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策档案 Governance Archive HOLDINGS 190,975 · FONDS 70
Record · 市场监管总局 ACC. 12707259

Notice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for Market Regulation on Matters 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 of Certified Metrologists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注册计量师有关工作的通知

Issuer
市场监管总局
Date
2024-05-07
Instrument
notice
Cited by
0
This notice requires provincial market regulatory departments to implement the new regulations on certified metrologist registration, optimize registration procedures, strengthen supervision, and ensure compliance with the 'Regulations on the Administration of Certified Metrologist Registration' effective May 1, 2022.
Full text · 原文 1,497 字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 <br> 注册计量师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 <br>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中国计量测试学会,中国计量协会,各省级计量技术机构,各国家专业计量站(分站),各有关单位: <br> 《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规定》顺利实施,现就做好注册计量师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br> 一、依法依规实施注册计量师注册 <br> 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依照行政审批有关要求,及时优化调整注册计量师注册业务流程,修订完善工作规则和办事指南,提高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br> 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计量师注册证》式样、《注册计量师注册证注册编号规则》及相关申请表格(附件1),供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单位使用。申请注册的计量专业类别,按照《国家计量专业项目分类表》(附件2)确定分类。 <br> 二、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 <br> 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对本行政区域注册计量师的任职资格和执业情况、计量专业项目考核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探索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对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综合运用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手段,依法进行惩处。 <br> 三、严格计量专业项目考核 <br> 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计量专业项目考核管理职责,细化计量专业项目考核组织实施工作程序和管理制度,建立风险防控工作机制,明确本行政区域的计量专业项目组织考核单位。建立健全责任链条,严格执行国家考试纪律规定和考试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严厉禁止考培不分、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提高计量专业项目考核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br> 《计量专业项目考核申请表》《计量专业项目操作技能考核评分表》《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审批表》《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等相关表格见附件3。 <br> 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2015年第25号)等有关要求,强化计量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能力提升,确保持续符合岗位要求。 <br> 四、其他要求 <br> (一)加强宣贯培训。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把宣传培训作为贯彻落实《规定》的重要前提,结合本地区实际,通过举办培训、专家讲解、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规定》的宣传培训,确保《规定》有效实施。 <br> (二)加强资源保障。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配齐配强行政审批工作力量,及时做好注册计量师注册所需的制度、机制、经费、技术、设备等方面的保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有关要求,做好一级、二级注册计量师注册工作。 <br> (三)加强跟踪分析和信息报送。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解决注册计量师注册行政审批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及时报告,每年12月31日前将注册计量师注册整体情况、监督检查情况等报送市场监管总局。 <br> 《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注册计量师注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质检办量函〔2013〕462号)同时废止。 <br>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计量师注册证》式样、《注册计量师注册证注册编号规则》及注册相关表格 <br> 2. 国家计量专业项目分类表 <br> 3. 计量专业项目考核相关表格 <br>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br>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