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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ACC. 12713684
苏府办〔2013〕57号

Notice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Suzhou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n Issuing the 2013 Work Opinions on Food Safety of Suzhou City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2013年食品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Issuer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Date
2025-02-11
Instrument
policy issuance
Cited by
0
This document outlines the 2013 food safety work plan for Suzhou, setting specific targets for food sampling pass rates, regulatory oversight across production and distribution, and measures to prevent food safety incidents.
Full text · 原文 4,709 字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br>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苏州市2013年食品安全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br>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br> 2013年3月14日<br> 苏州市2013年食品安全工作意见<br>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苏州实际,现就2013年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br> 一、指导思想<br> 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中心任务,坚持标本兼治,完善监管机制,实践科学监管,强化责任落实,健全保障体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为“三区三城”建设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贡献。<br> 二、工作目标<br> 强化“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服务”四大环节的监管,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活动,及时妥善处理各类食品安全事件,促进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食品企业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使我市成为全省食品消费最安全、最放心的地区之一。<br> (一)全年重点食品平均抽检合格率达96%以上;<br> (二)地产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分别达96%、98%、98%以上;<br> (三)食品生产企业产品省级监督抽查平均合格率达95%以上;<br> (四)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合格率95%以上,大型商场超市、食品总经销(总代理)、食品批发企业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率达100%,全市农副产品市场检测设施配备率和检测实施率达到98%;<br> (五)大型餐饮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和中央厨房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100%,诚信档案建立率90%以上;<br> (六)市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远程监控覆盖率100%,定点屠宰企业出场猪肉可追溯率达90%以上;<br> (七)发挥12345、12315、12365、12320、12331、12312等举报投诉网络作用,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全市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率低于上年;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率、应急处置率达100%。<br> 三、工作任务<br> (一)强化种植养殖环节监管。<br> 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生产者质量安全承诺制度,规范生产环节农业投入品使用,蔬菜生产基地生物农药及生物源农药使用比例达到30%以上。推广标准化生产,严格规范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工作。促进产销对接,加快建设蔬菜直供基地,探索建设与市内直供基地对接的蔬菜配送中心,提升“菜篮子”直供网点的直供直销水平。<br>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例行检测、预警性监测;严格执行“瘦肉精”抽检制度,提高重要活动和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抽检比例。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严厉查处经营和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br> 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日常监管。持续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保障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加快屠宰行业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鼓励、引导和扶持企业向养殖、屠宰加工及销售一体化方向发展。积极推进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在溯源品种上向蔬菜拓展,在建设范围上向外围市、区延伸。<br> (二)严格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br> 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工作,严格执行许可发证审查工作要求。实施食品生产许可优化工作,持续实现换发证40个工作日、新发证30个工作日的市级办结目标。继续实施食品生产许可预警提示工作,消除许可证过期后的非法生产现象。严格食品生产日常监管,进一步深化食品分类、企业分级、监管分等的“三分监管”工作,100%实施量化分级监管,100%建立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诚信监管档案。<br> 严格重点产品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性开展生产加工环节的食用油、桶装饮用水、食品添加剂等重点产品专项整治,继续开展乳制品每周抽检工作,充分运用食品质量监督抽检与食品安全监测预警两个平台,保证获证地产食品质量安全抽检监测全覆盖,推动地产食品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br> 探索实施地产食品企业“红黑榜”制度。进一步加强新办证企业索证索票提示、重点企业帮扶等指导工作,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质量负责人、检验人员考核培训工作,促进企业增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探索实施苏州市食品生产企业监管信息“红黑榜”管理办法,定期向社会公布诚信守法企业和违法违规企业名单。<br> (三)规范食品市场流通秩序。<br> 全面规范食品流通许可工作。切实把好食品流通准入关口,不断深入推进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日常核发工作。全面推行食品经营户证照核发一体化工作。整合行政许可资源、工作机制和流程规范,使个体工商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和营业登记两者合一。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两项制度”,深入开发更适合经营户使用的“两项制度”信息化系统,提升信息化建设的水平。大力推进食品经营主体索证索票电子化、网络化的远程监管工作。大力推行食品经营者信息公示板制度。<br> 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推进2013年市实事工程苏州市食品安全快速检验中心建设,负责实施对苏州城区流通环节的规模型、批发型、源头型食品经营企业和大型卖场的食品快检工作,年内计划完成食品快检5000批次,快检信息与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平台实时对接。<br> (四)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监管。<br> 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许可制度。加强餐饮服务许可审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承诺制,健全食品原料索证制度。积极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及时公示餐饮单位量化分级情况。积极推广餐饮服务单位“五常法”等先进管理方式。在学校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推广运用食品安全远程监控系统,监控系统覆盖市区市属学校食堂和A级餐饮示范单位。<br> 强化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监管。深入开展学校食堂、学校周边和旅游景区餐饮单位等重点地区,以及节假日、夏季等重点时段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加大抽检力度,不断规范餐饮服务市场秩序。做好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增强现场餐饮安全快速检测能力,加强餐饮安全舆情监测,建立餐饮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快速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开展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危害。<br> (五)继续深化食品安全“天安行动”。<br> 结合省政府食品安全“两大治理”工作要求,深入开展“违禁超限、假冒伪劣”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重点行业综合治理。按照《苏州市2013年食品安全集中治理整顿“天安行动”工作方案》具体部署,坚持“综合治理、属地负责、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原则,突出开展“农产品质量保障”、“食用油放心”、“卤菜厂(店)诚信生产经营”三个重点项目的综合治理。同时,强化重点领域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深入开展重点场所“五小”单位、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养殖场病死畜禽规范化处置、桶装饮用水、进口食品集中监管和流通环节进口食品后续监管“五个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严肃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案件,净化食品市场和消费环境。<br> (六)做好食品安全监测预警体系运行工作。<br> 按照《苏州市2013年食品安全监测预警体系运行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有效整合全市食品安全检验机构的技术资源,科学设立监测点,扩大抽检范围,突出重点品种,将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和评价性抽检有机结合,全面分析评估我市食品安全现状,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措施提供科学依据。2013年按照每千人4批次的抽检水平,全年各部门和城区各地完成食品抽检2.11万批次,四个县级市完成2.04万批次。积极扩大监测覆盖面,各地区监测点覆盖人口数要达到90%,使监测数据能真实反映我市食品安全整体状况。<br> (七)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体系。<br> 落实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目标考核,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构建覆盖乡村社区的食品安全协管网络,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两员”信息报告、宣传教育、协助执法等作用。发挥乡镇卫生院或社区服务中心、乡镇农技推广站、兽医站、工商所、公安派出所等机构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职能,形成盖边沉底、覆盖城乡的食品安全监督网络体系。<br> (八)加强舆情监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br> 完善舆情监测与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舆情监测机制,主动防范、及早介入、妥善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部门之间加强信息通报和共享,及时掌握并分析研判食品安全舆情,科学准确发布信息,提高应急处置水平。规范完善各级各部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指挥系统和协同联动工作平台,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强化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响应能力。<br> (九)推进诚信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br> 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8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德诚信建设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开展守法经营“道德讲堂”等宣传教育活动,加大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的治理力度。建立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信用档案,实现诚信信息共享。全面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被吊销证照企业的有关责任人,依法实施行业禁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记录、人员培训等各项管理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临近保质期食品的消费提示制度,严禁更换包装和日期再行销售。<br> 四、保障措施<br> (一)强化组织领导。<br> 各市、区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本地区的食品安全各项工作,部署全年食品安全工作任务,明确食品安全整治“天安行动”的工作重点。定期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和难点问题。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制定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切实加强环节监管工作。各地要切实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完善协调会议制度、联合执法机制、统一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构建上下贯通、相互衔接的食品安全组织领导体系。各地要继续落实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专项经费和食品安全检测经费,保障食品安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br> (二)落实工作责任。<br> 各地政府要对属地食品安全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负责同志对食品安全直接负责。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逐级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将食品安全监管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2013年,市政府将结合《苏州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内容,采取挂牌督办、飞行检查、抽检评价等措施,加强对各市、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全市通报。<br> (三)加强宣传教育。<br>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广泛开展面向社会和公众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媒体进行集中报道,加强对监管先进个人和生产经营诚信典型的宣传,营造人人关心、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强化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从业人员和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培训,提高其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有奖举报,畅通举报渠道,简化工作流程,落实奖励资金,充分调动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积极性。<br> 苏州市2013年食品安全工作意见.doc<br>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r> 分享到: <br> $('#share-1').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