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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字
沪府办〔2015〕44号<br>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郊区镇村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br>
市规划国土资源局:<br>
沪规土资乡〔2015〕259号文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你们《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郊区镇村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请自行印发并会同有关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推进实施。<br>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br>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