牵头省领导:陈少波;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56.开展人工智能通识教育,实现全学段人工智能课程全覆盖。〔牵头省领导:丛丽;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57.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建好用好国家“人工智能+”农业领域中试基地,加大人工智能在重点领域应用力度,赋能千行百业。〔牵头省领导:陈少波、余建、隋洪波、丛丽;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省数据局、北大荒农垦集团,各相关市(地)人民政府(行署)〕(三)着力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58.坚持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一起抓,深入实施新一轮千万吨粮食增产计划。〔牵头省领导:隋洪波;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北大荒农垦集团,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59.整县整市开展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大面积集成组装推广先进栽培模式。〔牵头省领导:隋洪波;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60.加强黑土地保护,分区分类建设高标准农田980万亩以上,一体推进侵蚀沟治理和农田防护林更新修复,强化建后管护。〔牵头省领导:隋洪波;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市(地)人民政府(行署)〕61.推进种业振兴,加快国家黑龙江大豆种子基地和寒温带种质资源库建设,培育壮大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组建省种业集团。〔牵头省领导:张起翔、隋洪波;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国资委;责任单位:北大荒农垦集团,各相关市(地)人民政府(行署)〕62.加力实施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推进大型大马力高端智能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先导区建设。〔牵头省领导:隋洪波、丛丽;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63.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效。〔牵头省领导:隋洪波;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64.拓展智慧农业应用场景,争创智慧农业类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牵头省领导:隋洪波;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北大荒农垦集团,各相关市(地)人民政府(行署)〕65.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落实生猪产能调控机制,深化高端肉牛“百千工程”,推动奶业高质量发展,推进鹅全产业链发展。〔牵头省领导:隋洪波;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66.加快冷水渔业振兴,扩大名优水产品供给规模,持续开展冬捕冬钓等活动,建设优质冷水鱼供应基地。〔牵头省领导:隋洪波;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67.推进设施农业现代化,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建设寒地果蔬和生态森林食品生产供给基地,持续推动“寒地龙药”刺五加产业提档升级。〔牵头省领导:隋洪波;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68.大力发展定制农业,培育升级一批定制农业生产主体。〔牵头省领导:隋洪波;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69.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加大“黑土优品”、“九珍十八品”等品牌宣传推介力度。〔牵头省领导:隋洪波;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70.开展新一轮农产品精深加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推动现代农业向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迈进。〔牵头省领导:隋洪波;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粮储局,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71.打造玉米、大豆、乳肉等农产品精深加工集群,加快发展绿色有机高端食品产业。〔牵头省领导:隋洪波、丛丽;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72.做强做大经营主体,培育引进规上加工企业、精深加工项目分别达到200个以上。〔牵头省领导:隋洪波;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73.着力调结构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强化标准引领质量支撑,加大营销推广力度。〔牵头省领导:隋洪波;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74.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试点。〔牵头省领导:隋洪波;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75.实施新一轮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着力解决农村改厕、垃圾“围村”等问题,加快农村电网、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牵头省领导:张起翔、隋洪波;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电力公司;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76.全面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省试点,推进国家级整合统筹使用农业领域转移支付资金试点。〔牵头省领导:陈少波、隋洪波;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77.把常态化帮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牵头省领导:隋洪波;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四)着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增强高质量振兴发展动力活力78.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着力消除要素获取、资质认定、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壁垒,促进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牵头省领导:陈少波、余建;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79.统一市场监管执法,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牵头省领导:余建;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省司法厅,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80.深入推进物流降本提质增效,稳步实施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价格改革。〔牵头省领导:陈少波、张起翔;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81.加强常态化监管,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牵头省领导:韩圣健;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82.抓好投融资体制改革。〔牵头省领导:陈少波;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83.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推动财政科学管理。〔牵头省领导:陈少波;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84.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着力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强化科技创新,加强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高效化监管,增强国企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牵头省领导:张起翔;牵头单位:省国资委;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北大荒农垦集团、龙江森工集团、龙煤集团,各相关市(地)人民政府(行署)〕85.持续深化龙煤集团、北大荒农垦集团、龙江森工集团综合改革。〔牵头省领导:张起翔、隋洪波;牵头单位:省国资委、北大荒农垦集团;责任单位:省财政厅、龙江森工集团、龙煤集团,各相关市(地)人民政府(行署)〕86.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大民营企业信贷投放,强化与国企配套、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支持骨干企业扩规模提质效。〔牵头省领导:陈少波;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责任单位:黑龙江金融监管局,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87.落实中小微企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扩大无还本续贷政策的落实度和覆盖面。〔牵头省领导:陈少波;牵头单位:省财政厅、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88.深入实施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牵头省领导:余建;牵头单位:省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89.推动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拓展“免证办”、“全程网办”和“全省通办”服务事项,加快“高效办成一件事”扩面增效。〔牵头省领导:余建;牵头单位:省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90.深化服务企业效能提升突破年行动。〔牵头省领导:余建;牵头单位:省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91.推动惠企政策平台与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对接,加快政策落实“直达快享”。〔牵头省领导:陈少波、余建;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92.发挥省融资信用征信服务平台作用,提升经营主体融资便利度。〔牵头省领导:陈少波、余建;牵头单位:省营商环境局、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黑龙江金融监管局,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93.加快加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牵头省领导:丛丽;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94.规范涉企执法,全面推行“亮码入企”。〔牵头省领导:李毅;牵头单位:省司法厅;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95.健全领导干部包联服务企业(项目)制度,完善企业诉求高效闭环处办机制,做到“接诉即办”、“办就办好”,更好为企业发展解难题、助把力。〔牵头省领导:丛丽;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96.制定实施加快打造向北开放新高地总体规划方案。〔牵头省领导:陈少波;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97.扩大对俄和东北亚开放合作,巩固欧盟等传统贸易市场,拓展东南亚、非洲、中东、中亚等新兴市场。〔牵头省领导:余建、韩圣健;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外办;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98.稳定传统大宗贸易,扩大水产品等新兴品类进口、高技术产品等高附加值品类出口。〔牵头省领导:韩圣健;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哈尔滨海关,各相关市(地)人民政府(行署)〕99.积极发展跨境物流、农业服务等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数字贸易、中间品贸易。〔牵头省领导:韩圣健;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哈尔滨海关,各相关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00.大力发展互市贸易。〔牵头省领导:韩圣健;牵头单位:省商务厅、哈尔滨海关;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01.加强海外仓建设,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牵头省领导:韩圣健;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哈尔滨海关,各相关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02.扩大地产品出口,提升“龙江好物”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牵头省领导:韩圣健;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03.加强外贸出口企业服务,实施支持成长型中小外经贸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培育外贸新主体。〔牵头省领导:韩圣健;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04.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用好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牵头省领导:韩圣健;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05.完善哈尔滨国际航空枢纽和物流集散枢纽功能,推动开通哈尔滨至莫斯科等国际客运航线,加密东北亚和东南亚航线。〔牵头省领导:张起翔;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责任单位:省机场集团、民航黑龙江监管局,哈尔滨市人民政府〕106.支持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牵头省领导:陈少波、张起翔、韩圣健;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责任单位:哈尔滨海关、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07.推进智慧海关与智慧口岸融合发展,提升口岸通关效能,扩大进出口规模。〔牵头省领导:韩圣健;牵头单位:省商务厅、哈尔滨海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各相关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08.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推动哈尔滨、黑河、绥芬河片区与协同发展先导区联动发展。〔牵头省领导:韩圣健;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黑河市人民政府、牡丹江市人民政府〕109.培育壮大综保区保税物流、保税加工、保税维修等新业态,加快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创新发展。〔牵头省领导:韩圣健;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相关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10.高质量建设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牡丹江产业协作园区,打造跨境产业链和产业集聚带。〔牵头省领导:陈少波、韩圣健;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数据局,各相关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11.推进黑瞎子岛联合保护开发。〔牵头省领导:陈少波、韩圣健;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责任单位:佳木斯市人民政府〕112.高水平办好中俄博览会(哈洽会)。〔牵头省领导:韩圣健;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贸促会;责任单位: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五)着力促进协调发展,推动城乡融合和区域联动113.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全面落实“零门槛”落户政策。〔牵头省领导:李毅;牵头单位:省公安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14.开展城市更新行动,健全城市体检指标体系,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加快国家、省级城市更新试点建设。〔牵头省领导:陈少波、张起翔;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15.制定支持“好房子”建设若干措施,有序推动“好房子”建设。〔牵头省领导:张起翔;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16.持续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续建安置房7550套,新开工1000套以上。〔牵头省领导:张起翔;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17.新建改造供排水、供热管网1600公里。〔牵头省领导:张起翔;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18.改造农村危房4600户。〔牵头省领导:张起翔;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各相关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19.深化县域经济发展突破年行动,制定实施县域经济发展意见。〔牵头省领导:陈少波;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20.坚持兴产业、强企业、壮财源、惠民生,加力培育壮大县域主导产业、龙头骨干企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因地制宜建设农业强县、工业大县、旅游名县、边贸旺县。〔牵头省领导:陈少波;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21.深入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对接,强化与东北地区其他省份协同联动。〔牵头省领导:陈少波、隋洪波;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22.深化龙粤、深哈对口合作,推动深哈产业园等园区优化布局、提质增效。〔牵头省领导:陈少波;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23.发挥哈尔滨省会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建设哈尔滨都市圈,促进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牵头省领导:陈少波;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各相关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24.加快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加强交通、能源等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互联互通、产业协同、资源共享。〔牵头省领导:陈少波、张起翔、丛丽;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25.推动沿边铁路、通信等边境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边境地区特色产业发展。〔牵头省领导:陈少波、张起翔、丛丽;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通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边境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六)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增强绿色发展动能126.切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牵头省领导:余建;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各相关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27.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加大散煤治理、燃煤锅炉淘汰以及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力度,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计划烧除管控。〔牵头省领导:余建、隋洪波;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28.深入开展松花江等重点流域系统保护,实施重点支流水污染专项治理,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牵头省领导:余建;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各相关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29.整治畜禽粪污污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升到55%以上。〔牵头省领导:余建;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30.严格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建设用地准入监管。〔牵头省领导:余建、隋洪波;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31.实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加快建设“无废城市”。〔牵头省领导:余建;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各相关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32.推进“三北”六期工程建设,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完成营造林128万亩。〔牵头省领导:隋洪波;牵头单位:省林草局;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33.持续实施绿盾和巡山清套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毁林毁湿、乱捕滥猎等违法行为。〔牵头省领导:隋洪波;牵头单位:省林草局;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34.加快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加力修复历史遗留矿山。〔牵头省领导:隋洪波;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责任单位:各相关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35.发挥“龙江绿碳”品牌效应,推动国家级和省级林业碳汇试点建设,深化碳汇质押贷款等多元场景应用。〔牵头省领导:陈少波、隋洪波;牵头单位:省林草局、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各相关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36.布局建设哈大齐绥新能源产业带和东部地区新能源产业集群,开展“乡村驭风行动”试点。〔牵头省领导:陈少波;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大庆市人民政府、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绥化市人民政府及相关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37.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增强能源系统调节能力。〔牵头省领导:陈少波;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38.加快建设新能源汇集站,升级改造配电网,建设源网荷储协同的智能微电网。〔牵头省领导:陈少波、丛丽;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39.协同清洁能源基地与数据中心集群布局建设,支持产业项目绿电直连,打造零碳园区。〔牵头省领导:陈少波;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40.有序发展绿色液体燃料产业,推进氢基能源项目建设,拓展利用场景。〔牵头省领导:陈少波;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41.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牵头省领导:陈少波;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42.持续开展夏季避暑和冬季冰雪旅游“百日行动”,出台支持演艺和赛事经济发展等增量政策。〔牵头省领导:韩圣健;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43.开发“特新精优”旅游产品和线路,打造“冰超”、“雪超”等品牌。〔牵头省领导:韩圣健;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44.实施A级旅游景区、S级滑雪场提升工程,加快醉美龙江331边防路等“快进慢游”交通网络建设,建成文旅大数据中心,优化入境旅游便利化措施。〔牵头省领导:张起翔、韩圣健;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体育局,各相关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45.加强涉旅市场综合监管,深化文旅诚信体系建设。〔牵头省领导:韩圣健;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营商环境局,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46.办好第八届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第十六届省运会、第十六届中俄文化大集等活动。〔牵头省领导:韩圣健;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责任单位:鸡西市人民政府、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黑河市人民政府〕(七)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进民生福祉147.实施稳岗扩容提质、产业就业协同联动、创业带动就业扩容等行动计划。〔牵头省领导:余建;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48.优化“家门口”就业服务站、“零工市场”等网点布局,推动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牵头省领导:余建;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49.职业技能培训20万人次以上、创业带动就业5万人次以上。〔牵头省领导:余建;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50.推动基础教育扩优提质,深化公办幼儿园建设三年攻坚,提质升级基础教育优质学位9万个。〔牵头省领导:丛丽;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51.改善高校学生住宿条件,加大对边境城市新建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校区支持力度。〔牵头省领导:丛丽;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52.建好建强省高等研究院、省工程师学院、省级现代产业学院。〔牵头省领导:丛丽;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53.加强专门学校建设。〔牵头省领导:丛丽;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司法厅〕154.实施公共卫生体系强化行动,建设国家、省级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开展市域疾控联合体试点。〔牵头省领导:丛丽;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55.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深化城市医院“包县”帮扶和巡回医疗。〔牵头省领导:丛丽;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56.推进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远程医疗全覆盖,打造“人工智能+医疗”典型应用场景10个以上。〔牵头省领导:丛丽;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57.加强慢性病健康管理,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95%。〔牵头省领导:丛丽;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58.开展疫苗接种惠民减免活动,推进新生儿耳聋基因免费筛查和老年人健康免费体检。〔牵头省领导:丛丽;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59.加快建设全民健身休闲场所。〔牵头省领导:韩圣健;牵头单位:省体育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60.实施高质量参保行动,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牵头省领导:余建、丛丽;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61.持续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牵头省领导:余建;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62.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优化药品集中采购。〔牵头省领导:丛丽;牵头单位:省医保局;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63.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将符合条件劳动者纳入保障范围。〔牵头省领导:余建;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64.实施康复护理扩容提升工程,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鼓励商保机构发展长期护理保险。〔牵头省领导:丛丽;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黑龙江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65.强化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持续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等标准。〔牵头省领导:余建;牵头单位:省民政厅;责任单位:省残联,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66.开展生育率提升专项行动,完善生育保险和生育休假等政策,落实国家育儿补贴制度和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运营补贴机制,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牵头省领导:丛丽;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67.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公共设施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牵头省领导:张起翔;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残联,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68.持续推进县域三级养老服务网络项目建设,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提高到80%。〔牵头省领导:余建;牵头单位:省民政厅;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八)着力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169.深入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牵头省领导:陈少波;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70.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化矿山、危化品等安全风险“大起底”,推进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煤矿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牵头省领导:陈少波;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71.建设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安防工程,提升交通安全保障能力。〔牵头省领导:张起翔;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72.加快森林草原防灭火设施建设,加强大兴安岭林区森林草原火灾系统治理。〔牵头省领导:陈少波、隋洪波;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省林草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73.完善雨水情监测预报体系、水旱灾害防御工程体系,提高应对极端天气能力。〔牵头省领导:隋洪波;牵头单位:省水利厅;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74.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牵头省领导:余建;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责任单位:省食安委成员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75.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因城施策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推进“白名单”制度落地见效。〔牵头省领导:陈少波、张起翔;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黑龙江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省税务局,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76.强化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坚决遏制新增、化解存量,用好各项支持政策,严防违约风险。〔牵头省领导:陈少波;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77.持续深化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加力清收不良资产,推进存量风险处置与增量风险防控,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牵头省领导:陈少波;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管理局、黑龙江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省财政厅、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黑龙江证监局、省农村信用联社、龙江银行、哈尔滨银行,各相关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78.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牵头省领导:李毅;牵头单位:省信访局;责任单位:省司法厅、省公安厅,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79.持续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集中化解信访问题。〔牵头省领导:李毅;牵头单位:省信访局;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80.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依法打击涉黑涉恶、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牵头省领导:李毅;牵头单位:省公安厅;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九)持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181.加强政治建设。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提升政治素养、政治能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筑牢“身在最北方、心向党中央”的政治忠诚。全面深刻准确领会党中央决策部署,精准把握政策界限和尺度,不折不扣抓好落实,确保最终效果符合党中央决策意图。〔牵头省领导:梁惠玲;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省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82.严格依法行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和效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意见,完善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机制。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各方面监督,确保政府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牵头省领导:李毅;牵头单位:省司法厅;责任单位:省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83.优化能力作风。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锤炼“扎扎实实、踏踏实实、求真务实”优良作风,发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着力提升政府效能,坚决做到该为的必须为、能为的努力为、不该为的决不为。沉下心思抓落实,增强大局意识,既积极进取,又脚踏实地,以一贯到底的执行力,推动工作部署和政策举措直达末梢一线。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治“四风”,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坚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腾出更多资金用于发展所需、民生所盼。〔牵头省领导:梁惠玲;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省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184.坚持清正廉洁。切实加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盯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持续深化标本兼治、惩防并举,防范各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靶向纠治行业顽疾,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牵头省领导:梁惠玲;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省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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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黑政发〔2026〕3号
Publisher 省政府
Site hlj
Date 2026-02-26
CMS Category 黑政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