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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办〔2021〕58号<br>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上海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领导小组的通知<br>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br>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上海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领导小组,不再保留上海市国际消费城市建设领导小组。上海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br>
组 长:龚 正 市委副书记、市长<br>
副组长:宗 明 副市长<br>
成 员:顾洪辉 市政府副秘书长<br>
华 源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党组书记<br>
胡劲军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主任<br>
吴金城 市经信工作党委副书记,市经济信息化委主任<br>
顾 军 市商务委主任、党组书记<br>
陈 臻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br>
曹吉珍 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br>
徐毅松 市规划资源局局长<br>
姚 凯 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副书记,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主任<br>
于福林 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副书记,市交通委主任<br>
方世忠 市文化旅游局局长、党组书记<br>
陈学军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党组副书记<br>
徐 彬 市体育局局长、党组书记<br>
朱 民 市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br>
邓建平 市绿化市容局局长、党组书记<br>
高融昆 上海海关党委书记、关长<br>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委),办公室主任由顾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商务委副主任刘敏担任。<br>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br>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br>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