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 plan 2017-05-28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工作计划的通知

黑政办规〔2017〕18号 hl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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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黑龙江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工作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5月25日黑龙江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工作计划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发〔2015〕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99号)精神,进一步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特制定本工作计划。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有序建立形成具有我省特点的生产者责任延伸激励约束配套机制,明确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资源环境责任,鼓励生产者综合考虑产品生态设计、使用再生原料、保障废弃产品规范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等各环节,推动生产者切实落实资源环境责任、提高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和资源环境效益。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调动各方主体履行资源环境责任的积极性,合理确定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实施范围,形成可持续商业模式。加强制度实施的监督评价,提高管理水平,逐步扩大实施范围,稳妥推进相关工作,努力提升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二、责任范围(一)开展生态设计。生产企业要统筹考虑原辅材料选用、生产、包装、销售、使用、回收、处理等环节的资源环境影响。具体包括轻量化、单一化、模块化、无(低)害化、易维护设计,以及延长寿命、绿色包装、节能降耗、循环利用等设计。(二)使用再生原料。在保障产品质量性能和使用安全的前提下,鼓励生产企业加大再生原料的使用比例,实行绿色供应链管理,加强对上游原料企业的引导,研发推广再生原料检测和利用技术。(三)规范回收利用。生产企业可通过自主回收、联合回收或委托回收等模式,规范回收废弃产品和包装,直接处置或由专业企业处置利用。产品回收处理责任也可以通过生产企业依法缴纳相关基金、对专业企业补贴的方式实现。(四)加强信息公开。将产品质量、安全、耐用性、能效、有毒有害物质含量等内容作为强制公开信息,面向公众公开;将涉及零部件产品结构、拆解、废弃物回收、原材料组成等内容作为定向公开信息,面向废弃物回收、资源化利用主体公开。三、重点任务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率先对电器电子、汽车、铅酸蓄电池和包装物等4类产品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借鉴国家试点经验基础上,适时扩大产品品种和相关领域。(一)电器电子产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政策指引和评价标准,引导生产企业深入开展生态设计,优先应用再生原料,积极参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和资源化利用。(二)汽车产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政策指引和汽车生产企业的责任延伸评价标准,支持回收报废汽车,推广再制造产品,利用全国统一的汽车全生命周期信息管理体系,加强我省报废汽车产品回收利用管理。关注深圳市国家级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示范试点建设过程,借鉴其成熟经验,适时开展我省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三)铅酸蓄电池、饮料纸基复合包装。根据国家制定、分解的落实回收利用目标和指标,对应建立我省的统计、核查、评价、监督和目标调节等工作制度。关注上海市国家级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进展,借鉴其成熟经验,适时开展我省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规范处理利用采取“销一收一”模式回收的废铅酸蓄电池。支持饮料纸基复合包装生产企业、灌装企业和循环利用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组成联盟,回收利用废弃的饮料纸基复合包装。四、保措施障(一)加强信用评价管理。建立我省电器电子、汽车、铅酸蓄电池和包装物4类产品骨干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的信用信息采集系统,并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接,对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建立4类产品骨干生产企业履行生产者责任延伸情况的报告和公示制度,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的第三方信用认证评价制度,引入第三方机构对企业履责情况进行评价核证。定期发布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情况报告。(二)加大政策支持。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第三方服务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废弃产品回收利用。落实绿色信贷指引,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先支持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建设相关项目。支持生产企业、资源循环利用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组建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三)严格执法监管。开展再生资源集散地专项整治,取缔非法回收站点。加强对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的资质管理,规范对铅酸蓄电池等特殊品种的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依法依规处置达不到环境排放标准和安全标准的企业,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建立定期巡视和抽查制度,持续打击非法改装、拼装报废车和非法拆解电器电子产品等行为。(四)积极示范引导。加大再生产品和原料的推广力度,发挥政府等公共机构的带头示范作用,实施绿色采购目标管理,扩大再生产品和原料应用。加强生产者责任延伸方面的舆论宣传,普及绿色循环发展理念,引导社会公众自觉规范交投废物,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提高生态文明意识。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工作。发改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科技、工信、财政、环保、住建、商务、人民银行、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工作时间表、路线图和实施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有力推进我省生产者责任延伸工作。附件:重点任务分工、进度安排及推进计划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进度安排及推进计划序号国家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国家部委职责与分工国家进度安排我省工作推进计划1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2017年底前国家提出方案按照对口落实原则,相关部门做好对接,确保国家制度出台后能够及时在我省得到贯彻落实2制定强制回收的产品和包装物名录及管理办法,确定特定品种的国家回收利用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参与2018年完成省发改委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工信、环保、住建、财政、商务、质监等部门各司其职,做好该专项工作3开展饮料纸基复合包装回收利用联盟试点相关行业联盟组织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指导2017年启动持续关注行业联盟工作动态,按照国家下阶段统一部署开展相关工作4探索铅酸蓄电池生产商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方式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参与2017年启动省环保厅与环境保护部做好对接,按照国家具体要求和办法,牵头开展相关工作,发改、工信部门积极参与配合5在部分企业开展生态设计试点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持续推动持续关注国家部委最新工作动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争取我省部分企业进入试点范围6在部分企业开展电器电子、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率先开展信用评价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组织试点,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信用评价持续推动省工信委、科技厅、财政厅、商务厅按照国家要求,组织我省试点,省发改委按国家标准组织信用评价7建立电动汽车动力电池产品编码制度和全生命周期追溯系统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检总局负责2017年完成省工信委、质监局与国家有关部委做好对接,确保国家制度出台后能够及时在我省得到贯彻落实8支持建立铅酸蓄电池全生命周期追溯系统,推动实行统一的编码规范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持续推进持续关注国家最新工作动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省直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做好该专项工作序号国家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国家部委职责与分工国家进度安排我省工作推进计划9建设生产者责任延伸的信用信息采集系统,制定生产者责任延伸评价管理办法,并制定相应的政策指引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参与2019年完成按照国家制定出台的管理办法和政策,省直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并抓好落实10修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规范报废汽车产品回收利用制度国务院法制办、商务部牵头,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参与2017年完成按照国家制定出台的管理办法和制度,省直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并抓好落实11制定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参与2017年完成按照国家制定出台的管理办法,省直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并抓好落实12健全标准计量体系,建立认证评价制度国家质检总局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参与持续推进省质监局牵头,省直相关部门做好参与配合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国家计量标准,推动国家计量标准在我省全面执行13研究对开展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的地区和履行责任的生产企业的支持方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持续推进持续关注国家的优惠扶持政策,并积极向上争取14加大科技支持力度科技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参与持续推进省科技厅牵头,关注国家支持政策,相关部门做好参与配合工作15加快建立再生产品和原料推广使用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质检总局2018年完成按照国家制定出台的管理办法和制度,省直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并抓好落实16实施绿色采购目标管理财政部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参与2019年完成省财政厅牵头,相关部门配合17加强宣传引导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国务院各部门参与持续推进省发改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18加强工作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国务院各部门参与持续推进省发改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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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黑政办规〔2017〕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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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te hlj
Date 2017-05-28
CMS Category 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