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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新峰委员:<br>
您提出的《建议将“吴云古宅—西”并入“吴云古宅—听枫园”统一保护和使用》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br>
吴云宅园是清同治年间苏州知府吴云的住址,2006年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吴云是清代著名书画篆刻家、金石收藏鉴赏家,也是“吴门画派”文脉的传承者。吴云宅园作为江南名宅,近现代众多书画名家都曾来此拜访,绘画大师吴昌硕先生也曾寓居此地。吴云宅园分为听枫园和西宅两部分。听枫园现为市文广新局所属苏州国画院使用并负责保护管理。西宅一直由市一中管理和使用,市教育部门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于2004年投入400万元对西宅内的校办厂实施了搬迁,并作为学校评弹、刺绣等吴文化特色选修课教学场所,现由苏州市网上家长学校使用。<br>
在我办接到您的这一提案前,市文广新局已向市政府行文请示,希望将吴云宅园—西宅划拨给苏州国画院管理使用,以支持将苏州国画院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画院,把“新吴门画派”打造成为苏州文化的靓丽名片。为此,市政府王鸿声副市长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形成了市政府〔2012〕20号专题会议纪要,明确在房屋所属产权主体不变、共同承担好古建筑保护利用职责的前提下,将吴云宅园—西宅无偿借给苏州国画院,作为其“新吴门画派”展示、研讨、交流等活动的场所,苏州国画院承担借用房屋设施的维护和运行费用。市教育部门已明确表示将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积极配合做好移交工作。下一阶段,我办将敦促双方抓紧做好对接落实工作。<br>
感谢您的提案建议!<br>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br>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80号提案的答复<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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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adata
| 文号 | 苏府办议案复〔2012〕5号 |
| Publisher |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Site | suzhou |
| Date | 2025-02-11 |
| CMS Category | 全部政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