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ion plan 2014-12-08 00:00:00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zhongshan
Document Text 4,814 characters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r 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造更大人才红利,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和产业转型升级的能力。现结合中山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r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r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围绕经济结构调整、社会转型需求和产业升级需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职业教育由政府单一投入向多元投入转变、封闭办学向开放办学转变,以产业集群和产业带为支撑配置职业教育资源,统筹发挥好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培养众多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为更加和美中山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r (二)目标任务。到2016年,职业教育结构与规模更加合理,职业院校布局与专业设置更加科学,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更加深入,全社会支持和参与职业教育的氛围更加浓厚,职业院校办学质量普遍提高,职业教育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r 到2020年,形成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适应现代产业发展需求,具有中山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r 二、理顺职业教育管理体制 \r (一)加强职业教育统筹力度。建立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主要领导为总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召集人,市教育和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财政局、商务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职业教育发展方向和重大部署,解决职业教育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r (二)优化职业院校布局与专业设置。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打造高等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品牌,不断优化职业教育结构。调整完善职业院校区域布局,科学合理设置专业,推动职业院校围绕产业链建设专业群,健全专业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的机制。市级统筹职业教育资源,重点提升面向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社会管理、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人才培养能力。鼓励镇区、企业根据发展需要在职业院校定制专业(方向)。 \r (三)完善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制度。构建职业教育行业指导体系,由行业组织牵头建立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完善行业与职业教育的对话机制,发挥行业在制定课程标准、职业资格标准、就业准入标准,指导专业设置,推进教学改革,开展质量评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授权、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将适宜由行业组织承担的工作交行业组织承担。建立职业教育资源信息平台,动态发布实习(训)资源、兼职教师资源、就业岗位等信息,实现全市范围内职业资源共享共通,提高职业教育资源配置效率。 \r 三、构建职业教育多元投入机制 \r (一)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进一步健全多元化办学机制,积极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探索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的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教学过程,共同开发课程和教材等教育资源。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与公办职业院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依法享受相关教育、财政、税收、土地、金融等政策。健全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管理和评价。支持社会力量采取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形式,参与职业院校基础设施建设。 \r (二)健全社会力量投入职业教育的激励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工作,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向职业院校进行资助和捐赠,并按规定给予土地、金融等优惠政策。企业因雇用实习生所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企业接受学生实习(训)产生的支出纳入税前扣除。实行社会捐赠的超额扣除、实习开支的超额扣除、企业培训支出的限额税收抵免等税收优惠政策。鼓励职业院校通过提供技术研发、产品生产、社会培训、外包服务等服务项目获得经济收益,并按一定比例核拨职业院校使用。 \r (三)健全企业参与制度。研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有关政策,深化产教融合,鼓励行业和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规模以上企业、行业龙头企业或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要有机构或人员组织实施职工教育培训、对接职业院校,设立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岗位。多种形式支持企业建设兼具生产与教学功能的公共实训基地。对举办职业院校的企业,其办学符合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要求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支持。对职业院校自办的、以服务学生实习(训)为主要目的的企业或经营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等优惠。支持企业通过校企合作共同培养培训人才,不断提升企业价值。企业开展职业教育(培训)的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r (四)落实职业教育财政经费。结合我市职业教育发展导向,创新财政经费的投入模式,激发职业院校由“输血”变为自动“造血”,促使我市职业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加快实施职业教育预算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中等和高等职业院校生均财政拨款和公用经费标准,落实地方教育费附加比例不低于30%用于职业教育的政策,逐步实现市级整合,用于中等职业教育,确保职业教育经费足额投入。充分发挥促进就业扶持资金、产业扶持资金、劳动力培养及各类培训经费等各类资金在职业培训中的作用。建立职业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制度、审计监督公告制度、预决算公开制度。 \r (五)完善资助政策体系。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的资助政策体系,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制度,扩大高等职业院校奖学金和助学金覆盖面。 \r 四、改革职业教育办学模式 \r (一)健全纵向横向开放合作机制。切实加强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职业院校间的横向合作。鼓励职业院校围绕区域产业需求,开设与本市现代产业体系相适应的专业。大力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三对接”。探索建立“厂在校中”、“校在厂中”校企合作示范基地。鼓励优质职业学校通过兼并、托管、合作办学等形式,整合办学资源,打造职业教育品牌。健全职业教育纵向贯通机制,合理规划调整职业教育层次结构,大力畅通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构建中高职衔接体系,推动中高职培养计划、专业布局、课程体系等方面衔接。 \r (二)完善现代学校制度。职业院校要依法制定体现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和管理制度。建立有行业企业社区人员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参与职业院校治理,形成产教结合、校企合作的院校决策机制。建立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技术技能骨干与职业院校校长、骨干教师相互兼职任职的制度。 \r (三)扩大招生自主权。积极推进招考分离,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自主权,逐步推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职业倾向评估的录取机制。健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等考试招生办法。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管理,做好招生规模控制。探索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免试向企业招收优秀员工的试点。探索辖区内中、高职教育“对口招生、贯通培养”试点。 \r (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依托企业推行“招生即招工”的现代学徒制,企业根据用工需求与职业院校联合招生(招工)和培养,实行校企“双元”培养。科学规划理论认知、模拟实训、社会实践,健全完善实习实践制度、订单培养制度和顶岗实习制度。创新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设置多样化、满足各类不同学习者需求的课程模块,将“职业认知、职业体验、职业磨炼、职业实战”融合在教育教学全过程。推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建立学分银行,实行灵活的入学制度和学习方式。 \r (五)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建立有利于全体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灵活学习制度。面向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残疾人、失业人员等群体广泛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推进农民继续教育工程,加强涉农专业、课程和教材建设,创新农学结合模式。利用职业院校资源广泛开展职工教育培训。 \r (六)建设公共实训中心。鼓励企业或职业院校根据中山市产业结构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建设集实训教学、技能考核、师资及企业职工培训、技能竞赛、教产研发服务等五位一体的实训基地。市政府根据职业院校布局和专业设置情况,从全市实训基地中认证一批公共实训中心,为全市职业院校、企业、社会机构和个人提供有偿服务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r (七)推进职业教育集约化联盟化发展。推进市职教集团改革。研究制定院校、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与职业教育协同共建的支持政策。探索多元主体依法共建覆盖全产业链的职业教育联盟。发挥职业教育联盟在促进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中的重要作用。鼓励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职业教育联盟。探索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联盟运行模式,健全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 \r (八)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快职业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引进,争取引进具有独立法人、独立校区的高水平应用性大学。鼓励职业院校与国外职业院校或应用性大学共建特色专业,支持职业院校与国际知名企业共建实训基地和研发中心,加快建设中英职业教育国际合作示范区。深入推进现代学徒制、国际职业资格认证体系、考评标准引进、课程体系建设、联合培养学生、教师互派等方面合作,推动职业教育与国际职业教育接轨。 \r 五、保障措施 \r (一)健全保障政策。把职业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别是产业发展规划,制定职业教育发展中长期规划。各部门各镇区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在发展规划、财政投入、土地利用、基建投入、重大政策等方面予以倾斜,共同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落实促进技能人才就业创业政策,大力鼓励职业院校在校学生自主创业。 \r (二)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加强职业院校校(院)长队伍建设,推进校(院)长专业化发展。加强校长培训,实行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制度。支持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自主聘请兼职教师。完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担任专兼职教师的相关政策,兼职教师任教情况应作为其业绩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职业院校教师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比照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根据职业教育特点核定公办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根据职业教育特点,制定和完善职业教育教职工招聘办法。 \r (三)就业准入。积极推行就业准入和劳动预备制度。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凡属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工种),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中录用。属于一般职业(工种),优先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的人员中录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对违反规定、随意招录未经职业教育或培训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处罚,并责令其限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职业院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帮助学生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 \r (四)督导评估。完善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加强履行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职责督导。建立职业院校办学水平评估制度、学生职业技能素养抽查制度、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建立以学习结果为导向的评价制度。注重发挥行业、企业、用人单位作用,积极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 \r (五)环境保障。牢固确立职业教育在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位置,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择业观,充分激发年轻人学习职业技能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广泛宣传职业教育政策、职业院校发展成果和优秀技术技能人才事迹,切实营造重视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 \r \r 中山市人民政府 \r 2014年12月8日
Metadata
Publisher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Site zhongshan
Date 2014-12-08 00:00:00
CMS Category 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