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ice
2024-05-07
Notice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for Market Regulation on the review of advertisements for drugs, medical devices, health foods, and formula foods for special medical purposes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的通知
Document Text
1,999 characters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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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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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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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广〔2018〕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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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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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市场监管总局承担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三品一械”)广告审查工作职责。为进一步做好“三品一械”广告审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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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度重视“三品一械”广告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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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品一械”是特殊商品,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做好相关监管工作。严格开展“三品一械”广告审查工作,既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的重要体现,也是落实市场监管总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要求,强化广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重要基础。各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要从思想上、行动上高度重视,特别是在机构改革期间,要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当前广告监管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认真做好本地区“三品一械”广告审查工作,切实将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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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法开展“三品一械”广告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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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正在抓紧制定“三品一械”广告审查有关部门规章,在新规章发布前,各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要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和现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三品一械”广告审查工作。要尽快明确“三品一械”广告审查职责部门,及时开展“三品一械”广告审查人员培训,依法履职尽责,确保机构改革期间审查工作不间断、标准不放松、水平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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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严审查“三品一械”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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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品一械”广告必须真实、科学、准确地向公众介绍产品信息,其表现形式和宣传效果不得对公众造成误导。“三品一械”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等内容,不得使用广告代言人做推荐、证明,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三品一械”广告。各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三品一械”广告内容,严把广告准入关,审查批准的广告要及时向社会公示,方便公众查询,接受社会监督。市场监管总局将组织对审查批准的“三品一械”广告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地区进行处置,存在争议的,将按程序组织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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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规范“三品一械”广告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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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要继续通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监督系统(以下简称广告审查监督系统)开展“三品一械”广告审查,自建审查系统的,要及时将审查数据上传至广告审查监督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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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1月1日起,启用新版“三品一械”广告审查文书、广告批准文号编号规则和审查专用章。各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参照《广告审查表》《广告复审通知书》等文书样本(见附件1、2),制定本地区相关审查文书。同时,根据“三品一械”广告审查职责调整情况,刻制新的广告审查专用章,在原有印章样式的基础上,调整审查部门名称。“三品一械”广告批准文号编号规则调整为:“X药/械/健/特食广审(视/声/文)第0000000000号”,各部分含义与原广告批准文号含义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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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优化“三品一械”广告审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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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等有关工作要求,落实异地发布药品广告备案方式调整、压缩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时间、推广网上办理、简化证明材料等具体改革措施。要进一步全面优化“三品一械”广告审查服务,精简证明材料,缩短办理时限,逐步实现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公开、咨询等环节全流程在线办理,为广告申请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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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大“三品一械”广告监管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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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三品一械”广告监管执法力度,对日常监管、广告抽查监测、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等途径发现的未经审查发布、不按审查内容发布或发布虚假违法“三品一械”广告等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对已经审查批准的广告内容发现存在问题的,要及时处置迅速纠正;对争议较大的广告,提请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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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三品一械”广告审查工作情况及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监管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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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邓喜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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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10-886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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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广告审查表(参考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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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告复审通知书(参考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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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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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4日
Metadata
| 文号 | 市监广〔2018〕87号 |
| Publisher | 市场监管总局 |
| Site | samr |
| Date | 2024-05-07 |
| CMS Category | 总局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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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s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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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发〔2018〕27号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生产许可证书电子证照标准的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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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ent 国发〔2018〕35号 | formal |
| cent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nam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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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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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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