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y issuance 2025-02-11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2020年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苏府办〔2020〕148号 suzhou
Document Text 617 characters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br>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苏州市2020年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br> 一、凡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按照“应进必进”原则,统一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对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等特殊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br> 二、各行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列入目录范围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统一进场交易,同时,建立健全有关监管制度及规则流程,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br> 三、各市、区统一执行《苏州市2020年公共资源交易目录》。<br> 四、《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由市行政审批局会同市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调整意见,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br> 五、《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br> 六、本《目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br>  <br> 附件:苏州市2020年公共资源交易目录<br>  <br>  <br>  <br>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br> 2020年5月29日<br> (此件公开发布)<br>  <br>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2020年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通知(苏府办〔2020〕148号)<br>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r> 分享到: <br> $('#share-1').sh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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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苏府办〔2020〕148号
Publisher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Site suzhou
Date 2025-02-11
CMS Category 全部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