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Text
4,313 characters
相城区、姑苏区人民政府,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br>
《苏州市第三轮国家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br>
<br>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br>
2015年6月1日<br>
(此件公开发布)<br>
苏州市第三轮国家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br>
<br>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及第三轮国家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任务,结合苏州相城区、姑苏区和高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轮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br>
一、防治现状<br>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艾滋病防治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落实各项综合防治措施,健全检测网络,扩大监测范围,不断提高艾滋病例的发现能力;开展高危行为干预,加强治疗管理,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病死率有所下降,社会歧视有所减少,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改善,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br>
但是,当前艾滋病流行形势仍然严峻,高危行为人群数量不断增加,还有相当数量的感染者和病人未被发现,梅毒等性病疫情上升,艾滋病传播的危险因素广泛持续存在,感染者陆续进入发病期,病人明显增多。艾滋病防治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一是性传播已成为主要传播途径,传播方式更加隐蔽;二是抗艾滋病病毒治疗耐药患者增多,加大了治疗工作的压力和难度;三是现有的防治技术、手段和能力尚不能满足工作需求,防控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基层基础工作有待加强。防治工作出现的新问题与难点问题交织并存,情况更加复杂,防治任务十分艰巨。<br>
二、工作原则和目标<br>
(一)工作原则。坚持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治、科学防治;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扩大覆盖、提高质量。<br>
(二)工作目标。到2018年底,重点人群艾滋病疫情快速上升的势头得到基本遏制,继续扩大检测,推行医务人员主动提供艾滋病检测咨询,早发现比例达到75%以上;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比例达到85%,治疗满一年病人病毒抑制率达到90%。<br>
1.扩大高危行为人群干预的覆盖率。娱乐场所高危行为人群的有效干预措施达到90%以上,接受艾滋病检测并知晓检测结果的比例达到70%以上;安全套使用率达到90%以上。所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发放和推广使用安全套。积极探索高危人群综合干预措施,充分依托社区小组以及新媒体等传播手段,扩大宣传、干预、检测和治疗等的覆盖面。<br>
2.加大各类人群的监测检测力度。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抗体、梅毒检测率达到90%以上;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应用比例达到90%以上,接受综合干预服务后的孕产妇艾滋病母婴传播率降低到5%以下。70%以上感染者和病人的配偶每年至少接受一次艾滋病检测。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面推行医务人员主动提供艾滋病检测咨询。<br>
3.规范开展抗病毒和抗机会性感染治疗。符合治疗标准的感染者和病人接受规范抗艾滋病病毒治疗比例达到85%;治疗满一年患者病毒抑制率达到90%;90%以上的感染者和病人每年至少接受一次结核病相关检查,符合治疗条件的双重感染者接受抗结核菌和抗艾滋病病毒治疗比例达到80%以上;符合标准的病人服用预防机会性感染药物的比例达到80%以上。<br>
三、防控措施<br>
(一)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宣传部门要协调指导广播电视、报社等部门,将宣传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作为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的重要任务,加大刊播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和公益广告的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手机等媒体,通过相关节目或开设专门栏目,不断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br>
加强公共场所、社区等重点场所的宣传教育。交通运输、铁道、质检、住建等部门要继续在车站、码头、出入境口岸、建筑工地等场所以及旅客列车、载客船舶等公共交通工具显著位置,设立艾滋病综合防治公益广告宣传栏,放置宣传材料或播放宣传信息。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设置固定宣传设施,经常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br>
加强流动人口、青少年、被监管人群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在流动人口密集的企业开展同伴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学校社团、互联网、学生刊物等平台的作用,鼓励青少年主动参与宣传教育活动;协助公安、司法等部门,结合监管场所特点,加强被监管人员的法制宣传和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教育。<br>
(二)扩大综合干预覆盖面,提高干预工作质量。突出重点,遏制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加强对感染者配偶的健康教育、综合干预和检测,提高安全套的使用率。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的性病防治能力建设,完善治疗服务网络,改善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及时和规范治疗性病病人,并将性病诊疗服务与艾滋病预防干预紧密结合。探索使用抗病毒治疗药物预防配偶间和男男同性性行为人群间传播的方法。扩大预防母婴传播工作覆盖面,有效减少新生儿感染,对感染艾滋病、梅毒的孕产妇及其所生婴幼儿,免费提供治疗、预防性用药、随访等系列干预服务。加强相关监测、机会性感染预防及婴幼儿早期诊断等工作,减少艾滋病母婴传播和先天梅毒的发生。<br>
(三)扩大监测检测覆盖面,最大限度发现感染者。继续完善艾滋病、性病综合监测和实验室检测网络;扩大艾滋病检测范围,县级医疗机构按照“知情不拒绝”的原则对重点科室就诊者和住院病人主动提供必要的艾滋病检测咨询服务;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以针对高危行为人群开展艾滋病快速检测咨询和梅毒检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社会提供免费自愿咨询检测服务。<br>
(四)加强血液安全管理,减少经血及血制品传播。加强血液安全管理,完善采供血机构实验室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对采供血和血液制品生产的全程监督与管理。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合理用血和院内感染控制的培训和管理,加强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br>
(五)加强毒品打击力度,减少经静脉吸毒传播。公安部门继续加强对贩毒、吸毒的打击力度,加大毒品危害的宣传力度,倡导群众远离毒品。继续加强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建立戒毒所与美沙酮门诊的衔接机制,减少经静脉吸毒传播艾滋病的可能性。加强和探索对合成毒品的打击力度,减少吸食合成毒品后经性行为传播艾滋病的可能性。<br>
(六)扩大治疗覆盖面,提高治疗水平和可及性。积极动员感染者家庭成员、社区组织参与非住院病人的治疗工作,提高治疗依从性。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在病人抗艾滋病病毒、抗机会性感染治疗、随访、药品提供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以及异地治疗的转介和衔接机制,加强被监管人员和流动人口中病人的治疗工作,提高治疗的可及性和规范性。<br>
(七)加强服务和管理,全面落实关怀政策。加强对感染者和病人的服务和管理,探索和实施感染者社区管理模式,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努力消除对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就医、就业、入学等方面的歧视。<br>
四、保障措施<br>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防治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对行政区域内的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负总责,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艾滋病流行对本地人民群众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潜在影响,自觉将艾滋病防治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落实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考核。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考核不合格的地区,追究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和掌握艾滋病综合防治政策和知识。<br>
各地要加强对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充实办事机构和人员,明确相关部门和相应人员负责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协调与管理。要充分发挥各级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或协调机制的作用,加强统筹,明确成员单位职责,组织推动防治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利用部门优势,将艾滋病综合防治纳入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考核制度,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兼职人员负责艾滋病防治工作。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切实落实防治责任。<br>
(二)加强机构和能力建设,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地要落实深化医改的要求,建立基层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新机制。加强基层防治能力建设,全面建立以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导,定点治疗医院为支撑,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为平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社区组织等为补充的基层艾滋病防治服务体系,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具备开展艾滋病的快速检测和梅毒检测的能力。各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有专业科室,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设立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具备艾滋病、梅毒和丙肝检测能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定点医疗机构具备艾滋病相关免疫细胞检测能力。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人员的艾滋病防治技能培训和指导。<br>
(三)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政府投入为主、分级负责、多渠道筹资”的经费投入机制,合理安排艾滋病防治经费,逐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对示范区、省级配套和地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借鉴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管理理念,利用社会组织、志愿者组织、同伴教育员等开展流动人口、男男性行为人群、大学生等人群的艾防工作,扩大经费开支渠道,严格经费管理,可以劳务费形式支持社会志愿者开展同伴教育和干预工作等。<br>
(四)充分整合社会资源,提升综合防治能力。各级政府要将社会力量参与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纳入整体防治工作计划,积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工商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以及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艾滋病专业防治协会等社会组织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动员和支持企业开展与艾滋病相关的社会宣传、捐赠款物、扶贫救助等公益活动。鼓励志愿者积极参与防治工作。要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在艾滋病防治中的重要作用,利用其易于深入接触特殊社会群体、工作方式灵活、效率较高等优势,按照属地活动的原则,统筹规划,加强合作、引导,促进社区组织在高危行为人群宣传教育、行为干预、检测咨询以及感染者和病人关怀救助等领域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要开展社区组织的管理及防治技术培训,支持其提高防治能力。<br>
五、督导与评估<br>
加强艾滋病防治督导与评估工作,完善艾滋病综合防治数据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防治工作和评估管理信息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制订计划,开展督导检查,注重防治效果的评估。<br>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第三轮国家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br>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r>
分享到:
<br>
$('#share-1').share();
Metadata
| 文号 | 苏府办〔2015〕104号 |
| Publisher |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Site | suzhou |
| Date | 2025-02-11 |
| CMS Category | 全部政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