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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商务部 ACC. 12702671
商务部公告2015年第42号

Ministry of Commerce Announcement No. 42 of 2015 on the Application and Allocation Rules for Sugar Import Tariff Quotas in 2016

商务部公告2015年第42号 关于2016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的公告

Issuer
商务部
Date
2015-10-08
Instrument
announcement
Cited by
1
This document sets the total sugar import tariff quota for 2016 at 1.945 million tons, with 70% reserved for state trading, and specifies the eligibility criteria, application procedures, and allocation rules for enterprises.
Full text · 原文 1,302 字
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令2003年第4号),商务部制定了2016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数量、申领条件和分配细则,现公告如下: <br> 一、关税配额总量 <br> 2016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总量为194.5万吨,其中70%为国营贸易配额。 <br> 二、申请企业类型 <br> (一)国营贸易企业; <br> (二)具有国家储备职能的中央企业; <br> (三)持有2015年食糖关税配额且有进口实绩(不包括代理进口)的企业(以下简称有实绩申请者); <br> (四)日加工原糖600吨以上(含600吨)、食糖年销售额4.5亿元以上(含4.5亿元)的食糖生产企业; <br> (五)以食糖为原料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 <br> 三、申请者基本条件 <br> (一)2015年10月1日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进行了年度报告公示; <br> (二)2013年至2015年在海关、外汇、工商、税务、质检、社会保障、环保、行业自律等方面无违规记录; <br> (三)没有违反《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和《2015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的行为。 <br> 四、申请材料 <br> (一)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报告; <br> (二)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 <br>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r> (四)2014年企业依法纳税的完税证明(一般贸易生产企业提供); <br> (五)食品生产许可证(一般贸易生产企业提供); <br> (六)经海关背书签章的2015年食糖《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及进口报关单复印件(有实绩申请者提供); <br> (七)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以及竣工验收报告(2010年以后建成投产的无实绩生产企业提供)。 <br> 五、配额分配 <br> (一) 如关税配额总量能够满足符合条件申请者的申请总量,则按申请者申请数量分配; <br> (二) 如关税配额总量不能满足符合条件申请者的申请总量,则有实绩申请者优先获得配额,根据申请者上年进口实绩、生产能力、销售额及其他相关商业标准进行分配。 <br> 六、申请期限 <br> 2016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的申请期为2015年10月15日至30日。申请者需在规定期限内向工商注册所在地商务部授权机构(以下简称授权机构)提交申请。申请者可到授权机构领取或从商务部网站(http://www.mofcom.gov.cn/)下载《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见附件1)。 <br> 七、授权机构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的申请,并于2015年11月3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申请送达商务部。 <br> 八、商务部于2016年1月1日前将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分配给获得配额的申请者,授权机构向获得配额的申请者发放《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 <br> 九、对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关税配额持有者有上述行为的,商务部及授权机构两年内不再受理其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 <br> 附件:1.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 <br> 2.2016年食糖进口税目表 <br>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br>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