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策档案 Governance Archive HOLDINGS 191,422 · FONDS 70
Record ·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ACC. 12696419

Opinions on Implementing the Technical Standards Strategy in Zhongshan City (Repealed)

关于中山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意见(已废止)

Issuer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Date
2011-06-28 00:00:00
Instrument
other
Cited by
1
This document outlines the guiding principles, objectives, and tasks for implementing a technical standards strategy in Zhongshan City, aiming to enhance independent innovation, industrial competitiveness,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through standardization. It sets targets for participation in international and national standardization activities and enterprise standardization capabilities by 2015.
Full text · 原文 6,095 字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 \r 技术标准是产业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核心要素,是推动技术进步和促进自主创新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我市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现就推动我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r 一、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r (一)重要意义。 \r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技术标准作为沟通国际贸易和国际间经济合作的技术纽带,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发展贸易、保护民族产业、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动技术进步和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要手段,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大力推动我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将有利于利用技术标准保护和发展中山的优势特色产业,促进产品出口;有利于使用标准化手段优化我市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形成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实现产业聚集发展和产业链的不断完善,提高我市主要产业的综合竞争力,为我市经济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r (二)指导思想。 \r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积极发挥技术标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促进作用,以“促进企业自主创新、体现中山创造、提高质量效率和适应国际化”为核心,以推动技术标准研制和建立技术标准体系为重点内容,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国际接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形成符合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需要的我市技术标准工作新的局面,从而推动我市标准化总体水平和社会标准化意识的提高,实现中山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整体实力的显著提升。 \r (三)基本原则。 \r 1.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政府从发展经济、壮大产业、应对挑战的目的出发,营造推进技术标准战略实施的良好环境,通过加强宏观指导和协调监督,充分调动广大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开展技术标准研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全社会重视和参与标准化工作。 \r 2.自主创新、资源整合的原则。以推动自主创新为抓手,实现我市优势特色产业关键技术的突破,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和产品,形成一批核心技术和专利技术,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和品牌。充分发挥科技进步的促进作用,通过充分整合利用各类资源,挖掘全社会的人才、技术、设备、资金潜力,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标准化工作机制。 \r 3.突出重点、渐进展开的原则。我市的技术标准工作要紧紧围绕区域特色经济,重点放在有优势、有特色、有市场潜力的产业和领域,通过开展技术标准研究,提升企业和产品竞争力,增强产业抗冲击力,以此带动我市产业的发展并达到辐射示范经济区域的作用。 \r 二、目标任务 \r 力争到2015年,我市的标准化总体水平处于全省的领先地位,主要目标如下: \r ——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化活动能力明显增强。到2015年,落户中山的全国和广东省TC\/SC\/WG(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标准制订工作组)达10个;企事业单位参与制订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不少于150项,参与制订国际标准取得突破。 \r ——企业的标准化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一是到2015年,我市获得“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称号的企业不少于100家,并且“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在行业中发挥明显的示范辐射作用;二是我市产品每年获得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认证不少于120项,到2015年,我市主要工业产品90%以上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三是我市产业集群实施联盟标准的成效进一步得到提升。 \r ——标准化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得到提升。加强我市标准化示范企业、示范镇(区)的建设,充分发挥示范企业、示范镇(区)的示范作用,提高标准化工作在促进产品质量提高,科技成果标准化、产业化和国际化,以及促进企业竞争力和镇区综合实力提升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 \r ——服务业和农业标准化进程明显加快。在我市主要服务性行业建立服务标准体系,服务质量水平得到全面提高;建立健全农产品标准体系,做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r ——建立和完善我市标准化工作的支撑体系。一是搭建我市技术标准管理信息平台,向社会提供有关技术标准情报、培训和检验检测等信息查询服务;二是建立和完善与我市主要出口产品相对应的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与防范体系;三是建立标准化人才培育体系,全社会技术标准意识显著提升,形成全社会重视标准化的环境和风气。 \r 三、工作措施 \r (一)以开展技术标准试点为主要工作方式,探索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符合中山市产业发展的技术标准工作推进模式和运行机制,形成以政府宏观管理和扶持激励政策为引导、企业为主体、中介服务机构为桥梁的技术标准研究制定、推广实施体系;同时出台相关政策,促进标准研制与科技研发的协调发展,使两者既互为促进,又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r (二)鼓励和扶持我市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单位积极承担全国和广东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或标准制订工作组(WG)工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不断提高我市在标准化活动中的主动权和话语权。 \r (三)对纺织服装、灯具、家具、五金制品、电子电器、食品饮料、化工制品、医药保健、游戏游艺、现代装备制造、包装印刷等我市的主要行业,通过加强技术、设备、人才的引进、消化和吸收,帮助企业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引导企业积极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同时,大力扶持高端新型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半导体照明(LED)、太阳能光伏、风电装备、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制定和完善相关技术标准体系,以推动产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 \r (四)按照“把握技术趋势、展现中山特色、引领产业发展”的原则,根据不同产业集群的特点,分析研究产业现状,以“政府+行业协会+企业”的模式,大力推动产业集群实施联盟标准,促使产业集群做强做大,并且不断总结评价联盟标准的实施效果,以便实施持续改进,提升联盟企业应对竞争和抵抗风险的能力。 \r (五)以经济总量大、产业聚集发展的镇区为重点,积极引导相关镇区创建广东省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示范镇(区),相关镇区通过制定一系列措施来有效推动示范镇区建设,使标准化成为推动镇区产业聚集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强力助推器。 \r (六)加强标准化示范企业的建设,选择并重点支持具有一定生产规模、技术优势、科研能力的企业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以实现企业经济的效益增加,技术的进步,竞争力的增强;并通过在行业中大力推广示范企业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提高整个产业、行业的经济效益,促进科技进步,提高市场竞争力。 \r (七)大力推进我市服务业标准化工作。通过加快引进港澳地区、国外的先进管理方法和经验,优先开展对提高城市功能有重要影响的城市公共安全服务、会展、物业管理、运输、商贸、物流、宾馆、餐饮、旅游、金融、信息咨询等行业的技术标准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标准体系;优先制定对保护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有重大影响的行业服务操作规范、服务质量验收和评估等方面的技术标准体系,以促进我市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r (八)以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为重点,不断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一是围绕我市农业生产基地,制定和完善我市主要农作物的产品标准、无公害种植及绿色食品种植生产技术规程,建立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并做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增强我市农产品在国内、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扩大农产品出口。二是引导龙头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标准化体系,形成农产品加工技术标准,以带动农业标准化,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r (九)建立标准化人才培育体系,着力提高我市技术标准研究的核心竞争力。政府和企业要创造条件鼓励标准化人才积极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建立优势互补、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多层次标准化人才培养体系,积极营造有利于标准化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努力形成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使用机制。采取培训、学术交流、主题讲座等形式开展各层次、多形式的标准化活动,有目的地对标准化从业人员、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科研机构人员等进行标准化培训,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标准化人才。以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队伍为重点,加强标准化科研队伍建设,提升标准科研水平。 \r (十)加强我市技术标准管理信息平台、检验检测机构以及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预警防控体系建设。一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开发建设我市技术标准信息网,开发建设各类标准数据库,开展技术标准信息情报资料的收集、综合和分析工作,建立标准信息资料电子阅览系统,并实现与国家技术标准信息系统的联网,与市政府门户网站链接,以便更好地为社会提供技术标准信息查询服务;同时要建设好快速跟踪与评价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体系,确保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信息在我市畅通无阻。二是依托我市现有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及企业的实验室,进一步加强技术检测服务,结合中山的产业优势,力争在我市建立1至2个国家级质检中心。三是依托我市标准信息协会及各类专业协会,构建服务于我市技术标准发展的功能社会化、网络化的中介服务体系。四是在重点行业建立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预警和防控工作的调查系统和信息系统专家库,并使之与国家协调机制相适应,做好对我市主要进出口产品可能遭遇到的技术壁垒进行通报预警,以增强我市出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r 四、保障机制 \r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政府宏观调控作用。 \r 一是成立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委宣传部、市委政研室、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财政局、外经贸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卫生局、农业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组织协调工作。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技术标准工作情况、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情况的通报工作和信息沟通,充分调动质监、科技、检验检疫、卫生等部门以及企业和中介机构等社会各方的积极性,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技术标准战略的实施。三是建立技术标准工作责任制,并把落实工作责任情况纳入各镇区及有关部门的年度考核。各镇区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推动本镇区实施技术标准战略。质监、科技、卫生部门要积极转变职能,建立起以技术标准的研究、制(修)订、推广实施为主要工作内容的规范、透明、高效的工作机制,在技术标准工作中,变主导为引导,为企业研制标准营造良好的政策法规环境、资金支持环境和推广应用环境,形成技术标准宏观管理和调控机制。 \r (二)成立我市标准化研究与促进中心,加强对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的服务与指导。 \r 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成立市标准化研究与促进中心,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负责指导企业等有关单位开展标准化活动,包括指导我市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单位积极承担全国和广东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或标准制订工作组(WG)工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组织、指导各产业集群开展联盟标准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等标准化活动,不断提高我市在标准化活动中的主动权和话语权。 \r (三)建立质监与科技部门的协调工作机制,促进技术标准研制和科技研发互动发展。 \r 科技部门要通过制(修)定相关政策,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规定、促进科技进步的办法、科学技术进步奖励的办法等,以实现科技政策与技术标准政策的协调。质监与科技部门要建立协调攻关的机制,凡政府支持的重大产业研发项目,标准化研究机构要进行配套的标准可行性研究,政府支持的科研项目产生的科研成果,可形成标准草案的,通过标准立项后,应直接进入征求意见阶段,以加速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科技部门要建立以标准需求为引导的科研支撑体系,根据标准的市场需求,提出研制标准所需的科研项目,并对此类科研项目要给予支持;要大力培育科技中介组织,引导其将科研成果通过标准向企业和协会提供和推介。质监与科技部门要共同建立“科研成果-试点示范-研制标准-应用推广”的科研成果产业化一条龙体系,对现有试点示范的科研成果,引导其通过研制标准扩大推广应用范围,加快推广的速度;对还没有试点示范的科研成果,鼓励其通过试点示范与标准相结合进行推广。 \r (四)建立投入激励机制,强化政策导向作用。 \r 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加大政府引导、扶持力度,促进技术标准战略全面实施。一是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可参照专利的相关规定给予专利发明成果的待遇,促使可以成为技术标准的专利及时进行技术标准的转化。二是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标准化审查,优先选择采用先进标准的产品或项目。三是要把标准化推进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进行考核,将重要技术标准的研制成果纳入市级科技进步成果奖励范畴,建立市级技术标准奖励制度。四是要设立每年不少于300万元的中山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用于资助在技术标准研究制定、推广应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资助范围包括承担全国和广东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或标准制订工作组(WG)工作的单位,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单位,组织制定联盟标准的单位,承担农业标准化项目建设的单位,获得“AA”级以上“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称号的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认证的企业,以及作为普及标准化知识和培训标准化人才所需的经费等,具体按中山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r (五)建立宣传机制,不断增强全社会标准化意识。 \r 要把技术标准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针对技术标准的研制者、执行者、受益者等不同类型主体,加大对技术标准知识普及和对标准化工作宣传的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扩大技术标准知识的普及与宣传面;组织开展好“科普、科技周”、“世界标准日”等活动,增加技术标准论坛、学术交流、公众普及等不同层面的相关内容,提高技术标准普及与宣传的档次和影响力,提高全社会对实施技术标准战略重要意义的认识,形成全社会重视标准化的环境和风气。\r 中山市人民政府 \r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