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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办发〔2004〕38号<br>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br>
为推进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设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经市政府同意,联席会议由下列人员组成:<br>
第一召集人:冯国勤 副市长<br>
召 集 人:杨定华 市政府秘书长<br>
范希平 市信息委主任<br>
成 员:刘晓明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br>
阎祖强 市发展改革委秘书长<br>
吴幼英 市监察委副主任<br>
田春华 市财政局副局长<br>
乔志刚 市信息委副主任<br>
刘 平 市政府法制办高级法律专务<br>
焦 扬 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br>
董惠明 市国家保密局局长<br>
仓大放 市档案局副局长<br>
王丽丽 上海行政学院副院长<br>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信息委,办公室主任由范希平同志兼任。<br>
今后,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关单位的分管领导自然替补。<br>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