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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要求,我部积极推进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2023年7月,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考核工作的通知》(商办贸函〔2023〕412号)。在地方申报和专家评审的基础上,我们确定了本次拟通过考核的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名单,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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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示期限为2023年11月22日至28日,如有异议,请于11月28日前将书面意见送达商务部对外贸易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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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对外贸易司战略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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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10-65197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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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10-65197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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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对外贸易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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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1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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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拟通过考核的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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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对外贸易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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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2日
Metadata
| Publisher | 商务部 |
| Site | mofcom |
| Date | 2023-11-22 |
| CMS Category | 政策发布 |
Verification
References (4)
| unkn 商办贸函〔2023〕412号 | formal |
| cent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 named |
| cent 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考核工作的通知 | named |
|
unkn
“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
国务院关于“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的批复 |
nam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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