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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办〔2021〕64号<br>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br>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br>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调整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br>
组 长:龚 正 市长<br>
常务副组长:宗 明 副市长<br>
副 组 长:马春雷 市政府秘书长<br>
顾洪辉 市政府副秘书长<br>
成 员:华 源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br>
钱明涛 市委编办主任<br>
胡劲军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主任<br>
沈 炜 市教卫工作党委书记<br>
吴金城 市经济信息化委主任<br>
顾 军 市商务委主任<br>
王 平 市教委主任<br>
张 全 市科委主任<br>
曹吉珍 市财政局局长<br>
赵永峰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br>
邬惊雷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br>
夏科家 市医保局局长<br>
闻大翔 市药品监管局局长<br>
王兴鹏 申康医院发展中心主任<br>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主任由邬惊雷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赵丹丹、市医保局副局长张超、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副主任赵蓉担任。<br>
今后,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及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br>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br>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